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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的年假應按比例計算。如計算上出現分數,皆進爲整數計算。 有關在共同假期年開始前已按比例計算的年假,僱員可選擇與僱主商議後放假,或 將之累積,與來年可享用的年假合併。 【例】共同假期年:202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僱員開始受僱日期:2022

  3. 2024年4月15日 · 有薪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的分別 有薪年假日數累積 有薪年假的發放及放假安排 給予僱員工資以代替年假的合法做法 離職有薪年假計算方法. 有薪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有甚麼分別?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 12 個月,便可享有不少於7天有薪年假。 如年假期內適逢休息日或法定假日,該日應視作年假,而僱主必須爲僱員另定休息日或法定假日。 休息日. 是指在連續不少過 24 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 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

    • 什麼是「Annivesary Basis」或「Individual Leave Year」?
    • 什麼是「Calendar Year Basis」或「Common Leave Year」?
    • 有二合為一的計算方法嗎?
    • 能給我上述計算的excel Template 方便參考嗎?

    「Annivesary Basis」或「Individual Leave Year」指員工可享的年假數目,按照員工何時入職及其往後的週年日逐年增加。如按照現時香港勞工法例規定,員工入職第一個週年日後的一年內可享7天有薪年假,第二個週年日後的一年可享7天,第三個週年日後的一年可享8天,如此類推。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不過,一般的香港公司所提供的年假數目較法例最低要求為多。另外,員工無須等候一年,即可享有所謂「第一年」的年假數目。我們一般稱上述做法為「Entitled in Advance」。不過,為表達法例要求「足一年」才享有薪年假的做法...

    除了第1點解釋的方法外,公司亦可選擇以「Common Leave Year」的方法,即不論員工入職時間是否一樣,一概以同一日(例如1月1日)計算可享日數。 同樣以足一年後起,第一年至第四年分別可享7日、7日、8日及9日為例,假設員工於2016年5月27日入職,每年的可享年假日數為: 須注意,在第一年裡,可享日數須按已入職日數按比例"pro-rata"計算,並且根據《僱傭條例》,每論該年是否潤年,計算比例時其份母必然是365,而不會是366。計算結果中不足一日的部分將被當作一整日。 在以上例子中,2017年的可享日數為: 1. 由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入職日數:219 2. 219 / 365 = 0.6 可享日數 = 7 x 0.6 = 4.2 整日計算:4.2日 當...

    有。關於可享日數我們可依據「Annivesary Basis / Individual Leave Year」判斷,但員工實際可享日數餘額則只在「Calendar Year Basis / Common Leave Year」的起始日才作調整。我們一般稱上述做法為「Hybrid」做法。 同樣以第一年至第四年分別可享7日、7日、8日及9日為例,假設員工於2016年5月27日入職,每年的可享年假日數為: 在以上例子中,2017年的可享日數為5日,計算方法與第2點的說明一樣。 至於2019年裡,可享日數為: 1. 7 x (146 / 365) + 8 x (219 / 365) = 7.6日 2. 當中146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5月27日的日數;219是2018年5月27到2018年...

    作為你的最好伙伴,我們已為你準備Excel File供下載使用,分別列出「Entiltled in Advance」及不採用「Entiltled in Advance」的計算方法: 下載:excel_example.xls 如果對 Excel 中「hlookup」功能,以及相似的「vlookup」想進一步了解,可以參考以下Microsoft連結的資料: HLOOKUP VLOOKUP

  4. 假日薪酬的計算方法.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 前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注意: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 (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 (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詳情可按連結參閲「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二 」 (PDF) 。 發放假日薪酬的限期. 僱主須最遲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這份文件並非法律文件。 有關法例條文的詮釋,仍以法例原文為準。 以上資訊對你有用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年1月26日. 分享到.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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