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陳情人資料與個資保護. 前言. 政府機關受理民眾陳情請願常可能因此取得民眾陳情書及相關個人資料雖陳情請願屬於公開訴求惟仍應依人民陳情相關法令為後續處理如需運用陳情資料亦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避免產生未經同意或與原目的不符之公開洩漏情事造成當事人損害衍生政府機關國賠責任實不可不慎案例說明.

  2. 不論是陳情或訴願,現行法有許多對於陳情人或訴願人個人資料應保密或公開的規定,但這些條文都使用必要兩字(如行政程序法第170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8點,以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等)。 何謂必要是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要如何解釋個案情況是有保密或公開之必要,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程度的判斷餘地。 但由於目前網路科技發達,只要握有部分資訊就可以透過資料的對照、組合連結到特定個人,對於個人資料應採取更周全的保護,更何況陳情與訴願時必須附上真實姓名與聯絡資訊涉及個人隱私,且亦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

  3. 2008年9月26日 · 法務部. 邇來發現監察機關或上級機關函轉交查有關民眾檢舉或陳情案件均未核列機密等級而受理機關逕復檢舉人或陳情人時亦未以密件處理致檢舉人或陳情人身分曝光而引發困擾情事各級政風機構受理或上級機關交查關於民眾檢舉或陳情案件時應確實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行政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在函復檢舉人或陳情人時,請依事務管理手冊—文書保密篇第捌章第四十八點「應以機密文書處理之各機關內部業務機密事項」第二款「檢舉或告密案件」之規定,以密件處理。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16. 上一則: 茲重申為加強對檢舉人陳情人身分保密,處理民眾檢舉或陳情案件除應按規定以密件處理外,並請協調文書部門確實依文書保密之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照辦。

  4. 其他人也問了

  5. 條例簡介. 條例適用於公私營機構包括政府),屬於科技中立及原則性的法例條例附表一的保障資料原則列出資料使用者應如何收集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此外條例亦有其他條文訂明更多的循規要求在講解條例的細節前須先了解一下條例下一些主要概念的定義個人資料 是指與一名在世人士有關及可確定個人身份的資料亦必須以可供查閲及處理的方式記錄下來。 資料當事人 是指屬於相關個人資料的當事人的個人。 資料使用者 是指控制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人,不論是獨自還是聯同其他人共同控制。 資料處理者 是指非為本身目的而是代另一人(資料使用者)處理個人資料的人。 資料處理者並不受條例直接規管,但資料使用者有責任透過合約規範或其他方式,確保他們的資料處理者符合條例相關的要求。

  6. 機關辦理人民陳情案件應先審視是否有保密之必要而以一般公務機密文書辦理但若經審視非列為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仍應於辦理時採取適當保護措施如將載有足以辨識陳情人之資訊隱蔽避免有洩漏陳情人身分疑慮

  7. 所有條文. 無格式複製.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因應民意建立全民監督機制. ,落實檢舉人或陳情人身分之保密以維護其權益使民眾勇於舉陳. 不當不法情事或提出相關建言,特訂定本要點。 本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依業務性質應指派專責單位或人員以下. 簡稱專責人員)辦理檢舉人或陳情人身分保密事宜;如涉及員工貪瀆. 案件,則由政風室擔任專責人員。 三、受理具名檢舉或陳情案件,其檢舉人或陳情人身分保密之作業流程如. 下: (一)本局及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之具名檢舉或陳情案件,由收發人. 員登錄、編號後,親持或密封交予專責人員處理。 收發人員登錄. 之內容不得顯示檢舉人或陳情人姓名或其他足資作為身分辨識之. 資料。 (二)業務主管單位處理具名檢舉或陳情案件,如因案情重大或複雜,

  8. 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密」,是 以陳情檢舉人之身分屬應秘密之範圍公務員負有保 守該秘密之義務如因疏失而洩漏檢舉人身分亦該當刑法 第113322條條第第22項項過過失失洩洩漏漏國防以以外秘密密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