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4月28日 · 出版: 2021-04-28 17:20 更新:2021-04-28 17:20. 11. 立法會會議星期三4月28日恢復二讀辯論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並在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程序後獲通過相關法例將於8月1日開始生效。. 修訂後的入境條例將加入第6A條規定保安局局長 ...

  2. 2021年4月28日 · 政情. 立法會通過入境修例 李家超斥鎖港說法抹黑只針對抵港航班. 撰文:吳倬安. 出版: 2021-04-28 17:17 更新:2021-04-28 20:48. 13. 立法會今天28日恢復二讀及三讀2020年入境 (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訂明保安局局長可訂立規例賦權予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乘客或該運輸工具的某乘組人員做法惹起爭議甚至被形容是鎖港條例」,擔心政府以條例禁止港人出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條例僅用作處理酷刑聲請個案,又指條文僅用於針對抵港航班,並非針對離港航班,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造成影響,同時政府須訂立附屬法例,方能對抵港航班使用相關權力,批評有團體扭曲條例,煽動恐慌情緒,散播謠言,當局已多次發聲明譴責。

  3. 2021年4月28日 · 出版: 2021-04-28 19:56 更新:2021-04-28 20:47. 9. 立法會今28日通過2020年入境 (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條例僅用作處理酷刑聲請個案只針對抵港航班並非針對離港航班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造成影響同時政府須訂立附屬 ...

  4. 2021年2月18日 ·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修例內容包括保安局局長可賦權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某人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今18日在港台節目中表示賦權條例目的是避免有入境者濫用香港免遣返聲請機制故修例是針對入境者而非離境人士強調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 區志光指,主體法例有關賦權部份,一般會寫得較概括及簡短。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在同一節目中表示,公會擔心政府提出的修例草案,與《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牴觸,限制港人的出入境自由。 她認為當局有需要在草案中清楚說明,修例只針對入境航班,不會對離境航班有限制。 她又指,若涉及範圍如此窄,「無理由寫得咁闊」,促請政府解釋行使有關權力的條件和情況。

  5. 2021年4月21日 · 社會新聞. 保安局譴責網媒刊登失實文章 重申修訂出入境條例不影響市民離港. 撰文:梁煥敏. 出版: 2021-04-21 22:10 更新:2021-04-21 22:10. 16. 保安局今日21日發聲明不點名有網媒今日21日刊登的一篇文章內容對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下有關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敍述並在社交媒體發放予以強烈譴責。 局方重申,修訂目的是為了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有關系統的目的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並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 保安局不點名譴責有網媒刊登失實文章,重申修訂出入境條例不影響市民離港。 (資料圖片) 保安局:履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6. 2021年2月12日 · 港聞. 政情. 政府擬修入境條例 賦權入境處長禁港人離境 大律師公會反對. 撰文:文維廣. 出版: 2021-02-12 15:34 更新:2021-02-12 17:30.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在修例後可賦權予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某人大律師公會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表達深切關注指港人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惟修例並無列明在甚麼情況下入境處處長才行使特殊權力擔心權力變得不受制約。 + 4. 大律師公會認為,根據《基本法》31條,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受到保障,有效旅行證件的持有人,除非受到法律制止,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需特別批准。

  7. 2021年2月17日 · 港聞. 政情. 入境修例大律師公會草案應明確規定只針對入境航班才可禁登機. 撰文:羅家晴. 出版: 2021-02-17 11:29 更新:2021-02-17 11:32. 24.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修例內容包括保安局局長可賦權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某人大律師公會其後發意見書質疑修例是限制港人離港權利保安局反駁指修例只針對來港而非離港航機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批評公會未能正確反映條文目的引起不必要誤解。 大律師公會昨晚(16日)再發聲明,指即使考慮到法例的概括性,為確實反映立法原意,草案理應被修訂以明確規定局長只可針對入境航班而非離境航班,才有權禁止特定人士登上運輸工具,以反映其有限的擬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