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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僱主及求職人士亦可利用勞工處在網上提供的互動就業服務提交職位空缺資料及登記求職勞工處接獲的所有空缺都會在該網站刊登公眾人士可透過已接駁互聯網的個人電腦設於民政事務處社區會堂公共圖書館和郵政局的公用電腦以及遍佈全港的 ...

  2. 聘用要求確實有該職位空缺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收入要求: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香港專業人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內地許可:現時工作單位或 內地有關機關 簽發的赴港工作同意書. 获准來港的申请人,須向 公安出入境部门 申領《 往来港澳通行证 》和有關的 逗留D簽注 。 有關的香港簽證/進入許可上會加註「本進入許可必須與具有相關赴港簽注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一併於辦理入境手續時出示,方為有效。 」。 居住在海外( 中国大陆 、 香港 、 澳門 及 臺灣 以外)的中國籍內地居民可申請 一般就業政策 來港工作。 和一般就業政策區別.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一般就業政策區別在於申請人是否為內地居民。

  3. 一般就業政策 (英語: 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 (GEP))是 香港 簽發給在該地從事專業工作的人士 簽證 的入境安排和移民類別。 這種簽證必須由僱主出面為申請人申請,除非豁免情況需要遞交本地招聘工作證明和證明本地招聘困難,並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入境事務處 審批。 一般就業政策不限行業,亦無配額上限,申請人可以申請受養人來港。 一般就業政策是有資格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而成為 香港永久性居民 的簽證中發出最多的簽證,也是非中國籍人士來港進行專業工作的主要途徑。 申請資格 [ 編輯] 國籍:不得為 阿富汗 、 古巴 、 北韓 和居住於 中國內地 的 中國 居民 [1] 對象: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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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行業輸入勞工計劃不僅需要滿足以上要求還需要僱主已獲相關政府部門批准輸入勞工的有效配額。 配額. 補充勞工計劃本身並無任何配額限制僱主申請輸入勞工時必須在香港進行為期四星期的公開招聘以優先招聘本地工人但程序較精簡且無需經過勞工顧問委員會的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存在配額限制行業輸入勞工計劃. 香港特區政府容許特定行業僱主從香港以外輸入勞工,同時規定限額如下: [2] 。 建造業:12 000個. 航空業:6 300個. 公共小巴/客車:1 700個.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 私營院舍及自負盈虧院舍每聘用一名不限職位的全職本地僱員,可以申請輸入一名護理員 (即1:1);津助院舍及合約院舍每聘用兩名不限職位的全職本地僱員,可以申請輸入一名護理員 (即2:1)。 [3]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6.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英語: Technology Talent Admission Scheme (TechTAS)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實現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願景,輸入科技人才到香港從事研發工作的安排,相較其他工作簽證,該計劃可以快速處理有關申請。 公司若從事先進通訊技術、 人工智能 、 生物科技 、 網絡安全 、 數據分析 、數碼娛樂、 金融科技 、 綠色科技 、 集成電路設計 、 物聯網 、 材料科學 、 微電子 、 量子技術 或 機械人技術 範疇的研發工作,便符合申請資格。 該計劃於2018年6月25日開始推行。

  7.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英語: 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 (QMAS) ),簡稱 優才計劃 ,是 香港政府 推出的一個吸引世界各地的優秀人才來 香港 定居,以此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的入境計劃。 計劃於2006年2月23日公佈,於當年6月開始實施,每年配額為1,000個,2020年增至每年2,000個,2021年再增加至每年4,000個,自2023年起兩年內年度配額取消。 截至2021年,計劃纍計引入9,131人 [1] ,其中88%來自 中國內地 [2] 。 適用人士 [ 編輯] 國籍:不得為 阿富汗 、 古巴 和 北韓 [3] 年齡:18歲或以上. 經濟能力:證明留港期間,能自行負擔自己和受養人,不需 公共援助.

  8. 華民政務司署的首任勞工事務主任是 畢打士 ,他在1939年出任 財政司 空缺由前 郵政司 溫鐘士 接任,到1940年復由 鶴健士 出任。. [2] [3] 在1941年至1945年的 香港日治時期 期間,華民政務司署勞工部癱瘓,到1945年 香港重光 後才重新投入運作,並繼續隸屬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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