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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8月16日 · 消委會建議因部分美容療程只可由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施行消費者應事先瀏覽衞生署網頁了解同時應仔細了解美容療程的詳情例如儀器等以評估潛在風險和可能的併發症若進行美容療程後感到不適或皮膚出現異常應盡快通知美容院並謹慎衡量美容院提出的補救方案是否安全及切實可行新冠肺炎今增3宗輸入病例 1男子日本返港後中招 曾打2針復必泰. 港大擬綠化帶建新大樓 近千市民聯署反對憂破壞環境.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醫學美容大行其道,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醫學美容療情,消費者委員會近年亦收到不少有關醫美事故的投訴個案,單單今年上半年已接獲479宗,情況令人關注。 有苦主曾購買3萬港元的水光注射療程,樣貌無法變美之餘,甚至留下一排針孔於臉上,模樣駭人,令事主大受打擊飽受情緒困擾.

  2. 2020年12月8日 · Tweet. 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為女顧客進行名為CIK的療程抽取客人血液經培植後再注射回客人體內3名接受療程的女顧客其後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結果1死2傷殘為本港歷來最嚴重的醫學美容事故。 替死者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經重審後,日前被裁定誤殺罪成,今早 (8日)在高院被判監3年半。 法官張慧玲在判刑時表示,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一致同意被告嚴重疏忽,沒有對死者負起應該負的責任,最終導致死者去世,而被告可以合理預想其塞責會引起死亡的後果。 具體而言,被告的疏忽包括沒有向APSC查問有沒有為血液樣本做細菌測試,及沒有向病人解釋CIK療仍在試驗階段,未有醫學證據支持療程對健康人士有好處,接受療程後可能會有不良反應,甚至感染的風險。

  3. 2023年2月15日 · 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為女顧客進行名為CIK的療程抽取客人血液經培植後再注射回客人體內3名接受療程的女顧客其後出現敗血性休克最終結果1死2傷殘為本港歷來最嚴重的醫學美容事故DR集團始創人周向榮等涉案人士其後被裁定誤殺罪成。 醫委會今日 (15日)就案件召開研訊,指出誤殺屬非常嚴重罪行,事件削弱公眾對醫護的信心,懲處需反映社會期望,為確保公眾安全,決定將他從醫生名冊永久除名。 DR老闆周向榮、技術員陳冠忠及替死者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早前因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年和10年及3年半。 其中周向榮及陳冠忠兩人2021年就定罪和判刑提上訴,而上訴庭頒發判辭,駁回定罪上訴,但指案中重點在未建立安全系統,認為二人目前刑罰明顯過重,故批准判刑上訴,兩人同獲減刑兩年,刑期分別減為10年和8年。

  4. 2022年4月29日 · 20220429. 袁海文建議當局盡早落實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診所牌照的要求市面上醫學美容療程的宣傳多不勝數吸引愛美人士購買惟小心隨時弄巧反拙有政黨早前收到一宗涉及醫美療程疏忽的求助37歲女事主去年因朋友介紹廣告和優惠購買眼部及埋線療程由醫生主理療程後持續出現大細面」,在醫生建議下另進行溶脂療程不過事後大細面情況再現今年3月事主面部更出現明顯凹陷的情況凹陷位置與注射溶脂針位置相乎嚴重影響事主外觀有醫生指其右邊臉頰萎縮。 政黨醫療/消費者權益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說,是次注射並非醫療需要,故醫生及美容院更需要向事主清楚解釋注射風險及其效果,但事主指療程前後醫生均無提及注射風險或為此簽署風險同意書,更未有提及溶脂針的溶脂效果為永久性。

  5. 2020年11月3日 · 事主余女士報稱6月在銅鑼灣一間美容公司接受超聲波拉提技術 (Ultherapy)」療程結果下巴燒傷及出現水疱她向美容院表示不滿要求退還費用一度獲約2萬元補償金惟美容院其後又拒絕開出賠償支票只着她自行聯絡涉事醫生的律師余強調事後曾分別向皮膚科及整容外科醫生求診至今花費約5000元又花費大量精神處理事件期望院方能承擔責任及賠償往後治療費否則不排除會進行法律訴訟。 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區議員袁海文認為涉事醫生涉違反多項醫生專業守則,同時反映香港醫療儀器法例落後,沒有強制的申報醫療事故安排,亦沒有規管醫療儀器操作者,促政府盡快規管有關作業者。 而涉案公司則指,在該名客人報稱不適當日,已安排約見專科醫生,醫生認為有關位置並不會造成永久疤痕,並展開專業的醫療安排。

  6. 2021年11月4日 · Tweet. 周向榮與陳冠忠於2017年被判誤殺罪成。 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3名女顧客接受遭細菌污染的血製品輸注後出現敗血性休克導致1死2傷殘。 DR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及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其經審訊被裁定誤殺罪成,在2017年分別被判入獄12年及10年。 他們提出上訴,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用了錯誤的基準,要求撤銷定罪或減刑。 上訴庭今(4日)頒判詞,裁定2人就刑期上訴得直,周向榮獲減刑至10年,陳則減刑至8年。 2名上訴人分別為周向榮(62歲)及陳冠忠(32歲)。 周是DR集團多間公司的擁有人及實際控制人,陳是肇事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配製CIK製品的人。 控罪指,2人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又名陳愛蓮、46歲)。

  7. 2020年10月20日 · 2012年DR醫學美容集團發生一死兩傷殘醫療事故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否認誤殺罪案件今天 (20日)在高院續審因事故而要切除一雙小腿及右手四指的婦人王靜波到法庭作供講述其慘痛經歷時數度落淚王形容當日把血製品回輸注入她體內時她已感全身發冷顫抖,「成個人翻江倒海咁唔知點形容好得人驚成個人控制唔到」,她又指內臟完全好似打筋斗咁」。 按王所述,在2012年9月12日抽血當日曾與被告見面,被告向她了解其病歷及講解該療程,被告又指療程只會引發短期發燒、全身酸痛的感冒徵症,有關徵狀會很快消失,她聽了被告的解釋後覺得「放心咗」,並在簽署文件後進行抽血。 至10月3日她再到DR集團,被告用載有奶白及灰色液體注入到王的體內,被告稱該些是經培養後的血液,被告其後離開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