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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律師李偉豪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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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8月8日 · 涉案51歲女文員被控兩項盜竊罪指她盜竊 盧王徐律師事務所 逾260萬銀行存款今在區域法院坦白認罪據悉她案發後出售灣仔物業現搬到北角劏房居住。 法官延至中午判刑。 已為盧王徐律師事務所工作21年洋名Anita的女文員林玉明51歲),案發後已被解僱現報稱無業。 被告今早8時30分由親友陪同下到庭,步入犯人欄時已哭成淚人。...

  2. 2016年8月8日 · 法官判刑時終揭露該名李先生是執業大律師李偉豪 (譯音)。 法官表示被告月入1.8萬港元,竟盜款並把其中逾100萬港元轉帳予李,或替李交租。 法官亦對該名李姓執業大律師接受涉款而感到奇怪,但官不猜疑背後因由,惟認為被告案發時已「失去理智思考的能力」。 法官表示被告雖只是文員,但深得律師行信任,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令律師行金錢損失之餘,亦聲譽受損,考慮被告認罪和清還部分涉款,斟量減刑後判予上述刑罰。 法官特別向辯方查問被告與李的關係,辯方指不想令李尷尬,僅透露兩人因工作而認識,而兩人是一種「迷戀的關係」,惟未有進一步解釋。 資深大律師艾勤賢替被告求情時,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 中五畢業的被告在涉案律師行工作了21年,但案發時陷入「中年危機」,終以身試法。

  3. 2014年4月29日 · 5. 3 月14 上訴人改由傅昶生李偉豪兩位大律師代表上訴人指原審時受代表律師誤導以為認罪很快可以回家關於對原審大律師的指控她存檔誓章又選擇作供

  4. 16 小時前 · 據悉,單位由已故慈善家區樹洪之女兒、區樹洪基金會主席區頌瑜所持有。原業主於2021年入市,帳面需蝕230萬元離場,蝕幅約16.8%。中原地產分行經理關偉豪表示,該單位為日出康城LP10 2B座低層A室,實用面積879平方呎,三房間隔。

  5. 2018年2月14日 · 凌偉豪. 大律師 - 律師專業工作證 n.° 558. 澳門北京街126號怡德商業中心14棲A座. 辦公室資料. 電話: +853 2888 3833 / 傳真: +853 2822 8060. victorlengavocat@gmail.com /.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00年4月11日 · 原上訴案件CACV 166/99號的第二答辯人徐偉就現針對本庭於本年1月18日就該上訴案作出的判决即照准上訴人徐偉豪的上訴及命令爭權訴訟傳票所涉的訟費須由遺產支付申請許可上訴終審法院2. 申請人於動議通知書提出的上訴理由有兩點: 『 (1) 上訴所提出的問題有一般重要性的:甚麼環境才能構成「特殊情況」,致令上訴庭可以在上訴人未有預先申請及獲得許可的情況下,處理及允許只就訟費作出的上訴。 此問題在香港特別具有一般重要性,因為. (a) 香港的訟費普遍是高昂的,訟費往往是訴訟人之間激烈抗辯的爭論點。 (b) 訴訟人和法律專業人士有權在合理範圍內,準確預知上訴庭用以决定是否在上訴人未有預先申請及取得允許的情況下處理及准許只就訟費判决所作上訴的準則。

  8. 2000年1月18日 · 徐偉豪張恩純律師事務所及另一人. Judgment Cited in Precedent Map Related. Vincent. CACV000166/1999. CACV 166/99.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法院. 上訴法庭. 高院民事上訴1999年第166號. (原本案件編號:雜項案件1998年第2419號) ___________________ 聆訊日期: 2000年1月18日. 宣判日期: 2000年1月18日. ___________________ 判 案 書. 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訴法庭法官梁紹中宣讀上訴法庭判案書: 1. 本案上訴人徐偉豪及第二答辯人徐偉就為徐文興之遺囑執行人及信託人。 1996年11月2日徐文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