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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月15日 · 陶傑早前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提到對曾蔭權出獄的感受時,一開始就笑言曾蔭權今日只是「行出醫院」,而非「出監」。 就算記者「糾正」他,曾蔭權是出監,他仍笑着的說「是行出醫院才對」。 然後陶傑坦言對曾蔭權入獄感不值,「戥佢唔抵」,因為相對於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的案件,曾蔭權雖已簽署東海花園物業租約,但租約尚未履行,「情節輕好多」,而梁振英沒有被檢控,而曾蔭權卻被判入獄,「所以我同好多市民都支持佢一定要申訴到終審庭,呢個問題好嚴重」。

  2. 2017年12月11日 · 近期見生果報馮睎乾狂插「十九才子」陶傑,就諗起呢個故事。 原本唔到我呢啲二打六出聲,但網絡民主化,正所謂「即使我們錯,不比他們多」,更多唔關事嘅人都出咗聲,本蟹唔爭在飛身出嚟畀人踩扁——話唔定有得飛上天。

  3. 2018年11月18日 · 當兩人步出時鐘酒店大門時,發現有記者在場,陶傑即奔往酒店內的停車場取車。 他為了不讓真面目暴露於人前,竟然向停車場看更拿了一卷白色筒裝廁紙裹面,僅露出一雙眼,該報道更形容陶傑就像「一具千年木乃伊」。而陶傑亦成功「避開」狗仔隊 ...

  4. 2018年3月7日 · 陶傑FB貼文的全文: 高院法官陳慶偉在判詞中指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以及本人等「名人」接受曾蔭權之公關安排上庭旁聽,企圖塑造被告品格良好形象影響陪審團,行為「與黑衣人對陪審團恐嚇差不多」。 黃仁龍大律師發表聲明指陳姓法官之說不符事實。 這兩位前高官「曾朋友」精英以及一干「名人」,無端端被塑造為被公關控制擺佈的機械人與教父黑手黨型打手,對陪審團目露兇光,或發送強力能量電流,干擾陪審員腦電波,影響法庭磁場,令陪審員不敢判决曾某有罪。 但審訊梁天琦,旁聽席有大陸男子向陪審團拍照,勾攝陪審員之魂魄(慈禧太后這樣相信),卻被法官指「無心之失」,不予追究。 梁朝偉有對電眼,據說女人和同志一見紛紛酥軟,梁朝偉豈不應終身剝奪到庭聽審權?

    • 不涉利益不存在「明知故犯」
    • 法官講邏輯及證據
    • 指曾過去4年「冤情」如同200萬上街者「憤怒」

    終審法院5名法官今日(26日)一致裁定,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33頁的判詞指出,原審法官指出「明知故犯」元素富有爭議性,一個有意識地不披露決定,雖然決定是錯誤,但不等於隱瞞。 陶傑過去不單曾發表「曾蔭權不應有罪」、「利益未有袋過落袋」等言論,更曾直接到庭支持對方。他回應《香港01》查詢時表示,為曾蔭權上訴得直感到「開心」,認為曾蔭權與黃楚標的租約從不涉及任何利益,故也不存在「明知故犯」。

    陶傑解釋:「交租要俾錢,本身就不是利益;你去超市買包米係咪叫利益呀?」他相信曾蔭權也考慮過,不認為租約是利益而未有申報。 他強調,原審法官所指的「明知故犯」是中國式的誅心論,「(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去勾結『外國勢力』,堅持要搵second opinion(法律意見 ),好明顯係政治動機!」該做法絕對不合理,他覺得今次上訴「法官係講邏輯、證據」。

    陶傑又質疑,如果曾蔭權的租約涉及利益,「咁(特首)林鄭嘅『前任』收受5,000萬元無申報,點解(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又搵second opinion呢?」他認為曾蔭權是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我希望政府官員可以停止講大話!」 對於曾蔭權的過去7年的經歷,陶傑形容其「冤情」如同香港早前有200萬人上街的「憤怒」,「林鄭月娥明知台灣是會以中華民國去簽署引渡條例,咁點解佢都要做呀?」若要談及「明知故犯」,他說:「『明知』都要繼續推,你話係咪林鄭先係『明知故犯』呀?」 陶傑在中午亦於社交網站撰文指出,今次終審法院的判詞也令全世界明白,為何香港會有200萬人上街,「終審庭法官撤銷了對曾蔭權的污水,林鄭月娥卻堅決不撤回逃犯修訂方案」,認為曾蔭權已經取回公義,相信香港700萬人的公義也可以「追還得直,相信不會太...

  5. 2017年11月4日 · 曾蔭權涉貪案退庭前夕,一名男陪審員「被DQ」,直至陪審團被解散才真相大白,因該名陪審員因要求與到庭聽審的「名嘴」陶傑selfie,被控方律師撞見,並向法庭稟告,該名陪審員最終被解除職務。

  6. 2022年4月28日 · 資深男演員曾江昨日(27日)被發現倒斃於尖沙咀指定檢疫酒店房間內,死因仍有待確認,終年87歲。. 曾江的好友陶傑在社交網站發問悼念,透露兩人於四年前最後一次見面,又狠批批政府的強制隔離措施既愚蠢又反人性。. 曾江昨日不幸離世,終年87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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