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2月26日 · 明報即時新聞. 「18區日夜都繽紛」活動之一、深水埗民政處及區議會主辦的「光劍攻殼」活動日前在深水埗桂林街上演。 深水埗區議會「提振地區經濟專責工作小組」成員、區議員何坤洲認為,活動有助帶旺地區經濟。

  2. 2023年2月9日 · 2023年2月9日星期四. 「光城者」案兩男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判囚5年至5年3個月 (17:15) 圖1之1 - (資料圖片) 「光城者」7名成員涉擺設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中學生判入教導所,餘下兩名男被告則押後至今(9日)於區院判刑,待處理法律爭議。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為被告鼓吹的「無底線革命主張,絕對不可以在這個社會裏出現,更遑論在這個社會中散播」,判斷屬控罪中「情節嚴重」者,終判兩人入獄5年至5年3個月。 今判刑的兩名被告為倉務員蔡永傑(現年21歲、下同)、售貨員陳右津(26歲)。 本案涉及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設刑期分級制,情節嚴重者可處5至10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者則可處5年以下刑期。

  3. 2021年8月12日 · 明報即時新聞. 20歲青年2016涉企圖販毒案,原被判囚23年,上訴庭昨(11日)裁定青年上訴得直,推翻定罪和判刑。 代表上訴人馬家健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2日)表示,當時建議馬家健認罪的是一名案底纍纍的「師爺」,馬家健認罪後還押,其間有囚友認為案件有問題,馬家健才改聘律師團隊,並改為不認罪受審。 當時主審法官已多次質疑,控方是否應繼續檢控,但控方堅持起訴。 雖然現在上訴得直,馬家健卻在黃金時間白坐了近5年監。

  4. 港聞. 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 港聞二. 下一篇 上一篇. 擬3個月後打入中小學市場. 圖1之1 - Flash Green共同創辦人譚嘉翹(左起)、陳俊堅、丁啟 . . . . . . 【明報專訊】Flash Green的3名創辦人,陳俊堅在科大修讀電腦工程和法律雙學士學位,今年剛畢業,現時全力打理Flash Green。 丁啟中在去年取得電腦工程學士學位,現時另有全職工作。 譚嘉翹則在今年取得環球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現時另有全職工作。 當Flash Green去年中成立時,3名創辦人當中有兩人未畢業,另一人有全職工作,這也是該公司發展較慢的原因。

    • (1)確立國家與個人之間直接法律聯繫
    • (2)香港法院國家主義制度職能的發展
    • (3)香港國安法「框架性判例」的意義
    • 要對國家安全法作認真比較研究

    首先,香港國安法首案裁決的首要意義,在於通過香港國安法的適用,在香港特區確立國家與個人之間直接的法律聯繫。這一點,在我看來,應該是本案裁判結果所能產生的最為重要的意義。 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頒布生效以來,學者們有非常多的討論。但不論觀點如何,該項法律的實施能夠促進香港居民的國家觀念,則是毋庸置疑的。 在香港回歸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香港《基本法》很大程度上被視為是香港居民與國家之間的唯一法律聯繫。換句話說,基本法被視為是國家與個人之間在香港能夠產生意義上的聯繫的唯一合法有效途徑,因而在基本法規定範圍之外的所有與國家相關的法律規範、制度與價值體系,以及《中國憲法》與憲制發展的基本進程,在香港是被合法排除在外的。相應地,國家安全亦隨着基本法23條規定未能實現香港本地立法,而一併排除在香港...

    第二,我們需要注意,在比較國家安全法的視野中,國家安全最經常涉及到的內容一般都會與「外交及國防」相關,因而這屬於典型的國家事務,因而涉及國家安全法的管轄,比如美國,均屬聯邦管轄。在中國一國兩制的憲制體系之下,香港特區法院基於國安法而獲得「國事法院管轄權」,其制度職能相應擴展。也就是說,香港法院在原有的制度職能基礎之上獲得了新的職能(並非實質改變或者取代原有職能)。因此,以國家安全利益為核心價值的判例法確立過程,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內容,一定會是司法國家主義原則的形成過程。 這明顯體現在本案兩份法院裁決文本中,如強調基本法第1條、第12條為至上條款(判決書第13至15段)、引用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黎智英案(判決書第23段,註釋5)對國安法立法理由與目的之強調、警員作為「法律與秩序之象徵」的憲制角色定...

    第三,該案判例不僅可能會成為香港國安法的標誌性判例(land-mark case),而且很可能會成為香港國安法的框架性判例(framework case)。前者的含義,在普通法傳統中指先例價值的確立過程,一般針對個案裁決自身的法律效力而言。而後者的含義不僅包含前者所具有的判例價值,而且對於國家安全法整體的歷史發展而言,具有更為深刻的影響力。 例如在美國國家安全法體系之內,從其200多年的歷史來看,國家安全法方面能夠被視為具有重大而持續影響力的框架性判例,一定會包括美國最高法院1936年合眾國訴柯帝士-萊特出口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Curtiss-Wright Export Corp.),與1952年楊斯頓鋼鐵公司訴索耶案(Youngstown Sheet & Tube C...

    關於香港國安法首案判決的憲法意義,在我看來,至少需要注意國家與個人之間直接的法律聯繫的確立、香港法院國家主義制度職能的發展,以及香港國安法框架性判例的意義。 總之,我們需要擴大對香港國安法的認知與想像,因此目前在學術與社會上對於國安法很多的假設,比如國家安全與自由、安全與法治、中央與地方之間到底如何達成平衡,僅僅停留在理論上的討論與意識形態上的強化,是不可以的。我們需要對國家安全法作出認真的比較研究,由此從規範、制度與實踐等層面拓寬我們的視野,然後才能實質促進香港國安法的發展進程。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名譽研究員

  5. 【明報專訊】勞工處就安達臣道塌天秤事故作出67項檢控,被控者名單截至昨日尚未公布。據了解,被控者包括檢驗涉事地盤天秤的註冊工程師周漢裕,他過去曾涉多次「請槍」檢查起重機械,發出虛假檢驗證明書,2012年被判「串謀詐騙」罪成,入獄16個月,另被暫停工程師註冊兩年。立法會議員田 ...

  6. 2021年5月6日 · 即時文摘.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香港踏入「投訴之都2.0」時代(文:陳帆川) (09:00) 圖1之1. 在Google鍵入「投訴之都」,得此美譽的就只得香港,而且是香港人的自我調侃。 雖然港人事無大小都要投訴,但事情的另一面是,很多投訴其實都不了了之,因此亦有「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之說,尤其是涉及「鐵飯碗」政府部門的投訴。 不過這情况要變了。 有些人的投訴 就是威力百倍. 原來投訴可以輕易打爛鐵飯碗,即使該員工表現良好,講的是利君雅。 兩年前,網絡上傳出港台收到大量涉及利君雅的投訴,網民隨即發起一人一信表揚她,以「平衡」投訴,其後的聯署活動更有過萬人簽名。 可以想像,支持她的聲音,肯定大大蓋過反對聲音。 當年大家仍然相信,聚沙成塔的力量可以很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