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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7月24日 · 以下文章為各位梳理兩種支持與反對師生戀的觀點,剷除大眾對於此草案的道德疑慮,並探討師生禁愛令可能解決的兩大難題。 一、權力動態 主流上,支持師生戀的一個強大哲學論點是「真愛」與憲法保障的「自由」。

  2. 2023年9月11日 · 以下文章為各位梳理兩種支持與反對師生戀的觀點,剷除大眾對於此草案的道德疑慮,並探討師生禁愛令可能解決的兩大難題。 一、權力動態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3. 2017年6月23日 · 近日,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嚴乙銘發文呼籲高校應明令禁止師生戀,嚴乙銘認為,「師生戀」多因利益糾葛、感情欺騙、家庭糾紛等矛盾,最終以爆料、舉報和性醜聞等形式公之於眾。

    • 任, 而非病態或邪惡。 大學教授若與學生有一腿,則被視為不夠專業或是不小心,因為大多數這些都被視為八卦來看待而已。
    • 參、師生倫理的禁忌
    • ( 一)權力不對稱所形成的性騷擾
    • 伍、師生戀,停看聽!
    • 一、 對於反對/贊成兩種立場的反駁
    • ( 一) 師生戀還算是傳統的不倫?
    • ( 二) 學校能否為了維護名譽而干預個人權利?
    • 二、對師生戀議題的重新思考與回應
    • ( 三)以學生權益為優先的專業回應

    此段描述對我們台灣社會來說, 也能說上幾分道理, 也就是說,有條件支持的立場, 似乎表達了評斷的關鍵在於學生的在學階段(年齡)。 若是學生未成年, 師生間不論多麼相愛,都是犯了專業倫理的大忌, 同時也可能觸法。 成年學生與教師之間的愛戀行為,則由於雙方都已是成年人, 似乎比較常被充當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流傳。然而, 有條件支持師生戀的立場, 真的只以「 年齡」為思維的關鍵就足夠了? 亦即, 我們對師生戀抱持的立場, 真的「只是教師不准與未成年學生談戀愛, 但只要學生已成年, 則可以被接受」 如此而已?換言之, 只要是成人師生間, 即可享有自由戀愛的權利,毋須其他的理由摻入審斟之中? 答案恐怕沒那麼簡單。 若說新聞媒體報導反映了世俗道德對於師生戀所持的部分觀點,那麼它們的主張如何證成其正當性。 ...

    師生戀之所以受到反對, 如先前新聞標題中所指控的不倫、敗德, 主要是在於其違背傳統師德, 或與當今教師專業倫理不相符合。傳統社會對教師是給予崇高的社會聲望與地位的,也因此大眾會期待教師該有教師應有的樣子,他們認為有些事情是教師不會做也不該做的, 即使人乃是欲望的動物, 教師也是人。但大眾還是將教師放在清高而可 如何展現自身 事件可 能會損及學生及至於相關人員的權益, 故其專業的態度與行為,應該要受到約束。

    當教師企圖與正在教學、 指導、 訓練、 評鑑、 管理、輔導或雇傭的學生發展情愛關係, 但對方並無相同意圖, 卻因畏懼前者的權威,或擔心被秋後算帳, 而不敢明確拒絕, 但也不願屈從,就會產生被性騷擾的後果, 如個人尊嚴、 工作或就學之機會或表現受到負面影響。 即使學生一開始是歡迎並接受教師的情愛表達,但在關係進程中, 可能因擔心被負面考評,而不能享有平等的互動關係與完整之自主權。 如果學生想要與教師分手, 可能也會因為前述原因,而被迫繼續維持關係。 當教師與某名學生發生情愛關係,而公開在課堂上表現親密行為時, 可能會對其他學生造成困擾, 而影響到他們的工作或學習表現。 當教師偏袒其情愛對象, 而將稀有資源( 如獎學金、參賽機會等) 給予後者, 導致其他具相等條件的學生,被剝奪享用該資源的機會,...

