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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工法 ,又稱 勞動法 ,泛指與 勞工 事宜有關的 法律 條文。 這些法律條文規管 工會 、 僱主 及 僱員 的關係,並保障各方面的 權利 及 義務 。 主要涵蓋內容 [ 編輯] 勞動契約. 工資. 工時 與休假. 反歧視, 同工同酬. 童工 與 女工. 退休. 相關論點 [ 編輯] 勞工就算假借、冒用、偽造、變造學歷(力)證明文件求職者或求職考試舞弊行為,錄用後被發現,僱主雖依法可以開除勞工,但因勞工確實有實際參予勞務,所以不得追回工資等. 參見 [ 編輯]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勞動基準法 (中華民國)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第7/2008號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僱傭條例 (香港) 勞動關係法 (澳門)

  2. 僱傭條例是規管 香港 勞工 與 資方 之間的 僱傭 條件的主要法例,始自1968年,曾經歷多次立法修訂,目的是加強為僱員提供一定的僱傭保障和福利。 僱傭條例的內容包括: 僱傭合約 、 工資 、 休息日 、 法定假日 、 有薪年假 、 疾病津貼 、 生育保障 、 年終酬金 、 終止僱傭合約 、 僱傭保障 、 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防止 歧視 職工會 等。 常用條文 [ 編輯] 第57章 第3條 連續性合約的涵義及 舉證責任. 第57章 第7條 以代通知金終止合約. 第57章 第9條 僱主不給予通知期而終止合約. 第57章 第10條 僱員不給予通知期而終止合約. 第57章 第11C條 酬金期. 第57章 第11D條 年終酬金款額. 第57章 第12條 產假.

  3. 勞工法例及標準. 服務條件. 工資. 按年齡層分佈的工資水平. 大學生工資. 最低工資. 學歷與職位的關係. 標準工時. 失業率. 在職貧窮. 工會與勞資糾紛.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 勞資審裁處. 僱員補償. 就業輔導. 協助殘疾人士就業. 殘疾人士就業情況. 職業安全與健康. 就業人口的分佈. 資料來源. 內文引注. 相關. 外部連結. 香港就業. 1 種語言.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為 香港經濟 系列之一. 工農業. 製造業 - 能源 - 礦業. 農業 - 漁業. 服務業. 商業 - 貿易 - 通訊 - 旅遊業. 金融業. 金管局 - 港交所 ( 恒生指數 ) - 港元 ( 聯繫匯率制 )

  4. 勞工處常用 香港法例 包括僱傭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勞資關係條例》、《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職業介紹所規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肺塵埃沉著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4] 歷任勞工處首長. 歷任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 左陳翠玉. 陳麥潔玲. 黃國倫. 吳國强. 李寶儀. 何錦標. 歷任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 丁褔祥. 許林燕明. 梁振榮.

  5. 勞工處常用 香港法例 包括僱傭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勞資關係條例》、《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職業介紹所規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 [4] 歷任勞工處首長 [ 編輯] 歷任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 [ 編輯] 左陳翠玉. 陳麥潔玲. 黃國倫. 吳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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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1月21日 · 简介 [ 编辑] 雇佣条例是规管 香港 劳工 与 资方 之间的 雇佣 条件的主要法例,始自1968年,曾经历多次立法修订,目的是加强为雇员提供一定的雇佣保障和福利。 雇佣条例的内容包括: 雇佣合约 、 工资 、 休息日 、 法定假日 、 有薪年假 、 疾病津贴 、 生育保障 、 年终酬金 、 终止雇佣合约 、 雇佣保障 、 遣散费 、 长期服务金 、防止 歧视 职工会 等。 常用条文 [ 编辑] 第57章 第3条 连续性合约的涵义及 举证责任. 第57章 第7条 以代通知金终止合约. 第57章 第9条 雇主不给予通知期而终止合约. 第57章 第10条 雇员不给予通知期而终止合约. 第57章 第11C条 酬金期. 第57章 第11D条 年终酬金款额. 第57章 第12条 产假.

  8. 香港繁體. 工具. 電腦化的工時管理裝置. 抗議工時的遊行. 機械式工時記錄器. 各國勞工實質工時 (2004) 宣傳工時管理的廣告. 「 工時規定與管理 」或稱「 標準工時 」,是指世界各地政府透過立法對工作時間定立最高工時或超時工作規管制訂法例而訂立特定僱員的工作時數可按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而定。 如僱員需要 超時工作 ,僱主需要按法例規定之超時補薪比例來支付該勞工超時工作的薪金。 普遍來說,各國對每周正常工時訂為介乎40-44小時不等,每小時的超時補薪金額不得低於基本時薪的1.5倍。 個別國家地區政府設立僱員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的工作時數上限,稱為「 最高工時 」,僱員的工時不得多於最高工時;各國的一周最高工時由40至60小時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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