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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租 是使用土地生產力的報酬。. 地租是指用以換取佔用土地或提升土地價值的權利所支付的費用 [1] ,為地主的所得。. 在 城市,地租亦是城市土地經濟的基本範疇,是城市土地價格形成的基本依據,其來源於土地使用者的超額利潤。. 地租產生的原因有土地 ...

  2. 地租 或 地稅 是 香港政府 根據土地契約向有關業主徵收的款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 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前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以及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向政府繳納的是地稅(原有地租)。 基於1997年主權移交的安排,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改為徵收地租。 除了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所有位於 新九龍 及 新界 的土地承租人均屬地租的徵收對象。 [1]

  3. 李嘉圖地租理論 (英語: Law of Rent )是由 古典經濟學 家 大衛·李嘉圖 (David Ricardo)在其著作《 政治經濟學和稅收原理 》中提出。 李嘉圖認為,地租「是為使用土地原有和不可摧毀的生產力而付給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產品」 [1] 。 假設 [ 編輯] 土地的 總供給 是恆定的,而 總需求 會因為人口的增長、農業結構的變化而變化。 土地只能被用來耕種。 土地的肥沃程度不會發生人為的變化。 土地租賃市場是一個 自由市場 。 土地的肥沃程度是不相同的。 描述 [ 編輯] 因為土地的肥沃程度不相同,人們會優先選擇最肥沃的土地耕種以實現相同的人力、資金投入下的產出最大化。 但是當總需求上升時,較肥沃的土地也會被用來耕種。

  4. 其他人也問了

  5. 香港.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参见. 地租 是使用土地生產力的報酬。 地租是指用以換取佔用土地或提升土地價值的權利所支付的費用 [1] ,為地主的所得。 在 城市,地租亦是城市土地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城市土地价格形成的基本依据,其来源于土地使用者的超额利润。 地租產生的原因有土地稀少性、收穫報酬率遞減率、土地肥沃度、位置、土地私有制度、人口無限增加等因素所產生。 學說. 經濟學面. 稀少地租說. 差額地稅說. 李嘉圖 提出. 絕對地租說. 馬克思 提出. 地區政策. 香港. 地租與 差餉 一樣,同樣都是 香港 的 地稅 。 但不同的是,只有以下三類物業需繳交地租: 九龍 界限街 以北 、 新界 及 離島區 ; 1985年5月27日(即《 中英聯合聲明 》生效日)或以後獲批土地契約的物業;

  6. 差餉地租及地稅 差餉是香港的一種地稅是香港政府為香港境內地產物業徵收的稅項除差餉外按土地契約的不同土地使用者另須繳交地稅或按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向政府繳納地租此等稅種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差餉及地租和地政總署地稅徵收

  7. 1种语言. 简体. 工具. 地租 地税 是 香港政府 根据土地契约向有关业主征收的款项,不管物业是被占用或空置,均须缴纳。 业主所缴纳地租或地税的款额是固定的,抑或会随应课差饷租值的变动而改变,要视乎有关物业的土地契约所属类别而定。 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前获批或获续期土地契约的港岛和九龙物业,以及业主为新界原有乡村原居村民或合资格的祖或堂,向政府缴纳的是地税(原有地租)。 基于1997年主权移交的安排,1985年5月27日或以后获批或获续期土地契约的港岛和九龙物业改为征收地租。 除了业主为新界原有乡村原居村民或合资格的祖或堂,所有位于 新九龙 及 新界 的土地承租人均属地租的征收对象。 [1]

  8. 差餉物業估價署的主要職務包括根據香港法例第116章差餉條例及515章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評估及徵收差餉和地租管理有關帳目及發單向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提供房產物業估價服務編製物業市場統計數字亦就住宅物業的租務事宜向市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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