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分居程序 相關

    廣告
  2. 即日辦妥分居証明信,以分居理由離婚。一站式解決財產分配、贍養費、撫養權、中港離婚. 全港17間辦事處,提供高效率及專業法律服務給普羅大眾,律師團隊龐大,員工超過百人。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 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3. 怎樣才算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雙方分開居住,通常是其中一方搬離婚姻居所,不再一起以夫妻的形式生活。. 由搬離當日起開始計算,如夠一年而且雙方又合作的話,可以用分居一年申請離婚。. 如夠兩年,亦可以用兩年分居的事實申請,無需對方同意 ...

  4. 為展開訴訟或是訴訟一方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就土地審裁處、區域法院、家事法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或終審法院的民事法律程序事宜,提供免費法律意見(包括展開訴訟程序);但不包括其他審裁處案件的民事程序

  5. 分居是離婚程序中的一個判斷因素,而非直接條件,台灣法律並未明文規定特定的分居年限作為離婚的必要條件,分居多久可以離婚,更多取決於分居背後的原因和影響,法官將根據夫妻間的實際狀況來判斷婚姻是否已經破裂,而非單純看分居的時間長短。

  6. 在香港申請離婚,須向家事法院遞交申請,您可與配偶一同申請,也可單方面申請。. 但無論如何,須證明以下最少一項事實:. 離婚理由. 分居一年 (同意):與配偶分居最少一年,並得到對方同意. 分居兩年:與配偶分居最少兩年,可無需對方同意. 對方的不合理 ...

  7. 分居指夫妻雙方分開居住,通常是其中一方搬離婚姻居所,不再以夫妻的形式生活。 一般而言,除對方就分居日期提出爭議,否則無需向法庭提出文件或證據證明已分居。 若對方不同意分居日期或認為沒有分居,分居協議書是其中一個方法,但亦可用其他方法,如電郵或短訊給對方,說明已搬離居所,將來可用作證明。 若然對方不知道有分居的意圖,尤其是分隔兩地工作生活的夫婦,並如以往一樣,如夫妻般參加親戚朋友的聚會,法庭有機會不接納為分居期。 若條件不容許搬離婚姻居所,夫妻仍住在同一居所,但若實際生活如各自獨立分開居住一樣,如分房或分床睡覺、沒有性生活、各自用膳及做家務等等,及對方知道申請一方有分居意願,此同室分居模式亦可被法院接納。 遺失結婚證書怎辦? 離婚是否必須聘請律師? 配偶不肯接受文件怎麼辦?

  8. 假設丈夫在婚姻期間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妻子可與他共同生活,而妻子亦急於離婚,不想以分居一年或兩年為由申請離婚。在這情況下, 妻子可以考慮以 "不合理行為" 為離婚理由, 即時申請離婚,而無需等待法定要求的分居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