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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2017年8月召開記者會聲稱於旺角街頭遭國安人員擄走被帶往西貢、更遭警告將球星美斯簽名照轉交劉霞,並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其後被指涉報假案,被控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經審訊後,林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5個月。 林獲准保釋候上訴,並於早前向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法官今(2日)於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其申請,林須即時服刑。 上訴人林子健 (46歲)今到庭聽取判決,林的代表律師表示欲申請至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擬作作保釋申請,惟法官指出須在啟動上訴程序後才可處理保釋申請,林遂須即時 ...
topick.hket.com/article/2608329/林子健涉誤導警員判囚5個月 上訴駁回即時服刑林子健涉誤導警員判囚5個月 上訴駁回即時服刑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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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被控「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怎麼辦?
2019年3月15日 · 被告林子健,44歲,否認一項明知而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指他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自己8月10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砵蘭街路段遭拐帶。 官認為林沒有被擄走.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裁決時稱,他曾親自仔細翻看閉路電視片段,除了按衣著、外型、步姿認出被告人,亦依從途人判斷錄影片段的時序,認為警方的路線圖準確,即被告從沒被擄。 官又指,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在所稱被擄的位置後戴上口罩,是為了隱藏身分、掩人耳目,案件是被告自編自導自演。 官指林所言引起不安及恐慌. 林子健聽到裁決結果未有太大反應,稍作休庭後,代表林子健的大律師陳偉彥指林堅持並無說謊,因此不作求情。 其律師則提到官接納品格證人對他的評論,又說林受到巨大精神壓力,及因此案失去在耶魯大學讀博士的機會。
- 【林子健被捕.拆局】民主黨被蒙鼓裏陷被動 學者倡清晰交代止血 - 香港01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上周五 (11日)聲稱被擄及虐待的事件,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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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被擄事件. 審訊. 其他重要事件. 參考資料. 参见. 外部链接. 林子健 ,(英語: Howard Lam Tsz Kin ,1974年 — ) [1] ,綽號「釘書健」, 香港 民主党 成員, 基督路小教會 教友,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 政治神學博士研究生。 知名於2006年的「真兄弟」事件及2017年的「聲稱被擄」事件,2019年3月15日因 虛報罪 被判囚5個月,2020年4月2日駁回上訴,即時入獄。 [2] 政治生涯. 林子健在1991年加入民主黨的前身 香港民主同盟 ,於1994年10月2日成為民主黨最年輕創黨黨員。 他曾擔任民主黨中常委、中委、國事小組主席、政務部副部長、組織部副部長及民主黨 九龍西 支部主席,但不獲民主黨派出參與 區議會 及 立法會 選舉。
2019年3月15日 · 林子建於庭上一直堅稱自己卻有被國安人員恐嚇、擄走和毆打。 他昨晚(14日)在其facebook上帖文,再次為自己辯解,並稱呈堂的CCTV 片段中的「他」疑似為由他人冒充,又直言冒他衣著,模仿他的八字腳行走,要找人冒充很難嗎? 惟他指警方並無追查其他的CCTV 片段和證據。 林堅稱:「在說事實,要為自己伸冤外,也要對歷史做見證。 林子健又在面書中上載他的一些傷勢照片,並反問他如何自殘到自己如此傷。 他亦提到警方從來沒有他帶帽及口罩到西貢的片段,又質疑警方沒有追查恐嚇電話,並有一大段關鍵地點的CCTV竟成「消失的檔案」。
2017年8月15日 · Kayue. Factcheck Lab 執行編輯,曾任《關鍵評論網》編輯,最想寫的還是數學。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林子健事件峰迴路傳,他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傳真社》亦取得疑似林戴上口罩及鴨舌帽經過現場的影片。 但事件仍有疑點,暫時難下判斷。 民主黨黨員林子健報稱於上星期四(8月10日)到旺角砵蘭街買球衣後,被人擄走禁錮。 他又指於禁錮期間,遭操普通話人士在其大腿上打上21口釘書釘,翌日(11日)凌晨在西貢沙灘醒來後截的士回家,並於當日早上召開記者會講述經歷,再到醫院驗傷及報警。 事件引起嘩然,不少人將之跟銅鑼灣事件相提並論,同時有 建制派議員 在Facebook上指「真係忍唔住笑」,表示質疑。 警務處處長則表示「不容跨境執法」。
- Kayue
2017年8月17日 · 控罪書上林子健報稱無業,被控在8月11日在西區瑪麗醫院明知地虛報在8月10日在油麻地砵蘭街及碧街附近被人拐走,以誤導警務人員。 林上周四稱被「強力部門」擄走至西貢,大腿上有多個被釘書機造成的傷口。 其後有傳媒發布被擄當日片段,發現疑點重重,警方其後拘捕林,並帶到西貢蒐證。...
2020年4月2日 ·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2017年8月召開記者會聲稱於旺角街頭遭國安人員擄走被帶往西貢、更遭警告將球星美斯簽名照轉交劉霞,並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其後被指涉報假案,被控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經審訊後,林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5個月。 林獲准保釋候上訴,並於早前向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法官今(2日)於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其申請,林須即時服刑。 上訴人林子健 (46歲)今到庭聽取判決,林的代表律師表示欲申請至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擬作作保釋申請,惟法官指出須在啟動上訴程序後才可處理保釋申請,林遂須即時服刑。 其代表大律師早前於上訴案聆訊中指出,原審裁判官突然自行從閉路電視片段中認出被告,屬「搬龍門」,而且可能有人冒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