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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7日 · 根據《規例》,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今年3月1日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 當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須於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 ...
2022年5月27日 · 下周一(30日)起,18間指定郵政局將設立服務櫃位,協助有需要的電話儲值卡個人用戶按《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完成實名登記,費用全免。用戶亦可選擇透過所屬電訊商門市、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
2021年6月1日 · 邱騰華表示,規例在今年9月1日生效後,首階段將會即時生效;第二階段則將會在明年3月1日起實施,市民當日才需要進行登記,屆時所有儲值卡有實名登記才可啟用。而儲值卡現有用戶則須於2023年2月21日前完成向所屬電訊商完全實名登記。
2021年3月11日 · 政府在1月底提出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公眾諮詢期將在3月20日完結。 諮詢文件提到,執法機構可在迫切、緊急而無手令情況下,向電訊商索取登記資料。 當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說明有關特殊情況包括,當要調查和阻止「嚴重罪案」,即最高罰款不少於100萬元或監禁不少於3年的罪行。 商經局及保安局昨日(10日)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解釋「迫切和緊急情況」包括當合理懷疑有「嚴重罪案」已經、正在或即將發生,而有迫切需要向電訊商取得電話卡登記記錄以調查或防止罪案,及任何因申請手令而導致的延誤或會引致證據遭到遺失或受損等。 文件續指,「嚴重罪案」的定義是可判處的最高罰款不少於100萬元,或監禁不少於3年的罪行。
2022年12月16日 · 政府今日(16日)表示,所有於2023年2月23日限期前未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俗稱「太空卡」)在限期後將不能繼續使用,尚未完成實名登記的用戶應盡快登記,並呼籲市民提醒及協助身邊正使用「太空卡」的親友(尤其是長者)在限期前完成實名登記,以免其電話服務受影響。 當局指,市民可透過所屬電訊商的網頁或流動應用程式進行實名登記,政府和電訊商亦已推出不同措施提供支援。 有需要的市民除可帶備香港身份證、相關電話儲值卡及可接收短訊的手機前往所屬電訊商門市或18間指定郵政局設立的服務櫃位尋求協助外,政府現於全港25個港鐵站立的流動支援站,由明日(17日)起至2023年1月7日期間亦會提供電話卡實名登記查詢服務,以便利有需要的市民盡早按法例規定完成實名登記。 流動支援站的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2022年3月8日 · 通訊局今日(8日)表示,有5家持牌電訊商就其違反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包括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及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 局方指,以上5家電訊商未能按照「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 經考慮通訊辦的評估及有關五家電訊商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該5家電訊商違反「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要求他們在3星期內完成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同時必須於2022年3月1日起停止銷售、提供或啓動任何新電話智能卡。
2021年8月31日 · 實名登記制分兩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內,即2022年2月28日或之前,電訊商須為實施實名登記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 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儲值卡,無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 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3月1日開始。 由當日起生效的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發售的新的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 而現行儲值卡用戶須於第二階段結束前,即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 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儲值卡會在第二階段完結後不能繼續使用。 至於現時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向電訊商再作登記。 政府指,實名登記制將可堵塞現時電話儲值卡匿名性質的漏洞,協助執法機關偵查涉及使用這些電話卡的罪案,並加強保障電訊服務的健全及通訊網絡的安全,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