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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20日 · 2021-05-20 04:24:06 大公报. 字号. 随着立法会即将完成关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本地法例修订,社会焦点转向特区政府的施政和公务员体制改革。 二者是关联的,本文暂且不论前者,专谈公务员体制改革。 从行政主导体制角度谈公务员体制改革必要性,对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能否有效领导公务员队伍非常重要,如斯基本判断是準确的。 问题在於,有一种意见,仅要求行政长官及其管治班子对高层公务员的升迁有一定发言权,同时主张尽量保留传统公务员体制完整性。 回归20多年来曾被不少人引以为傲的香港公务员队伍行政效率和成效每况愈下! 最新的例子是,五月初,香港多幢大厦出现变种新冠病毒感染个案,特区政府管治班子决定有关大厦居民全部隔离检疫。

  2. 2020年9月9日 · “三权分立”是西方社会关於国家政权架构和权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政治学说,最为人所熟知的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的相关理念。 “三权分立”制度有其特定含义,仅仅从分权层面把国家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块,分别由不同机关行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体制。 只有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三种权力的互相关係上达到相当的制衡程度,形成一定均势,三者在机构、职能、人员上完全分立,谁也不向谁负责,成员身份不互相重叠,才能算得上“三权分立”。 目前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美国宪法中明确体现“三权分立”精神,但是宪法文本也没有使用这个说法,其他西方国家均不是典型意义的“三权分立”政体。 如英国,实行议会至上体制,由国会中大党组成内阁,其党魁担任首相,行政权与立法权高度重叠。

  3. 2022年3月18日 · 所谓的三权分立,主要是人民透过宪法设立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机关,配置三权。 对单一制主权国家的地方单位来说,由中央通过授权来设立地方机关并配置三权。 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在权力来源上具有同源性,可谓同根同源,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在行动上应当具有协同性。 这个同源同根性决定了三权之间可以制约制衡,但不得对抗对峙,否则便背离了授权的目的,导致治理的无效和无能。 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基本法,授权香港行使高度自治权。 在这个授权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决定了香港的政治体制。 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都是源于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的授权。

  4. 2023年12月14日 · 公务员12项基本信念及操守准则. 1.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 公务员应真诚拥护国家对香港特区拥有并行使主权,并致力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 公务员应深入了解成立香港特区的历史及宪制背景,并全面认识国家安全概念及香港国安法的条文,增强维护国家 ...

  5. 此外,《行动计劃》100条措施中,对於不少港澳居民关心的生活便利问题作出回应。. 计劃透露,广东正在推进完善港澳居民报考内地公务员的操作细则,包括制定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 此外,广东还将研究制定 ...

  6. 2023年1月13日 · 彼时,“人大释法”的正统方法是立法原意解释,而“庄丰源案”采用的方法是文本解释。. 据此,有不少学者认为,解释方法的差异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香港法院对香港基本法解释冲突的根源。. 甚至有学者倡导,香港法院应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 ...

  7. 2021年8月13日 · 基本法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为此基本法规定了中央的全面管治权、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赋予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等。 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基本法第一条和第十二条是根本性条款,并在第四条中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法院在解释国安法时,既要以这两个条款表达的核心价值准则处理国安法与基本法相关条款间的关系,即国安法条款要作有利于保障这两个根本性条款的解释,也要平衡国家安全保障与基本权利保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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