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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 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 權益)的法定聲明. 注意: (1) 根據《條例》第43E ,任何人在給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管理局)或核准受託人的任何文件中,明知或罔顧後果地作出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即屬犯罪。. 首次定罪者 ...

  2. 繳付方式. 您可憑現金、支票、或電子渠道繳費,過程簡易妥當。. 請點擊下列繳付方式,瞭解更多。. 查看有關繳付方式的注意事項,請 按此 。. 電子自助繳費. 銀行. 其他. 續保-一般保險 續保 - Vitality 健康程式 保費徵費.

  3. 假如没有选择自付费,就合资格医疗费用为10,000 港元,在 30% 共同保险下,您须负责3,000港元(即30% 合资格费用),而我们会赔偿余下的7,000港元(即 70% 合资格费用)。 假如有5,000港元自付费,就合资格医疗费用为100,000 港元,在 20% 共同保险下,您 ...

  4. 2024年4月23日 · 保障限額及地域升級: 每年保障限額達1,200萬元(150萬美元);終身保障限額達6,000萬元(750萬美元) (以個人計);全數賠償 12 主要醫療費用;因應客戶的個人需求及預算,特設4個每年自付費選擇及全球(美國除外)的非急症治療地域保障範圍選擇。. 延伸 ...

  5. 在提出申索當日,自根據《條例》須由該計劃成員或須就該計劃成員向任何強積金註冊計劃( 計劃)作出強制性供款的最近一個供款期的供款日起計,已過了至少12個月;及. 該計劃成員沒有權益在任何其他計劃中保存;或. 2019 年3月 – 第14版 IV.4 附件F. . 3)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該計劃成員已於/將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月/日]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並且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該計劃成員獲准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香港以外地方]居住;及. 本人/ 我們*明白,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管理局)或會把個案轉介入境事務處,以確認於上文第3)(a)段所作出有關離開香港的申報是否屬實。

  6. 本表格僅 供擬 基於 永久 性 地離 開香 港、完全 喪 失行 為能 力、罹患 末 期疾 病、小 額結餘或 死亡 的理 由提 出申 索, 要求 從一 個 強積 金 註冊 計劃( 計劃)提取 權益 的人 士填報。 若基於已 達到 65 歲退休年齡或 提早退 休 的理 由 申索權 益, 請 填寫 第 MPF(S) –. W(R)號 表格 。 如 申 索人 / 計 劃成 員擬 從 多於 一個 計劃 提取 權 益, 須就 每個 計劃 填 寫一 份表 格。 請 把 填妥 的表 格及 所需 證 明文 件交 予 有 關 計 劃 的 受 託 人 ,以 便處 理 有關 申索。 若提供 的 任何 資料 不正 確或 不 完整 , 有關受 託人 可 能無 法處 理你 的申 請 。

  7. 背景. 在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香港原訟法庭」)申請作出認許某保險公司將其長期保險業務轉讓給另一保險公司的命令時,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保險業條例》」)第24條規定必須附上獨立精算師就計劃條款作出的報告。. 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