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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意外傷亡賠償基金計算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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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月薪金 x 病假數目

      • 每月薪金 x 病假數目 (需要醫生或註冊中醫的病假紙証明)。 如果每月有供強積金,亦可以追討強積金的損失。 如果是自僱人士又沒有供強積金的話,則只能追討薪金損失。 如果是家庭主婦或於病假期內收到僱主的薪金,如工務員等,則不能追討此項目 (因為沒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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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頁. 公共服務. 社會保障.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計劃目的. 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提供經濟援助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申請資格. 有關意外須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 (援助基金)條例》 (香港法例第229章)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合法留在香港; 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6個月內提出;及.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不少於3天;或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證明病假不少於3天。 (警告: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乃屬刑事罪行,申請人除喪失領取援助的資格外,並可能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而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 申請辦法.

  3. 此計劃不計受害人及其家人之經濟狀況但每項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該宗交通意外是於一九七九年五月一日或該日之後發生並且已向警方報案。 申請必須於意外發生後六個月 (見備註)內提出. 如受害人因該宗意外受傷必須獲醫生證明需要不少於三日之病假此計劃只包括香港法例第二二九章交通意外傷亡者 (援助基金)條例所指定之交通意外事件。 (備註:在計算六個月限時,交通意外發生的當天是不包括在內的。 如該期限最後的一日為公眾假期或該日懸掛風暴警告訊號 (即熱帶風暴警告訊號八號或以上),則該期限包括下一個正常工作日。 申請手續.

  4. 为确定申请人获得援助的资格和援助金额交通意外伤亡援助组的人员可能需与申请人的家人雇主及其他有关人联系以便确定申请人所提供关于个人家庭及工作等数据皆为真确至於申请人所提供之有关交通意外数据则与警务处交通意外调查组核对。 (备注在计算六个月限时交通意外发生的当天是不包括在内的。 如该期限最后的一日为公众假期或该日悬挂风暴警告信号 (即热带风暴警告信号八号或以上),则该期限包括下一个正常工作日。 申请人须负责提出证据,以证明本身因交通意外受伤暂时失去工作能力或引致永久之残缺。 假若受伤者提出要,社会福利署可安排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医院为其进行检验,及提出报告,以便评定援助金额。 法定义务.

  5.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人士或死者的家屬可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申請必須於意外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另外任何人士如發現有申請人蓄意騙取有關援助金, 可致電或利用特定郵柬向社會福利署舉報。 查詢申請詳情或舉報詐騙請致電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電話:2834 7472. 社會福利署.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2834 7472.

  6. 涉及的意外須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 》(香港法例 第229章 )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有關申請須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人並須在面談中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明文件。 在這個計劃下申請人必須謹記若申請人就該宗交通意外提出索償或訴訟便必須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以及把所獲得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額通知被追討賠償的人士。 如申請人就同一宗意外獲得其他賠償,則須退還獲得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 任何人士故意違反上述規定,均屬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任何人士如被追討賠償,並已獲通知有關該計劃已支付援助金,便須將支付的款項、收款人的姓名及地址,書面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 此等通知須於付款日期前最少72小時發出。

  7. (注意 : 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乃屬刑事行為,除可導致申請人喪失領取援助的資格外,並可能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而被起訴任何觸犯盜竊罪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 此單張只簡略提供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重點, 詳情可參閱介紹此計劃的小冊子或致電2834 7472。 (二零一四年三月) .

  8. 車手獎或不論過失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是為了幫助交通意外的受害者提供經濟援助又稱車手獎不論過失賠償金」。 以下是該計劃下的賠償金計算方法: 殯葬援助 :每人16,790元。 若殯葬費用全部或部分由政府或慈善基金支付,發放援助時會先行扣除該筆款項。 死亡援助 : 唯一養生者死亡,留下受養人:首名受養人可獲175,100元,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248,050元。 養生者死亡,家中仍有人維持生計:首名受養人可獲87,550元,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590元。 援助額最高可達160,500元。 非養生的父母死亡,家中留下未滿15歲的子女:首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獲87,550元,其餘每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得14,5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