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李宗瑞性侵案 ,又稱 李宗瑞淫照事件 ,是一件涉及在 台灣 犯罪的 性侵 、 妨害秘密 之案件,於2012年7月首次被揭露。. 主要嫌犯為富少 李宗瑞 [1] ,被害人多達三十餘人。. 警方 在李宗瑞居所搜出的 性愛 、 裸體 影片、照片表明,多數性侵被害人疑似 ...

  2. 2016年8月19日 · 富少 李宗瑞 因涉嫌性侵且偷拍多名女子,去年遭被判處20年徒刑定讞。 但他還遭另外一名女模指控撿屍性侵,日前一審宣判,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李4年,最高法院支持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見解。 法官依性愛偷拍光碟中的8項證據,發現李宗瑞一面嘿咻、一面詢問該女模:「可射進去嗎? 」,女子回答說:「不要! 」,並過程中皆有配合性愛動作,認定女子並非全然意識不清,全案無罪定讞。...

  3. 2024年4月23日 · 富少李宗瑞當年被爆出在夜店涉嫌下藥性侵、偷拍多名女子,最後遭重判65年7月徒刑,最終定應執行29年10月定讞,而他入獄服刑至今已超過10年,但 ...

  4. 2013年10月10日 · 「富少淫魔」李宗瑞性愛偷拍影片去年在網路瘋傳,其中一名影片女主角「月事妹」,原定年底要與男友結婚,未料男友看到她與李翻雲覆雨後抓狂,不但要求退婚,還要她把訂婚鑽戒還來,事後 月事妹不甘心怒告李宗瑞性侵,反被法院認證是自願「好喜歡」,只能感嘆:「我的人生被他毀了……。」 「我還花5百元計程車錢,氣死人!...

    • 背景
    • 事件曝光
    • 投案与被捕
    • 初期审理
    • 审判结果
    • 媒体争议
    • 外部链接

    李宗瑞(英文:Justin Lee;1985年2月6日—),原名李宗祐,台湾元大金融控股董事李岳苍儿子,2012年到2013年期间迷奸过三十几个女子,并将其过程拍摄成影片在网路上流传,最后被判入狱39年2个月。

    2011年7月底,一对姊妹报警指控李宗瑞性侵,警方将他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内勤检察官讯后向法院声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证不足将李无保释放。后来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涉嫌偷拍性爱光碟,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在查办时传拘不到李宗瑞,认定他逃匿,2012年8月1日发布通缉,李宗瑞逃匿失踪逾20天。但其偷拍的影片也被有心人在网路疯狂散布,原先只在台湾、港澳、中国大陆流传,随即传至日本、韩国,甚至东南亚、欧美等地区。

    2012年8月23日,由委托律师于下午约4时45分致电台北地检署,表示李宗瑞今天将会投案,检察官要求他独自从彰化开车北上,并每30分钟与检察官电话联系,告知位置,他在晚间8时35分在律师陪同下抵达北检,向法警室报到,随即遭到逮捕,并召开侦查庭,9时20分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召开记者会作出进一步的说明,共计逃亡23天。 2012年8月23日下午4时,李宗瑞主动联系检警表示愿意投案,从南部开车北上,检方为了确保他不会半路逃亡,每半个小时打一次电话给李宗瑞李宗瑞供称这段时间躲在南部,透过1名54岁女友人陈美兰协助藏匿。 2012年8月23日,涉嫌藏匿李宗瑞的陈美兰向台中警方自首并移送北检复讯,查明她与李宗瑞的关系、藏匿李宗瑞的始末及是否有共犯共同藏匿等,并于8月24日凌晨2时40分,依藏匿人犯...

    2012年8月24日凌晨4时30分,法官认定李宗瑞有逃亡事实,但没有串证之虞,裁定收押不禁见,凌晨6时5分移送台北看守所,编号2512。检察官不服李宗瑞不禁见,提起抗告。同日晚间9时30分,高等法院裁定撤销未禁见,李宗瑞禁见并禁止通信。

    2012年10月19日,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李宗瑞涉及刑期7年以上的“加重妨害性自主”重罪,因此自10月24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
    2012年11月6日,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将李宗瑞、陈美兰起诉。被告李宗瑞系犯刑法第221条第1项之强制性交、同条第2项之强制性交未遂、第222条第1项第4款之加重强制性交、第225条第1项乘机性交、以及同法第315条之1第2款无故窃录他人隐私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等罪嫌,请对被告李宗瑞就加重强制性交之6罪,分别量处有期徒刑10年;对强制性交之12罪,分别量处有期徒刑6年;对乘机性交之10罪,分...
    2012年11月7日,检方将被控“性侵偷拍”案之嫌犯李宗瑞,移审台北地院,法官以其涉犯重罪、有“逃亡、勾串证人”之疑,裁定收押禁见3个月。
    2012年12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陈美兰犯刑法第164条第1项藏匿人犯罪嫌,量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未宣告缓刑。
    2013年7月9日,台北地方法院辩论终结,公诉检察官认为,李宗瑞始终不认罪,迄今仍否认性侵,只承认部分偷拍事实,毫无悔意,当庭具体求刑30年。
    2012年8月14日,《自由时报》刊出由李宗瑞性爱光碟中翻摄的数张照片,并且具体描述被害女性及其被害情节。检方传唤副总编辑邓蔚伟与记者陈慧贞,以妨害秘密罪进行侦办。
    2012年8月20日,中天新闻台声称收到艺人吴亚馨简讯,并将内容以独家方式,在晚间时段播出。随后约一小时,艺人吴亚馨刊出亲笔声明稿,否认中天新闻所登简讯是由她所写。因为刊登他人隐私,中天新闻可能构成妨害秘密与加重诽谤罪,如果简讯不实,是由中天新闻假造,可能触犯伪造文书罪。但吴亚馨本人在事后未提出告诉。
    2012年8月26日,《中国时报》以头版、三版,报导可从“卡提诺论坛”付费下载李宗瑞案流出的画面,刊登多张疑似偷拍的不雅照,并以实习记者挂名。中时四位记者遭到传讯后,台北地检署以妨害秘密罪,将副总编辑杨宪村、陈赓尧、社会中心主任王健圣及撰稿记者陈鸿伟列为被告。《中国时报》认为是合法报导,主张新闻自由。至于就读文化大学的陈姓实习记者,在未实际参与采访与撰写内容的状况下,被挂名在报导上,中国时报...
    2012年10月14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中天新闻台在报导此案时,描述过于煽动露骨,裁罚新台币30万元。
    2013年6月17日,中国时报前副总编辑杨宪村、陈赓尧、社会中心主任王健圣及撰稿记者陈鸿伟等四人,台北地方法院以妨害秘密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中时记者委任律师上诉高等法院。11月27日,高等法院宣判,认定中时刊登偷拍照,让被害人感到痛苦和担忧,触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章的“散布窃录之非公开内容罪”,4人全部改判各3月徒刑,可易科新台币9万元罚金,并给予缓刑两年,缓刑期间向公库缴交新台币10万元。
  5. 其他人也問了

  6. 2022年2月15日 · 涉嫌偷拍與迷姦多名女子的富少李宗瑞,2012年8月被收押後,被拘束人身自由到判刑確定,共應執行29年10月徒刑,預計2042年6月才會刑滿,而因李 ...

  7. 2022年2月15日 ·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7月起至2011年6月間,搭訕女模或女性友人後趁機灌酒、下藥,再帶回位在台北市信義區豪宅內性侵得逞,並將過程以手機拍攝。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