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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產代理監管局 (英語: Estate Agents Authority ,簡稱 監管局 或 地監局 ),是根據 香港法例 第511章《 地產代理條例 》、在1997年11月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規管香港 地產中介人 的執業;推動業界行事持正,以及鼓勵培訓,提升業界的水平和地位。 自1999年開始,凡在香港從事 地產 代理 業務的個人或者商號,都必須持有監管局批發的有效執業牌,否則即屬違法。 現時的每位持牌地產代理都會獲發一個獨一無二的牌照號碼,在其 名片 及 廣告 上也會刊出。 根據此號碼, 消費者 可以到監管局網頁,輸入便可以了解該代理的登記資料,以作參考。 [1] (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互联网档案馆 )

  2. 地产代理监管局 (英语: Estate Agents Authority ,简称 监管局 或 地监局 ),是根据 香港法例 第511章《 地产代理条例 》、在1997年11月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规管香港 地产中介人 的执业;推动业界行事持正,以及鼓励培训,提升业界的水平和地位。 自1999年开始,凡在香港从事 地产 代理 业务的个人或者商号,都必须持有监管局批发的有效执业牌,否则即属违法。 现时的每位持牌地产代理都会获发一个独一无二的牌照号码,在其 名片 及 广告 上也会刊出。 根据此号码, 消费者 可以到监管局网页,输入便可以了解该代理的登记资料,以作参考。 [1] (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互联网档案馆 )

  3. 地產代理監管局 (英語: Estate Agents Authority ,簡稱 監管局 或 地監局 ),是根據 香港法例 第511章《 地產代理條例 》、在1997年11月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規管香港 地產中介人 的執業;推動業界行事持正,以及鼓勵培訓,提升業界的水平和地位。 自1999年開始,凡在香港從事 地產 代理 業務的個人或者商號,都必須持有監管局批發的有效執業牌,否則即屬違法。 現時的每位持牌地產代理都會獲發一個獨一無二的牌照號碼,在其 名片 及 廣告 上也會刊出。 根據此號碼, 消費者 可以到監管局網頁,輸入便可以了解該代理的登記資料,以作參考。 [1] ( 頁面存檔備份 ,存於 網際網路檔案館 )

  4. 地產代理 [註 1] ,是 三級產業 中的 服務業 ,它的 收入 是來源於 經紀 服務的 佣金 ,地產代理本身不擁有 地產 和 物業 ,地產代理只是 物業市場 上的 中間人 。 地產代理買賣盤(買賣房屋)的兩方,分別是物業 買家 和物業 賣家 ;又或者租盤(租屋), 租客 (臺灣稱為「房客」)和 業主 (中國大陸和臺灣又稱為「房東」)。 各地地產代理業 [ 編輯] 香港 [ 編輯] 香港一些地產代理公司. 由1999年起,法例規定,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必須持有有效 牌照 ,包括充當香港物業買賣的中間人。 牌照由 地產代理監管局 發出及監督。 所以,香港的地產代理必須遵守當局發出的指引從業及進修,否則有被停牌,或者被取消牌照的風險。

    • 早年生活
    • 公職生涯
    • 個人及退休生活

    陳佩珊生於1961年11月12日。她在1980年入讀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起初修讀中文系,但因對政治哲學的興趣而在1981年轉學至聯合書院修讀政治與行政學,並在1984年完成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她自言在大學深受黃宏發在課上提到的政治觀點影響,亦曾在大學辯論隊中接受王於漸的指導。在畢業前,她亦曾參與皇家英聯邦學會(英語:Royal Commonwealth Society)舉辦的英聯邦青年交換計劃,得以前往英國倫敦及卡迪夫研究並執行有助社區的青年主導項目,以及在《南華早報》的撰文比賽中取得獎項。

    殖民地時期

    陳佩珊在1985年10月加入香港政府並擔任社區主任。及後,她在1987年7月轉任政務主任,並被派往房屋署任職。任職約一年後,她獲港府安排在1988年至1989年間到牛津大學進修公共行政學。她在1989年7月返港於港九政務署任職,並於同月被委任為黃大仙民政主任。不過,她在一年後就獲安排改於東區出任高級政務主任,亦在任內多次署任東區政務專員。在署任專員期間,她代表政府出席多項地區活動,包括文藝協進會的音樂會及筲箕灣避風塘的清潔運動等。在1991年底,她被調派至工業署出任高級政務主任,負責工業科技發展措施。 在1992年12月,陳再次在約一年時調任,改於布政司署文康廣播科出任助理文康廣播司。在1993年底,文康廣播科拒絕為進念二十面體提供前往布魯塞爾參與國際藝術節(英語:Arts festival)的旅費及表演開支,港府因而被質疑打壓曾作政治敏感演出的進念。當時署任首席助理文康廣播司的陳於1994年1月初對外解釋在評估進念的財政及管理能力後才否決總值280萬港元的巨額項目申請,而進念自1985年成立以來共62次申請只有43次獲批,其總值也只有170多萬港元,並指出港府對文藝自由及國際交...

