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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薦 4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行政法教室公務員服從長官命令之解說. 陳誠 國家文官/大學助理教授. 按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規定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這就是所謂的依法行政」(可參照行政程序法第四條)、「 ...

  2. 有關公務員的定義應該如何下筆可先參考德文Beamte的意涵亦即to be the arm of state也就是說成為國家之手臂或工具者即屬公僕或謂公務員更精確的說所謂的公務員之學理定義應為:「國家機關法定職務擔當人」。

  3. (一)以政務職方式予以任免者,例如直轄市政府之局處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首長為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餘均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政務官」,且必需與直轄市長同進退。 (二)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任免者,例如縣市政府之一級單位主管中,得有三至五名以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單位主管。 必需注意的是,該等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一級單位主管實質上屬政治任命(類似於「政務官」,且須與行政首長同進退),但在法律上或實務見解上仍不屬於「政務職」,而屬於「事務職」。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者,如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之秘書長或主任秘書,仍由直轄市長、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而屬「事務職」(永業文官)的範疇。

  4.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行政法教室公務員兼職限制的實務見解. 陳誠 大學助理教授/曾任國家文官.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同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復規定:「公務員除 ...

  5. 2013年10月25日 · 「文末簽」因簽於來文文面,無簽文分離之虞,且案情單純不須贅述,因此僅簽擬辦事項即可。 實際上各機關因文化背景、業務需要之差異,簽的格式往往各有特色,而近年來如火如荼推動的無紙化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工作,亦使未來「簽」的格式或將有所改變抑或更加簡化,但時空環境儘管不同 , 要領仍應一以貫之。 因此,掌握案情與方向,依式依序敘述,才是寫「簽」的王道 。 我要檢舉. 台長: Kevin Lee.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史上最牛移文單. 公務箋函其實不難. 函與書函的分段. 人氣 (4,341) | 回應 (1)| 推薦 ( 0 )| 收藏 ( 0 )| 轉寄. 全站分類: 教育學習 (進修、留學、學術研究、教育概況) | 個人分類: 結構篇 |. 此分類下一篇: 史上最牛移文單.

  6. 行政法教室:行政機關之認定標準與實務見解.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本篇是前篇「行政法教室:具備行政處分性質的觀念通知」(筆者2005/04/30所撰)的補充說明,剛好也是筆者近期準備至基層自治組織(如:台北縣五股鄉公所清潔隊)解說「行政處分 ...

  7. 繼下環街市藍屋仔望廈兵營之後高園街的四座公務員宿舍應否被拆的問題再度引起社會爭議事先聲明我對這四座建築認識不深恕難斷言應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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