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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經歷歷時逾7年的刑事調查,今日(26日)終獲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還他一個清白。 正與家人身處外地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剖白,指訴訟幾近耗盡他們夫婦倆的畢身積蓄,他坦言,就是否上訴至終院而

  2. 2019年6月26日 · 前特首曾蔭權因未有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洽談租約,而惹上官非,更因此身陷囹圄。而他完成12個月的刑期後,仍堅持終極上訴,今(26日)終極上訴得直。上訴結果不但為洗脫罪名,這亦影響他是否可繼續享有退休金和福利。

  3. 2019年6月26日 · 終審法院5名法官均一致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他們在判辭中提到,曾蔭權在原審時,被指接受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黃楚標提供的深圳單位豪華裝修,控方指曾接受裝修屬於貪污,也就是當時被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4. 2018年7月20日 · 上訴庭今日(20日)宣判結果,雖然刑期獲減至12個月,但保釋暫未能處理,曾蔭權需即時再次入獄。 由於曾蔭權當時服刑只有63天,便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故他須即時重返獄中繼續監禁。

  5.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終審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皆獲撤銷。正與家人歐遊的曾蔭權,透過公關指,連年訴訟幾耗盡夫婦終身積蓄,惟他抱著兩個信念:

  6. 2019年6月26日 · 上訴 終審法院 曾蔭權. 前特首曾蔭權(74歲)早前被裁定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早前經上訴後獲減刑至12個月,但有關定罪的上訴則被駁回。 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上月再向終審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於今.

  7. 2019年6月26日 · 終院法官指出,曾蔭權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案情建立在曾蔭權和黃楚標的交易未能被證實為貪污的基礎上。 是次上訴主要爭議,是曾蔭權是否「明知故犯」地不作出披露及其「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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