    主權移交後初期

    香港主權由英國移交至中國後,陳佩珊遂於房屋局出任首席助理局長,並繼續跟進《房屋條例》的各個修訂草案。另外,她亦負責處理香港房屋協會在茵怡花園測量錯誤事故的責任,以及包括安寧花園在內多個將軍澳新市鎮屋苑的不平均沉降問題。同時,她也負責寮屋居民的安置政策,並為他們制定安置準則,加快編配香港公共房屋單位的效率。及後,她與房屋署在2000年提出多項改善公共房屋單位建築質素的措施。 另一方面,陳亦負責再度推出在1980年代因反應欠佳而腰斬的租者置其屋計劃,並為部門爭取更多首長級人員督導計劃。計劃自1998年底曝光後備受爭議,由大廈混合業權及管理決策權問題,至買家申請按揭的安排及轉售與回購等都在香港立法會被熱烈討論。因應公共房屋的業權出現變化,她亦主張為公共房屋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引入更多種類的外判合約,以應對租者置其屋計劃內的屋苑在轉換服務公司上更有彈性。 陳在2001年轉職至經濟局,並繼續擔任首席助理局長職級,亦在推行政治委任制度後出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她在任內主要為政府各部門政策對經濟環境的影響提供分析,包括曾就民航處禁止舊式廣體飛機抵港而在立法會上解釋其經濟影響輕微。及後,...

    地監局

    陳佩珊獲法定機構地產代理監管局委任為行政總裁,並在2003年7月2日接替周陳文琬上任。上任後,她隨即處理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要求地監局加強對洗錢的監察,並提出地產代理須為購房資金的來源負責。然而,地產代理業界認為措施難以執行,而且對自由市場構成威脅。陳對此公開反駁,並指法例及金融機構都配合業界的審核工作,而合法的商業運作沒有因而受限。 及後,陳在地監局於2004年接到超過1300宗滋擾性推廣投訴後,向業界警告如情況惡化會加強規管。與此同時,隨着香港樓市越見熾熱,更多地產代理涉及虛假陳述及文書等罪行,陳決定加強監管應付。不過,在2006年3月首項推出的改善方案為推出優質服務證書和標誌等軟性措施,以望業界因形象而自律以提升專業水平。及後,她在同年8月預備修例時,向地產發展商及地產代理業界承諾將會提供過渡期,供業界適應新守則。最終,新的地產銷售守則在同年9月獲得通過。另外,陳與政府在同年8月決定提案禁止誇張失實的地產廣告,避免對準買家構成誤導。 陳在2007年檢討地產代理及地產營業員執業資格,並提出須通過強制的資格考試方可執業。及後,因2008年初大量房地產買家資料洩漏,陳遂安...

    陳佩珊自小喜歡詩詞歌賦,及後在中大接觸古希臘哲學及科學哲學,並深受卡爾·波普爾的思想影響。她甚至在香港中文大學畢業後仍會回到大學旁聽李天命的哲學課堂。另外,她亦在及後入讀麥覺理大學修讀國際管理,並以管理碩士學位畢業。 陳在退休後曾多年在中國內地從事顧問工作,及後在2016年加入香港船東會。她於2017年接替包榮出任船東會的董事總經理,亦因而代表香港參與多個國際性機構的工作。同時,她亦因此獲海事處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等邀請加入各個委員會。

  5. 香港一些地產代理公司 由1999年起法例規定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必須持有有效牌照包括充當香港物業買賣的中間人牌照由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及監督所以香港的地產代理必須遵守當局發出的指引從業及進修否則有被停牌或者被取消牌照的風險

  6. 香港繁體.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 (英語: Sales of First-hand Residential Properties Authority ,縮寫為SRPA)為 香港政府 房屋局 轄下的 部門 ,主要負責執行《 香港法例 》第621章《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監管 地產發展商 必須按照條例提交合適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及提供 示範單位 等。 組織 [ 編輯] 一手住宅銷售物業監管局由一名首長級乙級 政務官 (首長級薪級第三點)出任專員,由一名首席行政主任出任副專員,另外由一支由30名綜合 專業人士 所組成的隊伍,包括屋宇測量師及產業測量師等,共32名人員。 巡查及監控組,負責查核售樓書、價單及樓盤廣告。 調查及檢視條例遵守情況組,負責調查違反條例的個案。 投訴組,負責接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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