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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繁體. 工具. 何志平, GBS , JP (英語: Patrick Ho Chi-ping ,1949年7月24日 — ),香港首位眼外科教授,前任 香港 民政事務局 局長 [3] ,曾任 全國政協委員 。 在美國因行賄 塞內加爾 外長和 乍得 總統 而被 美國聯邦調查局 起訴,2019年3月25日於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被判囚三年並罰款40萬美元 [4] 。 2020年6月8日刑滿出獄,因其美國簽證已被註銷,他出獄後,被移送到美國入境設施羈留,並已於2020年6月10日回港檢疫。 [5] [6] 香港醫務委員會在2021年5月11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何志平專業失德,判處他在注冊醫生名單上除名一年,並向他發出警告信。 [7] 簡歷 [ 編輯]

  2. 2021年5月11日 · 眼科醫生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於2014年至2017年以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身份行賄在美國被判監3年及罰款40萬美元直至去年6月刑滿出獄回港。 醫委會今日(11日)舉行紀律聆訊,審理他在香港的醫生註冊資格。 何志平被控兩項專業失德他沒有應訊亦未有代表律師到場聆訊小組裁定何志平的兩項專業失德成立當中涉及賄賂案的控罪醫委會將他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12個月。 前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兼全國政協委員何志平,其妻胡慧中為江蘇省政協委員。 (資料圖片) 何志平無於指定時間向醫委會報告被定罪. 何志平被醫委會控兩項專業失德,包括涉及賄賂案的違反海外反腐敗法5項罪成控罪、及2項涉及洗黑錢等控罪罪成。

  3. 2020年6月10日 · 何志平本為眼科醫生但現時已不在本港註冊醫生的名單上有醫委會委員透露若有案底人士希望恢復註冊醫生資格繼續在港執業需重新申請並由醫委會召開復牌聆訊審批委員又指有案底的醫生並非一定不能復牌要視乎每宗案情而考慮聆訊一般會考慮幾項因素包括申請者是否適合做醫生重新執業後會否對病人構成風險有否改過自新及重犯風險等。 當中主要考慮條件是品格及誠信。 醫委會表示,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醫生如曾在任何地方被裁定干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須於定罪當日起28日內向醫委會報告,醫委會收到報告後,會按照機制處理有關個案。 醫委會指由於該會具行使紀律處分的權力,故不適宜就個別紀律個案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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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何志平醫生為眼科專科醫生持專業資格文尼吐巴內外科醫學院執照 1979美國Vanderbilt大學醫學院畢業 1976美國眼科醫學委員會文憑 1981香港外科醫學院院士 1990香港眼科醫學院院士 1993;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眼科) 1993。

  6. 醫務委員會就本身是眼科醫生的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裁定行賄罪成舉行紀律聆訊決定在普通科醫生名冊將他除名1年並對他未有在定罪後28日內作出報告裁定他專業失德發出警告信

  7. 2021年5月11日 · 醫委會就何志平在美國被裁定罪成的7項罪行決定將他在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12個月至於他沒有在被定罪後28天內作出報告醫委會就此向他發警告信控罪指出何志平在美國被控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法院在2018年12月5日裁定7罪罪成。 另一控罪指出,何志平沒有在被定罪起的28天內報告醫委會。 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29.1條,醫生如曾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被裁定犯了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即使正就事件提出上訴,亦須在被定罪的裁定當日起計28日內向醫委會報告。 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表示,控罪所指稱的7宗罪行,與何志平作為一名醫生無關,但即使他所作行為與作為醫生無關,他亦不能擺脫道德框架,重申他所干犯的貪污案件令人關注。

  8. 何志平醫生 DR. HO CHI PING, PATRICK. 醫生資訊. 提供何志平醫生 (Dr. Ho Chi Ping Patrick)中環診所的地址﹐電話和診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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