    有些人抱持嚴格的立場來禁止師生戀, 就算他們會讓步,可能會說:「 那等學生畢業再談戀愛吧!」這種理由像極了許多只要孩子專心讀書, 求學期間不要談戀愛的師長心態, 他/ 她們說:「 快要○○考試了, 等你考上○○ 學校再說」。 打壓個人情感的自由發展,未加適時輔導, 而是施以道德勸說來打消個人萌生的愛意。 可是,憑什麼這種外在的要求, 就應該被個人所接受? 師生戀議題的解決之道,不應採類似「 等學生畢業再說」 這樣的選項即予打發,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否則研究者也就不用大費工夫地梳理其中錯綜複雜的對立立場。教育界合理的回應應該是:「 我們把這個議題視為無法避免,從而好好地思索如何應對這樣的師生特別關係」。 反對師生戀的立場,以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評估教師的人格修養及行為表現, 認為師生戀可能會影響社...

    研究者對於傳統倫理道德來指責師生戀的立場並不完全同意,個人以為以傳統的倫理道德標準來看待教師的行為,在很多方面未必符合現今的社會趨勢與思潮。 然而,儘管研究者同意師生的自由戀愛是基本人權, 但人權亦不能無限上綱,必須回到專業倫理的目的來重新檢視。 因此, 以下研究者將針對反對師生戀的兩種看法,以及贊成師生戀的兩種論點提出反駁並予以修正。

    所謂「 聞道有先後, 術業有專攻」,在現今多元社會且強調終身學習的時代, 學生與教師的角色可能會互換。 若是在這樣的關係下,雙方情投意合的戀愛關係, 或許在傳統上會被視為不倫,但倫理關係是否是時空不變的? 如是對師生戀的指責是否適當? 有些是,有些則否。 像「 天、 地、 君、 親、 師」,「 君臣」一倫分別由現今的公務倫理與職場倫理所取代, 而不是承繼以往忠君愛國的封建倫理。 同理,現今的師生應只算是「 朋友」 一倫的擴充, 而不是傳統上被視為「父子」 一 做為道德譴責

    師生戀若是爆發開來, 特別是發生在成年教師與未成年學生,往往會引來校內外很多的輿論壓力。 要是彼此間還有性關係的接觸,事件更容易演變為性騷擾或性侵害等情事,以致焦點將從保障自由婚戀權, 移轉為捍衛未成年者的性自主權。 畢竟教師是成年人,有可能利用權勢等權力不平等關係, 滿足了自身的情慾, 即使學生主動,教師也應明白其受到相關的法律約束, 不宜觸犯。 可是, 若是因為避免學校的名譽受損,而反對甚至打壓師生的自由戀愛權利, 似乎又過度防範, 以致侵犯了自由婚戀的基本人權。 故,若沒有妨害未成年人的性自主權,以及未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等情事的情況下, 自不可為了集體名譽等效益論觀點, 干預個人的權利。

    基於以上的質問, 研究者以為現今的教師專業倫理,一方面不應再迂腐保守而不知變通, 且不宜以過去的傳統社會道德標準來要求,而應該是本著人權為基礎的法律道德倫理, 來做為教師行為的準則。另方面, 也不宜鼓吹自由至上的觀點, 捍衛著教師的最大自由,枉顧學生的權益。 因此,研究者覺得有必要再對師生戀議題加以重新思考與回應。

    如若可以接受研究者先前所提的前提-肯認師生具有自由戀愛的自由, 那麼接下來要討論的,即是如何將學生權益放置於優先保障的地位。以下即研究者認為教育專業倫理應該要重新思考師生戀的幾項重點:

  4. 2015年3月11日 · 高校反對師生戀」的規定引發網友熱議. 昨天,南京審計學院官方微信發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施辦法》稱,南審史上首份師德負面行為清單出台,9項行為被視為負面行為。 記者發現,其中第四條即為「師生戀」。 微信中還稱,學校是「在教育部反對『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提出反對『師生戀』」。 (3月10日《現代快報》)...

  5. 其他人也問了

  6. 2023年7月28日 · 因應台版MeToo事件,立法院於休會期間加開臨時會,今(28)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其中全面禁止未成年師生戀、以及成年涉及權力關係的師生戀,並且納入軍警學校及校園矯正學校,且完備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調查處理程序。

  7. 2023年7月16日 ·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則說,這次行政院版修法對「師生戀」新增規範,師生若私下約會、看電影,甚至稱呼過於親密,都可能觸法,校長與教職員最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