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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閃卡 是 香港 的 網絡用語,是在 陳冠希裸照事件 中,網民對流出的相關藝人的色情相片的別稱,後來亦引伸為所有色情相片的代稱(如 章子怡 沙灘照)。. 閃卡 一詞於香港原指印有藝人肖像、表面閃閃發亮的小卡片,很多人於童年時都以收集和交換閃卡為樂 ...

  2. 閃卡 是 香港 的 网络用语,是在 陳冠希裸照事件 中,網民對流出的相關藝人的色情照片的別稱,後來亦引伸為所有色情照片的代稱(如 章子怡 沙灘照)。. 閃卡 一詞於香港原指印有藝人肖像、表面閃閃發亮的小卡片,很多人於童年時都以收集和交換閃 ...

    • 事件经过
    • 被害人回应
    • 各方意见
    • 影响

    裸照发布

    2008年1月27日,匿名网民于香港论坛的成人贴图区内发布一幅色情照片。相中男子貌似艺人陈冠希,而女子则貌似艺人锺欣桐。网络管理员则于数小时后删除原帖,但网民把图片重贴或转载他处,因浏览者众多而引起香港各界关注。当晚,一名匿名网民声称图片是由陈冠希修理中的笔记本电脑泄漏,并指名道姓指出相关图片涉及陈文媛和张柏芝。 1月28日,陈冠希及锺欣桐所属的经理人公司英皇娱乐向传媒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图片为合成照片,而英皇娱乐已经报警求助。在声明中,英皇娱乐叮嘱公众不要发放、转载、转交与刊登上述图片,否则将以法律追究责任。当晚,一个大陆博客及时抓取图片并提供下载链接,促使网站访问量于6个小时内达到10万人次,一度挤破网站造成网站临时关闭。 但英皇娱乐发布声明后,同日下午3时,网络上又出现一幅疑似陈冠希及疑似陈文媛的淫欲裸照。在同日晚上,陈冠希与英皇娱乐召开紧急会议,并透过律师向传媒发表声明表示发布“不雅色情照片”是“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制造”,是“恶作剧”与“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发布者予以强烈谴责,英皇娱乐将向发布者追究责任。英皇娱乐高层霍汶希向传媒重申已报警求助,而锺欣桐因病休假中,不便回应裸照...

    裸照统计

    以下列表展示照片出现数目: 除了以上受影响艺人,尚有至少五名身份未曝光的女艺人牵涉在内。

    网络舆论

    自多张疑似艺人裸照发布后,报纸及传媒都倾向认为图片属于真的,但鉴于各艺人没有亲口承认身为裸照的主角,他们都在艺人名字前加上“疑似”两字,以免遭到艺人发出律师信控告他们。在网络上,网民大规模讨论图片或等待不知名人士发布新的图片。随着时间过去,愈来愈多网民倾向相信图片是真的,他们支持图片发放者的作为,批评警方为了遏止色情图片竟要求国际刑警协助的高调做法,是小题大作与偏袒艺人的处理方式。 裸照事件亦令多个香港网络论坛创出历来最高浏览人数,包括首先发布疑似艺人裸照的香港论坛,在1月30日录得日计最高浏览人数103,858次;而同日高登论坛成为雅虎香港搜索排行榜第三名,紧接第一名的陈冠希及第二名的锺欣桐,而浏览人数达到10万至15万次。 裸照图片流入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网络后,浏览人数不断急升,使网络爆红现象加剧。1月29日,大陆天涯社区首发的会员转贴有关“香港讨论”的帖子,被大陆网民争相留言,成为天涯社区建站以来回复速度最高的主题。相关图片在中国流通甚广,大陆网民为了获取第一手资料,加上农历新年将至,而且正值2008年中国雪灾,大量的访问使得服务器负荷达到极限,让一些论坛暂时关闭。 由于警方...

