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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是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以監管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強積金制度所涵蓋的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須分別作出以僱員或自僱人士有關入息 5% 計算的定期強制性供款,而供款金額受法定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制 ; 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爲 $7,100 及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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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2日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簡稱強積金計劃」). 根據税務條例》,你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薪俸税的僱員在計算應課税入息時可扣除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繳納利得税的自僱人士在計算應課税利潤時可扣除強制性的自我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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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供款:僱員及僱主均須就僱員向強積金計劃作出強制性供 ...

  3. 僱員可就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申請扣稅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僱員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僱主可就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扣稅但扣除額不得超逾僱員總薪酬的15%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4. www.mpfa.org.hk › mpf-system › mandatory-contributions僱員 - 積金局 - MPFA

    強制性供款.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一經受託人存入僱員的帳戶即全數及立刻歸屬於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投資回報亦會全數及即時歸屬於該僱員。 僱員. 自僱人士. 不同供款方法注意事項. 僱主數碼「供」略. 違規罰則. 一般僱員. 全部開啟.

  5. 2021年10月11日 · 強積金計劃MPF一般分為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僱主及僱員須按有關僱員的收入每月注入 5% 或以上作供款自僱人士亦須以收入 5% 或以上作為強制性供款強制性供款.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MPF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 5% 的供款,惟受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限制。 自僱人士亦可向強積金計劃(MPF)作出供款,供款額同樣為收入的5%,不過供款日可選擇按月或按年供款。 按月支薪的僱主方面,如果僱員每月有關入息低於 $7,100 則無須作出強制性供款;介於 $7,100-$30,000 間,則需將有關入息5%作為供款;超過 $30,000 的話,需將 $1,500 作為供款。

  6.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的計劃成員則不受影響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 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僱員、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僱人士. 積金局提醒僱主,由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必須按上表作出供款。

  7. 當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交給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後整筆款項將完全及即時歸屬於僱員而僱員除在強積金計劃法例所訂明的特殊情況下亦只能在達到 65 歲退休年齡才能從強積金計劃中取回所有由強制性供款所累積的累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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