訴訟離婚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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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 · 答:陳柏豪解釋,在婚姻訴訟中,由於涉及私隱,婚姻是兩家人的事,無論他們是否名人,亦不涉公眾利益,加上可能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爭議,公眾毋須知悉離婚者的身分,故根據《司法程序(報導限制)條例》,訴訟各方的名字均不可發布。 法庭亦會按慣例將訴訟各方的名字掩蓋,以英文名首個字母代替全名。 另外,離婚訴訟因不涉公眾利益,原審時不會作公開聆訊,公眾不能旁聽,但可查閱已匿名的判辭。 若雙方就離婚訴訟提出上訴,身分仍會匿名處理,因民事及刑事案的上訴程序包括離婚案件,亦須作公開聆訊,而上訴結果及判辭亦可讓公眾查閱。
2022年2月12日 · 導火線是有網民公開疑似兩人就離婚訴訟在美國法庭紀錄的網上截圖,稱李靚蕾未遵守簽訂協議,可能面臨裁決。 李靚蕾隨即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反擊,質疑相關案件資料是非公開資訊及匿名隱藏,何以有「網民」精準知道案件編號查詢?
2024年5月19日 · 不過有處理家事訴訟經驗的高葉律師行(Hugill & Ip)合伙人Kajal Aswani(下稱Kajal)接受本報訪問時提醒,夾份創業時其實有需要考慮去制訂婚前協議,在創辦人股東一旦離婚時保障股東權益及企業持續營運。. 站在企業營運角度而言,離婚與否,不再是純 ...
2021年6月26日 · 【明報專訊】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Henry)在英國結婚,由於房委會不承認同性婚姻關係,李無法加入吳的居屋單位成為住客。 吳提出司法覆核,到他離世後,李代替亡夫繼續訴訟。 高院昨頒下判辭表示,房委會的配偶政策對同性伴侶構成非法歧視,裁定李勝訴,並下令房委會支付訟費。 代表李的律師樓表示,判決不止標誌着平權勝利的一小步,更重要是吳為其他同性伴侶所付出的努力,終於受法庭肯定(見另稿)。 有房委會成員表示今次裁決相信不會影響太多人,但影響層面廣泛,牽涉未來公屋申請、戶籍加名、富戶政策,以至居屋業權繼承權等各方面。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2022年8月5日 · 即時熱點. 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法律Q&A|律師:登報脫離關係無法律效力 夫婦離婚即可解除翁媳關係 (20:56) 圖1之1 - (資料圖片/張可兒製圖)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今(5日)登報發聲明,宣布與被指涉違《港區國安法》的家翁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 登報脫離關係有否法律效力? 家翁與媳婦法律上算不算家人? 夫婦離婚是否等於自動脫離翁媳關係? 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解答法律Q&A。 問:登報脫離關係有沒有法律效力? 法庭承認否? 答:於報紙刊登聲明並無法律效力,只可説明個人立場,昭告天下,示意自己不希望與此人有關的事再有任何瓜葛。
2020年10月9日 · 圖1之1 - L.I.M Technology董事總經理吳平邦(右一)及技 . . . . . . (馮凱鍵攝). 【明報專訊】香港實行普通法,法院參考案例裁決,其中在計算僱員補償及一般人身傷亡索償(俗稱「痛苦費」)方面,案例具重要參考價值。. 過去律師需翻閱判案書找出近似 ...
2022年6月15日 · 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接受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時指出,當案件牽涉複雜及影響公眾利益的法律議題時,法庭可委任不代表訴訟任何一方的大律師或律師擔任「法庭之友」,中立及公正地協助法庭釐清法律觀點。 「法庭之友」是來自拉丁文「amicus curiae」,英文解作「friend of the court」,中文釋作「法庭之友」。 陳柏豪解釋,「法庭之友」是普通法下的傳統,擔任「法庭之友」的律師或大律師一般屬義務工作,沒有報酬。 他稱,由於需要「法庭之友」協助的案件,通常都是公眾關注的案件,若在這些案件擔任「法庭之友」並有效協助法庭,除了有自身的學術挑戰及意義,律師本人也可累積寶貴經驗。 一般而言,「法庭之友」會由法庭提出邀請,又或由有志擔任的律師親自向法庭申請。 更多法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