    陈冠希道歉

    2月4日晚上,陈冠希打破多日以来对裸照事件的沉默,将一段约90秒亲自向全体受害人(未有指名道姓)道歉的英语影片交给各电视传媒于各新闻节目内播放。在道歉宣言中,由于陈冠希改变以往英皇娱乐向传媒发表的公开声明内坚称图片为合成照片的说法,反而未有澄清涉案照片的真伪,外界普遍认为这是间接承认了照片的真实性。内容中,除了陈冠希的致歉外,他也希望裸照拥有者将这些争议照片尽数销毁、使其不得流传;短片中,陈冠希身穿浅色衬衣,神情严肃、面容憔悴: 随着裸照事件愈演愈激烈,美国有线新闻网CNN亦有报道此次风波,更在片段内播出陈冠希的道歉声明。虽然男主角陈冠希已透过短片向有关人士道歉,但大众普遍仍不原谅他,还指摘他只发出道歉短片却不出来说明裸照事件的卸责行为。部分人士说他的样貌相较以往消瘦,明显受到裸照风波的困扰。另一批网民则呼吁各界抵制陈冠希的音乐事业及与他有关的一切商业活动,并说他已完全违背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无论如何道歉也无补于事。最后,他于2月21日回港召开记者会承认他拍摄绝大部分照片,而他声称拍照时并无公开照片的意图,陈冠希在发布会上向被裸照事件牵连的受害者及社会公众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

    锺欣桐公开回应裸照事件

    涉及裸照事件的艺人锺欣桐于2008年2月11日首度公开露面,为裸照事件作出回应。锺欣桐在歌迷聚会后发表简短讲话,承认以前自己是“天真及很傻”,但如今已长大,就裸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公开道歉,并向歌迷及支持者致谢。她表示未来将专心工作,积极面对人生。 锺欣桐复工后饱受各界批评,她在2月17日出席地面电视台的节目《雪中送暖》,结果广管局接获逾1629宗投诉,接近单一事件的最高纪录,而她于2月20日亮相地面电视台的《劲歌金曲》,亦让地面电视台收到逾500宗破纪录的投诉。在巨大的群众压力以及消息指出将会有人捣乱的情况下,最终她缺席了2月23日的宣传活动。

    陈冠希召开记者会

    2月21日下午,陈冠希在香港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会议厅召开记者会,独自一人在台上就裸照事件进行公开道歉,全程以英语。他表示近期网上流传的大部分不雅照片是他所拍摄的私藏照片,但从未打算要在网上公开这些私人照片,只是遭人非法盗窃和流传。鉴于裸照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陈冠希在发布会上向被裸照事件牵连的受害者及社会公众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以下为陈冠希于发布会上的声明内容(中文译本) 陈冠希承认他拍摄裸照事件中的照片后,其代表律师声明陈冠希拥有照片著作权兼且呼吁传媒停止刊登有关照片。2月24日,陈冠希向香港海关举报指他拥有照片著作权,而上传者涉嫌刑事侵权,希望香港海关遏止有关的侵权行为。 其后,陈冠希在香港警方保护下暂住香港四季酒店,配合警方调查。调查期间,警方检获大批未曝光的裸照,并认出五名未曝光的“新面孔”,包括香港电视界的二三线女艺人、歌影两栖女星、已转战外地的女演员及颇具知名度的外籍女模特儿。陈冠希一直留港至2月28日并透过律师发出声明,指他已于2月26日完成警方要求提供协助的调查,强调“警方详细调查后已确认陈冠希于本裸照事件中乃属证人身份”,间接否认裸照事件牵涉有人强迫别人...

    法律界

    各法律系的人士的意见如下: 1. 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律师指,倘若该批裸照属实,以法律观点来看就不属诽谤。 2. 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律师表示,如果照片属移花接木,当事人自可控告对方诽谤,但若照片是真确,情况会变得极为棘手。 3.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则指出上传或发布不雅裸照,均可能触犯香港法律。

    娱乐界

    各演艺明星也就此事发言: 1. 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谭咏麟发表声明,指裸照事件“不仅是娱乐圈的悲哀,亦是香港人的悲哀”,而副会长陈奕迅认为此事件不值得再讨论下去。 2. 汪明荃指拍摄裸照者心理变态。 3. 曾志伟形容发布照片者是“罗宾汉”,虽然“劫富济贫”,资源共享,但他解释“盗窃”就是犯罪,不能因为是“侠盗”而对待不同。

    心理学界

    1. 临床身心行为学家李宝能表示,陈冠希的行为犹如狩猎心态。这种人自恋、自大及非常自我中心,为了达到目的才向女方示爱与表达关怀的说话,绝非出自真心真意的感情,这种人某程度上已经将女性物化,在社会上相当危险。 2. 临床心理学家梁若芊表示,今次艺人裸照事件可作为子女对拍拖、性行为价值观、人与人之间尊重、隐私资料、电脑安全及法律等问题的讨论。并按子女年岁讨论不同层次的话题。

