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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4月8日 · 傳道人黃偉明判無罪後面露笑容。 (蕭毅攝) 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向記者說:「感謝主」。 被告妻子聽畢裁決後即在庭內與被告相擁被告亦與親友逐一握手辯方指被告因案件債台高築他將獲教會繼續聘用。 控方則指他自招嫌疑反對讓他取回訟費,但法官判他可取回訟費。 兩事主供詞嚴重分歧. 法官指,兩事主供詞嚴重分歧,但他全盤接納Y的口供,按Y的說法,被告案發時下體未曾勃起,不像享受性趣。 法官不排除X記錯案情細節,X或受姨丈誘導而對被告以偏概全,故不接納X指稱被告曾在共浴時親身示範自瀆及射精,並藉清潔割包皮傷口非禮他們。 案件編號:DCCC 1088/2013.

  2. 1986年黃偉明於 香港大學 電腦系畢業,之後在跨國金融機構的資訊科技部門工作。 1995年後黃偉明在不同公司的IT管理層當要職, [6] 直至2013年提早退休 [1] [6] 。 1989年黃偉明與吳秋媚結婚。 在6月3日兩人拍婚紗照後,因第二天發生 六四事件 ,而沒舉行婚宴,只印了一張「國難當前,儀式從簡」的米色卡通知親友 [1] [7] ,亦曾參加過抗議游行。 [6] 1996年,他們的兒子 黃之鋒 出生 [7] 。 2004年,黃偉明創辦「 中西區福音遍傳運動 」。 [6] 2012年, 立法會 議員 何秀蘭 提出為「 性傾向歧視條例 ,作公眾諮詢」。 之後黃偉明成立了「 維護傳統婚姻大聯盟 」 [6] 。

    • 廣東省茂名市
  3. 47歲的黃偉明與工妻子育有一對分別為10歲及13歲子女於1994年開始修讀神學98年開始傳道工作2010年起在涉案學校任職駐校傳道人並將晋升為牧師事件揭發後黃偉明已主動向校方申請停職

  4. 2014年3月27日 · 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被控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七度非禮當時十二歲的X及兩度非禮當時十二歲的YX昨早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其母離婚後另有男友因家中缺乏父親角色故獲得被告教導會感到開心

  5. 2014年3月27日 · 已婚駐中學傳道人黃偉明48歲涉分別在學校泳池更衣室及寓所等非禮兩名12歲男生黃否認9項非禮罪受審案件昨續審。 男生X承認接受割包皮手術後下體發炎,被告遂替他清潔,辯方質疑X理應感激被告?X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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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986年黃偉明於 香港大學 電腦系畢業,之後在跨國金融機構的資訊科技部門工作。 1995年後黃偉明在不同公司的IT管理層當要職, [6] 直至2013年提早退休 [1] [6] 。 1989年黃偉明與吳秋媚結婚。 在6月3日兩人拍婚紗照後,因第二天發生 六四事件 ,而沒舉行婚宴,只印了一張「國難當前,儀式從簡」的米色卡通知親友 [1] [7] ,亦曾參加過抗議遊行。 [6] 1996年,他們的兒子 黃之鋒 出生 [7] 。 2004年,黃偉明創辦「 中西區福音遍傳運動 」。 [6] 2012年, 立法會 議員 何秀蘭 提出為「 性傾向歧視條例 ,作公眾諮詢」。 之後黃偉明成立了「 維護傳統婚姻大聯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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