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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28日 · 民主派去年「35+初選」案中,其中一名被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今早在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有條件批准。. 余慧明保釋條件為10萬元現金,5萬元丈夫人事擔保、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一星期4次到警署報到 ...

  2. 2024年5月26日 · //「醫管局員工陣線」同余慧明嘅下場,正好警惕所有專業團體,如果以政治凌駕專業、不務正業,終會多行不義必自斃! // 諸多禍港組織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相繼樹倒猢猻散,一些參與其中的亂港分子紛紛「跳船」自保...

  3. 「醫管局員工陣線」發起的「罷工」以失敗告終,包括主席余慧明在內一眾核心成員對「罷工」的取態,明顯與工會會員主流意見南轅北轍。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早在個人社交網站發文,指「醫管局員工陣線」的投票結果,...

  4. 2020年10月20日 · 早前醫管局陸續以電郵形式要求曾參與罷工的員工解釋缺勤原因。當時,發起罷工的「陣線」主席余慧明宣稱,「會全力支援受影響同事」、「一定會負責任」;副主席羅卓堯就建議會員「統一回覆局方」。

  5. 6 天前 · 法庭在正確地詮釋《國安法》第三章內所有訂罪行的條文後,得出的結論是:“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並不止於刑事行為,而是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目的是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防範顛覆國家 ...

  6. 2021年6月28日 · 吳靄儀因參加前年的「8.18」非法集結,早前被法院判處罪成,但獲准緩刑。事實上,吳靄儀可說是一名堅實的「港獨」支持者,早就於1983年12月,她就曾在《報月刊》發表支持「港獨」的文章,期後在1984年3月,她再次於《南華早報》發文大力支持「港

  7. 2021年4月26日 · 案件原定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現年28歲首被告李欣樺未有出庭應訊,其代表律師表明未能聯絡對方,主審法官練錦鴻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及充公被告的保釋金。 至於同案未成年男生認罪,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其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還押候懲。 現年15歲的次被告認罪,為中三男生。 案情指,2019年11月22日凌晨3時許,兩名被告將一些發泡膠盒搬到姚銘區議員辦事處門前,其後再放火焚燒。 警方隨即到場調查,凌晨5時許警方準備離開辦事處時,發現次被告及另一男子步向他們,遂將他們截停調查。 警方在男子身上發現兩個打火機、一個黑色口罩、一對白色手套及一罐打火機油,次被告則攜帶了一對白色手套及一條黑色頸巾。 警方拘捕次被告後,他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玩而與另一男子一個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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