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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8月26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26日晚上近10時在Facebook貼文首度公開在今年5月接受訪問時因對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提出質疑及作出評論隨後於5月18日及21日收到梁振英發來兩封律師信。 張達明指,他沒有按照梁振英的要求而撤回有關評論,梁亦沒有進一步控告行動。 張達明表示,他之後也沒有公開事件,也未有機會再評論UGL事件,「會不會是因為我的沉默,而令你認為發法律信這招數奏效,可以令學者噤聲? 」張選擇現時公開事件,是因為其法律學者的身份,面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衝擊時,自己責無旁貸:「我絕對不希望因為我的沉默而連累鍾劍華博士及立場新聞。 《香港01》今晚未能找到梁振英回應。 張達明說,作為法律學者,面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衝擊時,自己是責無旁貸。 (資料圖片)

  2. 2021年8月5日 · 港大禁哀悼刺警疑兇學生入校園 張達明稱難過已辭任校委.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一度通過哀悼七一刺警案疑兇動議港大校委會昨日4日傍晚宣布決定所有參與會議的學生無限期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 ...

  3. 2017年5月22日 · 搶先表達. UGL文件風波持續不息特首梁振英連日發文狙擊要求會計界議員梁繼昌退出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梁繼昌今午終召開記者會還擊但事隔不足4小時梁振英繼續透過網誌追殺」,指梁繼昌未有回應他提出的事實性問題」。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晚上在梁振英的網誌留言一共向梁提出九大疑問又指希望梁振英可抽空澄清以釋除公眾疑慮

  4. 2018年2月18日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去年在梁振英facebook留言就UGL案提出9大疑問但至今未獲任何解釋他今日回覆香港01查詢時直言至今仍沒有一絲新的資訊」,以及仍未掌握到全面事實難以作出評論。 而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何旳匡更表示,是次梁振英UGL案是進入了一個「灰色地帶」(grey area)。 1. 梁振英作為戴德梁行的合伙人,在公司董事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受對手的回佣,是否涉嫌犯法? 張達明直言,是次事件出現一個十分吊詭的地方,因為至今仍未知道梁振英當時是否受僱於UGL,還是仍是UGL希望收購對象的戴德梁行的董事。 而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必須先得到主事人(即僱主)批准才能收受利益,他表示在資料仍未充分的情況下,現時未能評論有關問題。

  5. 2018年12月13日 · 社會新聞. 【UGL案梁美芬撐毋須徵詢海外法律意見 與張達明大唱反調. 撰文:陳淑霞. 出版: 2018-12-13 10:50 更新:2018-12-13 13:21. 前特首梁振英捲入澳洲UGL公司涉貪案風波,爭議擾攘4年,廉政公署及律政司昨 (12日)宣布決定不作檢控。 有份舉報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 (13日)於商台節目指,官方解釋只有寥寥數數幾句,並不足以釋除公眾疑慮,促請律政司公開全面法律意見,及於立法會內委會作交代;另一立會議員梁美芬則表明,反對派在無進展情況下,已進入盲目「亂搵」證據階段,反對專責委員會繼續調查,本身是大律師兼城大法學院副教授的梁又認為,港府毋須僱用海外大律師給予法律意見,應由律政司「孭飛」,否則是不負責任,與港大學者張達明大唱反調。

  6. 2018年9月9日 · 聯盟強烈反對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對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網媒立場新聞採取的法律行動及兩次向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發出律師信要求他收回就梁振英收受UGL四百萬英鎊事件作出的評論

  7. 2018年9月5日 · 1. 一名法律工作者. 梁振英近日接連與張達明在Facebook筆戰」,梁振英三度引述署名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文章指張達明關於誹謗法的論述錯了今天梁振英又引述一個法律工作者」,張達明的一知半解」》為題撰寫的文章指鍾劍華的言論只是一些毫無事實基礎的陳述卻被刻意包裝成推斷推論又直指那些言論不是評論只是傷害性極強的假託知悉事實』。 2. 5歲小朋友. 2015年1月,梁振英到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其間他引述一名「5歲小朋友」問他:「行政長官,我長大後住哪裏? 香港還有沒有足夠土地? 事實上,「小朋友」一直是梁振英慣常引用的角色,其中他在2014年發表《施政報告》時曾說:「我經常想,如果今天幼稚園的小朋友問:『特首,我第時大個住邊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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