    香港

    警务处就此事作出高度关注,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在2月2日的言论引起市民哗然。由于香港警方的执法准则与触及言论自由的问题而引发了更多的争议。 2008年10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表咨询文件,建议全面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检讨内容包括“淫亵”及“不雅”定义、审裁制度、物品评级制度等等。

    互联网

    1. 多个香港论坛的人流于祼照事件期间大幅增加,因网民希望得知裸照事件的最新发展及获取最新照片。随着香港警务处表示将有关照片发送给朋友的方式并不违法,发送照片的管道逐渐成为收集私人秘密的途径,但有中国大陆的论坛仍直接提供下载链接。另一方面,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会长莫兆华表示已获悉部分网络供应商需向警方提交用户资料,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亦主动接触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要求加强提醒成员删除不雅图片。现时他透露正与影视处研究制订新指引,不排除建议网络供应商或网站公司主动向警方举报张贴不雅图片的网民。 2. 奇拿:由于案情酷似著名日本漫画《死亡笔记》,故此网民们普遍将此裸照事件与漫画《死亡笔记》相提并论,并漫画化当中的角色[如发放床照的神秘人Kira被称呼为“奇拿”(Killer)],而“奇拿”这个称号亦渐渐被报章杂志采用。 3. 闪卡:由于照片隔日逐张流出,网民收集照片时犹如童年时期收集90年代的明星、动漫人物闪卡,因此有关照片被网民戏称为“闪卡”。 4. 朋友(老友):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黄福全在2008年2月4日的记者会上解释《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指出在老友间分享并不犯法。网民纷...

    商界

    在深圳有人把握商机,表示将注册“艳照门秀”域名、“冠希”、“阿娇”等商标以助推广情趣用品。

  3. 閃卡是香港的網路用語,是在陳冠希裸照事件中,網民對流出的相關藝人的色情照片的別稱,後來亦引伸為所有色情照片的代稱(如章子怡沙灘照)。 閃卡 一詞於香港原指印有藝人肖像、表面閃閃發亮的小卡片,很多人於童年時都以收集和交換閃卡為樂。

  4. 陳冠希裸照事件 (英語: Edison Chen photo scandal)又稱 香港藝人不雅照事件 、 藝人床照流出事件 等,在大陸又稱為 豔照門,是始發於2008年1月底 香港娛樂圈 及互聯網的一件裸照事件,香港藝人 陳冠希 自行與十餘名女性拍攝的私人親密照片被違法外洩,並在 互聯網 上透過 電子郵件 、 新聞組 及 網路討論區 廣泛流傳。 [1] 被害女性至少包括香港女藝人 鍾欣潼 、 張栢芝 、 陳文媛 、 顏穎思 、 陳思慧 、 陳育嬬 及圈外的 楊永晴, [2] 由於牽連裸照事件的藝人公司先後報警備案,加上媒體多次異乎尋常的追訪,隨即引起了 香港警方 的調查及介入,香港警方要求 國際刑警 協助調查,引發關於言論自由以及執法不公正的爭議。 [3][4]

  5. 陳冠希(英語: Edison Chen Koon Hei,1980年10月7日 — ),本名陳興華,加拿大籍香港男歌手、演員。 1999年19歲返港拍攝 黎明 的信用卡廣告被發掘,20歲乐坛出道,並出演《 无间道 》(2002)、《 头文字D 》(2005)等電影。

  6. 陳冠希裸照事件 (英語: Edison Chen photo scandal)又稱 香港藝人不雅照事件 、 藝人床照流出事件 等,在大陸又稱為 豔照門,是始發於2008年1月底 香港娛樂圈 及互聯網的一件裸照事件,香港藝人 陳冠希 自行與十餘名女性拍攝的私人親密相片被違法外洩,並在 互聯網 上透過 電子郵件 、 新聞組 及 網絡討論區 廣泛流傳。 [1] 被害女性至少包括香港女藝人 鍾欣潼 、 張栢芝 、 陳文媛 、 顏穎思 、 陳思慧 、 陳育嬬 及圈外的 楊永晴, [2] 由於牽連裸照事件的藝人公司先後報警備案,加上媒體多次異乎尋常的追訪,隨即引起了 香港警方 的調查及介入,香港警方要求 國際刑警 協助調查,引發關於言論自由以及執法不公正的爭議。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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