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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土地上有房屋. 2.無出租行為. 3.無營業登記. 4.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在房屋設有戶籍. 5.土地與其上之房屋屬同一人所有(或屬配偶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所有) 6.夫妻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優惠之限制. 7.符合面積限制之規定. 另下列幾點是很多人容易搞錯而影響權益,特別提醒大家注意: (a). 雖然有夫妻只能享有一處自用住宅優惠之限制,但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仍然可能多處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 ( 例如第二處由成年子女設籍;第三處由母親設籍;第四處由岳父設籍 ..... 皆有可能都符合優惠之條件)。 (b).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或違章建築,仍有可能適用優惠稅率。 (c).

  2. 稅捐處. 國稅局. 父母贈與農地過戶一般流程大概如下: (自己辦) 1. 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謄本(各地均可)。. 2.到鄉公所農業課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有這份可以免土地增值稅,大概要14天,不過土地上(含共業)不能有建物,有建物者需有分管契約才能申請 ...

  3. 本所實際承辦判決返還借名登記不動產之個案,向稅捐機關主張不課徵契稅經否准所請,並遭認定本案判決移轉所有權因權利人並未支付價款係屬無償取得,應課徵贈與契稅。本所受當事人委任依法提起復及訴願,答辯理由如下:

  4. 如何辦理 建物權狀申請、 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範例. 依目前法規條例的房屋登記申請順序是: 1.建築執照 2.使用執照 3.建物 (房屋)所有權狀 4.建物登記謄本. 民國57年6月6日前(建管前)蓋的房屋應該有房屋稅繳款書或水費、電費繳納證明或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或門牌編釘證明.... 如果以前曾經繳過房屋稅,而目前因未達起徵點不用課征而免繳納房屋稅(房屋現值會折舊),請至稅捐申請”房屋稅籍證明”並註明”起課年期”,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只要有以上其中一項文件,要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很簡單的。 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需附資料及程序: (需做二件申請案件) 【第一件】 1.建物測量申請書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

  5. 區域土地公就是負責當地的福德正神有分為工作場所及居住地二種一般人大多拜的是住家附近的土地公但是如果是做業務或是做生意的則是工作場所附近的土地公更為重要。. 筆者介紹一個比較正式的拜法給大家參考。. 如下:. 第一到土地公廟首先點 ...

  6. 2012年4月11日 · 是 (本台目前設定為強制悄悄話) 按建築物留設之法定空地,依建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包括建築物與其前後左右之道路或其他建築物間之距離,其寬度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而公寓大廈之法定空地為全體住戶共有,且係依法留設,不得擅作他用,但臺灣 ...

  7. 為改善都市整體景觀並解決優先地主先行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供開闢公共設施使用問題本案依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內容之指導將原本三處單元整併為一細部計畫區並依台中市公辦重劃次序訂為第14期重劃區」,以期透過整體性規劃評估提升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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