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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1月30日 · 強制驗窗計劃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D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第四級罰款現時為2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千元。. 至於強制驗樓計劃根據建築物條例 ...

  2. 2021年12月28日 · 本報訊屋宇署昨公布一名業主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就其住宅單位發出的強制驗窗法定通知而遭檢控本月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約5,800元涉事單位位於鰂魚涌英皇道是一幢38層高及樓齡30年的商住大廈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該單位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業主委任合資格人士就該單位的窗戶進行檢驗及所需修葺。 但該名業主未有遵從驗窗的通知,故遭屋宇署檢控,並於12月16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 最高可判監3個月. 屋宇署發言人指,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通知是嚴重罪行。 屋宇署可根據該條例向業主提出檢控,而該業主可處第4級罰款(現時為2.5萬元)及監禁3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罰款2,000元。

  3. 2023年3月31日 · 屋宇署昨表示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就其住宅單位發出的強制驗窗法定通知上周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6,900元。 涉事單位23年樓齡. 有關單位位於銅鑼灣天后廟道一幢樓齡23年的住宅樓宇。 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0C4條向該單位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業主委任合資格人士就該單位的窗戶進行檢驗及所需修葺。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因此遭屋宇署檢控,並於本月20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D)條的規定,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送達予他的法定通知,即屬犯法,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個月,以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000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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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2年1月6日 · 本報訊屋宇署早前根據建築物條例》,向兩個分別位於油麻地文昌街及土瓜灣龍圖街的單位業主提出強制驗窗要求但受委託的兩名合資格人士均未有遵守建築物條例》,最後被罰款合共5.3萬元上述文昌街單位的業主按屋宇署要求找合資格人士檢驗其單位窗戶但檢驗期間單位的一扇窗突掉落更擊中一輛停泊於街上的輕型客貨車。 該合資格人士因未能小心驗出危險的窗戶,違反相關作業守則,該署遂提出檢控。 該名合資格人士於上月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3萬元。 一人簽證明書 被揭失實陳述. 另一宗個案的合資格人士向屋宇署呈交證明書,確認為土瓜灣龍圖街一個單位的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證實其窗戶安全,毋須修葺。 但該單位業主向屋宇署舉報,發現該合資格人士在證明書中,作出「窗戶無需進行訂明修葺」的失實陳述。

  6. 2012年11月9日 · 本報訊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實施屋宇署提醒業主不一定要委聘負責驗窗的人士或公司進行工程建議業主取得驗窗通知後找不同承建商格價而多個業主一起維修議價能力更大屋宇署表示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已於六月三十日實施揀選目標樓宇的工作按季進行每季選定五百幢樓宇同時驗樓驗窗另選九百五十幢目標樓宇只是驗窗。 屋宇署已選定首季度的目標樓宇,預計十一月起向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而早在七至八月已先發預先知會函件,提示業主做好準備。 該署發言人解釋:「部分目標樓宇或剛做完大維修,當確認樓宇有需要強制驗樓後,始發出法定通知。 」 屋宇署亦聯同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於八至九月間舉行地區簡介會,向業主講解計劃詳情及提供各項支援。 至於第二季度的目標樓宇亦已選定,該署正向有關業主發出預先知會函件。

  7. 2016年3月29日 · 本報訊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推出至今近四年有業界質疑部分承辦商將工程外判予無牌師傅驗窗負責簽名的合資格人士有機會連個窗都未見過」,計劃存有漏洞屋宇署亡羊補牢」,最近為合資格人士推出驗窗卡計劃以便讓業主查核師傅資格有業主團體批評計劃推行多年業主一直無從了解合資格人士的準則驗窗師傅的質素良莠不齊。 為處理香港樓宇失修問題,屋宇署二 一二年實施強制驗窗計劃,共發出約三十五萬張驗窗通知書,惟業界指計劃缺乏監管,令計劃漏洞百出,甚至有承辦商將工程外判予無牌師傅驗窗。 屋宇署上月起推出「驗窗卡」,合資格人士承辦驗窗及相關維修服務時,業主可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作辨識之用。

  8. 2021年8月27日 · 本報訊屋宇署指宋皇臺道一幢商住大廈的一名業主由於沒有遵從強制驗窗法定通知本月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約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