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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監管局歡迎《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 監管局最新一期《專業天地》經已出版 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 有關購買境外物業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合格的考生可申請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 營業員資格考試合格的考生只可申請營業員牌照。 考試合格的考生須在「成績通知單」發出日後的 12個月 內向監管局申請有關牌照,否則不可再以該考試成績作申請牌照之用。
牌照目錄. 此牌照目錄旨在協助公眾確認相關人士現時是否持有有效牌照及有關牌照的詳情 (如有)。. 透過此牌照目錄所得的資料不得被用作其他用途,使用者亦必須遵守所有相關法例。. 本牌照目錄並非《地產代理條例》第13條所指的 登記冊。. 此牌照目錄載有 ...
以下的簡化版模擬考試提供一些與地產代理資格考試和營業員資格考試的獨立試題相類似的題目。 (i)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 (3個階段共15條獨立試題) (ii) 營業員資格考試 (3個階段共15條獨立試題)
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PD”) Scheme (Mandatory) to be launched on 1 January 2025. The EAA Board Welcomes New Members. New Practice Circular on Good and Effective Competition Practices now come into effect.
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及罰款 $500,000。 牌照續期 申請 持牌人不得早於牌照屆滿日期起計3個月前及不得遲於牌照屆滿日期起計1個月前提出續牌申請。
如須作出《地產代理條例》第40條所規定的通知(即終止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僱用或終止僱用營業員、委任或終止委任經理、委任或終止委任董事、成為或終止作為地產代理業務合夥的成員),可按此下載有關訂明表格。
在《地產代理條例》下的地產代理工作,指在業務過程中為客戶介紹擬取得或處置物業的第三者,或為客戶取得或處置物業而進行的洽商工作。 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經營地產代理業務,均須申領有效牌照,否則會觸犯《地產代理條例》。
《地產代理條例》 訂明,地產代理從業員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必須與客人簽署「地產代理協議」。 監管局鼓勵消費者委託地產代理從業員時,與從業員簽署地產代理協議,清楚列明主要的委託條款,例如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佣金數額等資料 ...
營業員資格考試時間表. 有關即將舉行的考試的報名詳情,請瀏覽本網站「報名詳情及報名後的事宜」部份. 查詢電話. 地產代理監管局:2111 2777. 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考試中心:2919 1467 / 2919 1468 / 2919 1478. 使用條款 | 連結 | 聯絡我們 | 網站地圖 | 消費者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