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 權管有是時效法律的一部分。 根據《時效條例》 (第347章),如私人土地被他人佔用,土地業權人提出訴訟收回土地時,有關訴訟必須於訴訟權產生之日起12年內提出。 一般而言,當土地擁有人已中止使用土地,而佔用土地的人士已取得對該土地的管有,訴訟權便產生。 另一方面,管有他人土地達12年或以上的人士,可申索逆權管有該土地,如獲法庭頒令,將取得土地的管有權。 有關人士可向土地註冊處要求於土地登記冊註冊有關法庭命令。 當管有他人土地的人士向法庭申請頒令確立其逆權管有權,或當這些人士面對業權人向法庭申請頒令遷離而引 ...
      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adverse_possession/index.html
  1. 其他人也問了

  2. 逆權侵佔是建基於普通法的法律概念其定義為土地佔用者未經原業主同意持續性地佔用對方的土地超過法定時限後原業主便會立即喪失訴訟權利而在另一方面佔用者可以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將土地據為己有無需支付任何代價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逆權侵佔不僅在法律上具有重要及特別意義也反映了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平衡和保護。 而「時效條例」 (第347 章) 第7條 為逆權侵佔提供法律基礎。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 私人土地的侵佔時效為十二年,而官地 (政府土地) 則為六十年,因侵佔官地的法定時效長很多,所以侵佔官地極困難,且成功案例並不多。 申請逆權侵佔的條件.

  3. 逆權侵佔是一嚴重的申請,要求法庭在 閣下霸地很長一段時間後,把土地的擁有權從原有業主轉到 閣下手中。 因為有人會因此失去土地擁有權,事態嚴重,即使在申請上原有業主沒有抗辯,法庭也有很高的證據要求去作出其決定。 其中一樣需要有效組織的證據是去向法庭證實, 閣下有效佔領了土地,視為自己的土地而一直拒其他人於千里之外。 在組織這佔領12年的故事前, 閣下可拿出以下的證據:

  4. 專題檔案. 逆權管有是時效法律的一部分。 根據《時效條例》 (第347章),如私人土地被他人佔用土地業權人提出訴訟收回土地時有關訴訟必須於訴訟權產生之日起12年內提出一般而言當土地擁有人已中止使用土地而佔用土地的人士已取得對該土地的管有訴訟權便產生另一方面管有他人土地達12年或以上的人士可申索逆權管有該土地如獲法庭頒令將取得土地的管有權。 有關人士可向土地註冊處要求於土地登記冊註冊有關法庭命令。 當管有他人土地的人士向法庭申請頒令確立其逆權管有權,或當這些人士面對業權人向法庭申請頒令遷離而引用逆權管有作為抗辯時,舉證責任在於管有他人土地人士的一方。 土地業權人有責任維護自己的土地權益。

  5. 2023年2月2日 · 現時有關逆權侵佔的法律由時效條例》(香港法例第347章第7條去界定,《時效條例中提到侵佔者只需霸佔官地超過60年或私人土地超過12年而土地/物業 業主 在訴訟期限*內沒有向法院提出驅逐侵佔者 業主 便會失去有關土地或物業的業權侵佔者則會成為新 業主 。 *根據《時效條例》第8條,訴訟期限是由被逆權侵佔的一刻起計,並非由業主放棄管有該物業的一刻開始計算。 如屬租賃的情況,「放棄管有」則指業主放棄收取租金。 逆權侵佔所需條件. 要逆權侵佔成功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侵佔者需證明其對該土地充分的獨有及實質控制,及侵佔者必須具有「敵意佔有」的意圖,例如在土地或物業上安裝門鎖﹑門牌等。

  6. 2020年5月1日 · 很多人認為逆權侵佔申請只是一個向土地註冊署俗稱填土廳」)的一個遵例註冊程序很多人認為以私人土地而言我只要地超過12年就可以簡單入紙申請按程序取得該土地的擁有權即是轉作自己名逆權侵佔申請是一場正式的官司 ...

  7. 2020年7月1日 · 逆權侵佔」(adverse possession的法律原則下長期侵佔者可向法庭申請取得該物業的佔有式權益而且根據香港法例第347章時限條例業主在定明的時間後便會喪失討回物業或土地的權利。...

  8. 2023年4月6日 · 申請逆權侵佔手續及費用: 逆權侵佔侵佔私人土地或官地成為合法新業主. 申請逆權侵佔手續及費用: 離婚 – 贍養費 | 離婚 – 撫養權 |民事訴訟 |遺產承辦 |遺產分配 | 逆權侵佔 | 誹謗 | 禁制令 | 工傷賠償 | 遺產管理人 | 遺囑執行人. 申請逆權侵佔手續及費用: 申請更改或暫停執行現行的管養令/探視令時所需資料. 相關文章: 申請逆權侵佔手續及費用: 物業. 檔主曾申請禁制令,惜被判敗訴,欲求助法援署向法庭申請逆權侵佔又被拒,檔主決定繼續上訴討回公道。 即如果在業主「失蹤」期間,租客連續12年無交租,並且能證明曾多次聯絡業主,包括如登報尋人等都不果,成功「逆權侵佔」的機會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