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 根據 香港法例 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3條成立的獨立 法定機構

      • 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 (英語: Pharmacy and Poisons Board )是根據 香港法例 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3條成立的獨立 法定機構 ,負責香港藥劑製品和藥劑師註冊和管制事宜。
      zh.wikipedia.org/zh-hk/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
  1. 其他人也問了

  2. 中國香港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成為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觀察員 >> • 「1+」新藥審批機制將於十一月一日生效 >> • 更新新藥劑或生物元素藥劑製品的註冊要求 >> • 藥品/製品註冊電子證書將於2023年7月1日推出 >> •

  3. 主頁 > 管理局的職能. (a) 處理藥劑師註冊事宜,包括訂明註冊所須的訓練、主辦註冊考試、簽發註冊證明書週年執業證明書等;. (b) 委出紀律委員會,調查藥劑師的行為操守,並懲處被裁定行為不當的藥劑師﹔. (c) 規管簽發藥劑製品零售商 (獲授權毒藥銷售 ...

  4. 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會給予獲批註冊藥物一個註冊編號如HK -12345該編號必須印在藥物標籤上。 市民可以從標籤上的註冊編號辨別藥物是否已經註冊。 這個網站亦提供連接到藥物註冊資料庫的搜索引擎,讓市民可以核查藥物的註冊情況。 藥物分類及管制. 根據香港法例,藥物可按主治疾病的嚴重程度及其所引致的副作用分為三大類。 不同類別的藥物,需要在註冊零售商並於特定條件下銷售,其分類概述如下: 藥商的發牌. 一般來說,藥物供應鏈包括製造商、批發商、進出口商和零售商,他們均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發牌制度的監管。 製造商.

  5. 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 (英語: Pharmacy and Poisons Board )是根據 香港法例 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3條成立的獨立 法定機構 ,負責香港藥劑製品和藥劑師註冊和管制事宜。 現任主席是 林文健 醫生 。 分類 : . 香港公營機構. 藥物安全.

  6. 在香港,「藥房是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所規管的獲授權毒藥銷售商」。 這些零售商必須按條例規定由註冊藥劑師或在他的監督下銷售受管制藥物 (《條例稱為毒藥」)。 根據條例》,只有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方可使用藥房 英文「pharmacy」、「dispensary」、「drug-store」等詞語。 更重要的是,只有「獲授權毒藥銷售商」,方可安排在其註冊處所展示《條例》訂明的標識,即: 任何零售商,若非「獲授權毒藥銷售商」,使用上述詞語 (即不可稱為「藥房」)或展示訂明標識,即屬違法。 非法展示訂明標識或使用上述名銜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如何識別「藥房」 最明顯識別「藥房」的方法是你可在其處所看到展示的訂明標識「 」。

  7. 根據香港法例第 13 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規定香港境內銷售的藥物必須註冊藉以確保藥物安全有效及品質優良這項規定是保障市民健康必需的措施。 申請註冊所須提交的文件. 製造商申請註冊時必須提交證明文件,證實有關藥物的安全程度、功效及素質。 所需文件通常包括藥物的製造及品質管制程序的資料、臨床研究報告及有關產品在國外售後科學研究報告。 須要申請註冊的人士. 藥物製造商須要為在香港製造的藥物申請註冊。 在香港以外地方製造的藥物,則須由進口商申請註冊。 為已經註冊的藥物加上標籤. 藥物一經核准註冊,可獲發出一個註冊編號。 這個編號由「 HK -」及一個五位數字組成,即如 HK-XXXX X,這個編號須在藥物標籤上加以註明。

  8. 必須註冊的藥劑製品 2.1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藥劑製品在銷售要約出售分銷及管有作該等用途或其 他用途之前必須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為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 局在藥劑製品註冊事宜上提供行政及專業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