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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離婚程序及手續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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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文介紹辦理離婚手續須注意的事項,以及相關的支援服務。 當婚姻面臨危機 在決定離婚前,婚姻輔導可讓你將問題提出來討論、學習排解衝突和了解面前的選擇。

    • Getting a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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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须知

      在离婚程序 中寻求法律谘询和支援,对你会有帮助。你可从以 ...

  3. 怎樣申請離婚? 怎樣辦理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 離婚呈請書 」,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 共同申請書 」,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是否必須說明提出離婚的原因?

    • 提交離婚呈請書 (如屬單方面申請離婚) 或共同申請書 (如屬共同申請離婚)單方面申請離婚。所需文件:申請離婚的一方須填寫一份離婚呈請書 (表格2) 及其它相關文件,例如: 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表格2B)、財務報表(表格 E)、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 3) 及文件送達認收書 (表格 4),連同結婚證書正本(或核證副本),送交至香港家事法庭。
    • 將離婚呈請書送交至配偶。如是單方面申請離婚,呈請人必須將一份經法庭蓋印的離婚呈請書副本以面交 (必須透過第三者) 或以郵寄方式送達答辯人(即是呈請人的配偶)。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呈請人須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指示,把案件排期聆訊。法庭必須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案件才可以排期聆訊。以下兩種情況均可證明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一)答辯人已把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
    • 暫准離婚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該離婚呈請便會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而共同申請離婚的案件,亦會同樣被編入此案件表內。法庭發出審訊指示後,便會考慮呈請人所提交的證據。
  4. 2024年4月22日 · 2024香港離婚手續程序、申請流程及費用概覽. 在香港,離婚不僅是兩個人關係的終結,也是一個涉及法律、情感及經濟多方面的複雜過程。. 了解香港的離婚法律框架與相關流程對於正在經歷此情況的人來說,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本文將探討在 香港 ...

    • 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提出離婚呈請時,閣下需要填寫:表格 2。離婚呈請書 (根據你的情況或離婚理由而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 2B。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 (如適用)
    •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法律訴訟現已開始,閣下是案件的「呈請人」,而閣下的配偶是「答辯人」。閣下在提交呈請書後,必須安排將一份呈請書蓋印副本(有法庭蓋印的副本)由專人或以郵遞方式送達訴訟的其他各方。
    •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在送達呈請書後,閣下須使用在家事法庭登記處取得的申請表格,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有關指示,以便排期聆訊。閣下的呈請或共同申請將按以下類別排期聆訊:
    • 暫准判令。特別程序案件表。如閣下已提出離婚呈請,但答辯人沒有向法庭提交答辯書,閣下的呈請將被編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共同申請亦歸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內。司法常務官作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閣下提供的證據。
  5. 2023年11月27日 · 如夫婦雙方同意離婚,且不涉資產子女撫養權爭拗,便可自行辦理離婚手續,毋須律師處理。 就共同申請離婚而言,申請雙方須向法院證明在申請前,雙方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或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而該通知書未 ...

  6. 判決離婚的手續,比起協議離婚來得更複雜,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你必須向法院「起訴」,讓這個離婚案件成立. 其次,離婚案件是「強制調解」案件,因此並不是一起訴後就會直接開始打官司,而是會先被法官請到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進行「 調解 」;如果調解不成,沒有促成破鏡重圓或好聚好散的機會,才會繼續進行訴訟程序。 最後是「訴訟」階段,法官會請當事人到法庭裡,調查事實與證據,確定有法定離婚事由,才會准許兩人離婚。 一旦法官判決離婚並且判決確定了(不能再上訴的時候),雙方的婚姻關係就消滅,也就是說雙方在法律上就各自獨立,不再是夫妻了。 最多人有的疑問是:「判決離婚還需不需要登記? 判決離婚什麼時候生效? 實務上認為離婚判決是一種形成判決,也就是在法院判決確定的當下就有離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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