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4年6月18日 · 個人反對「 佔中」,有三大理由:第一,「佔領中環」行動直接針對香港最核心的金融區,衝擊的是香港經濟命脈。 經濟學家估算,「佔中」一旦成事,每天將令本港經濟損失高達16億元;若位於中環的港交所因而無法正常營業,則直接損害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其餘支柱產業均受波及。 何況,中環一帶大中小企業林立,高中低檔服務業星羅棋布,從業員關聯數十萬個家庭,一旦因交通陷入癱瘓,則工商百業,包括金融、旅遊、百貨零售、酒店、以至餐飲快遞等無數中小服務業都不得不停止營業,其連鎖反應難以估量。 為此,不少身處中環的跨國金融和工商機構,甚至送外賣的小企業均已經啟動風險評估工作,部署「將部分工作搬離中環」,這對香港的商業發展及國際形象都將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佔中」違反香港法治破壞核心價值.
2013年4月10日 · 民調顯示七成市民反對「佔領中環」,帶出3個重要信息:一是主流民意反對違法的暴力抗爭行為;二是主流民意尊重本港普選的憲制基礎;三是主流 ...
2014年6月12日 · 一、人數必須超過一個關鍵數目,有一萬人以上可以達到效果,要迫使警方使用更大武力,增加政府處理這次行動的政治代價。 二、以公民抗命方式表達立場。 三、公民抗命的力量在於違法,但不會使用暴力。 四、佔領行動必須持續,可把各種物資搬到中環要道,建立廣播中心,透過互聯網和傳媒吸引市民和全世界的關注,加大政治壓力。 五、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加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 約兩個月後,即二 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三發起人發表佔領中環信念書,我留意到信念書對上述第五原則有改變,指參與這行動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參與方式: 一、支援但自己無需進行違法行為。 二、參與但無需主動自首或放棄抗辯。
2013年6月14日 · 「佔領中環」行動不但激化社會矛盾和對立,更不利於溝通和「對話」,對解決紛爭和問題沒有好處。 奉勸「佔領中環」行動策劃者應臨崖勒馬,不要把香港引向不尊重法律、不維護「法紀」的歧途!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12月29日以156票即全票,通過了香港雙普選的時間表:即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可以透過普選產生;2020年,立法會選舉可以透過普選產生。 根據2004年4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香港的政制發展方案必須走完「五部曲」,包括先由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改有關的選舉辦法,並得到人大常委會的確定,才可開展修改程序,而最終的方案也必須交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修改方可生效。
2013年7月17日 ·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午宴後首度回應傳媒有關「佔中」的看法,強調自己堅決反對「佔領中環」的行動,並明確地說:「無論『佔領中環』的發起者 ...
2013年4月6日 · 「佔領中環」即意味著「癱瘓中環」,中環一旦癱瘓,港島交通必受阻滯,基層民生必受困擾,特區政府運作必受衝擊,國際金融、商務利益必受 ...
2013年4月10日 · 來論:主流民意反對「佔領中環」 反對派溫和力量需回歸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