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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常見問題. 外籍人士入出國. 外籍移工在臺工作期間懷孕生子,小孩之生父 (移工之配偶)亦為外籍移工,其子是否能依親父親辦理居留?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共 0 筆資料,第 1/1 頁, 每頁顯示 筆. 第一頁. 1. 最後一頁.

  2. 在臺出生之外籍新生兒 (含外籍移工所生子女),應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 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懷孕生子,小孩之生父(此外籍移工之配偶)亦同時在台工作(移工);其子是否能依親父親辦理居留?. 外國人遭禁止入國,如何申請解除或縮短管制?. 受聘僱之 ...

  3. 2024年5月23日 · 馬來西亞籍方錦榮先生深信基督化教育是人格發展的重要因素,40多年前著滿腔熱忱來到南投縣魚池鄉三育基督學院任教,藉著引導學生認識耶穌,激發他們的學習動機與自信,作育英才不遺餘力。

  4.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十二歲以下養子女孫子女. 一、適用對象: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養子女、孫子女,年齡在十二歲以下者。 二、應備文件: (一)定居申請書,並貼最近二年內所拍攝、直四.五公分且橫三.五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三.二公分及超過三.六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全戶戶口簿影本、出生公證書或載有完整個人姓名、父母姓名、出生地等之出生醫學證明(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三)申請人與依親對象之親屬關係公證書:

  5. 一、陸配為團聚階段並懷孕 7 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 2 個月未滿:父母停留期間為 3 個月,不可以延期,每年來臺 2 次,如果子女(即陸配或國人)在臺灣有生產或流產後 2 個月未滿等 2 種情形,得於停留期間屆滿前 30 日內申請延期 1 次,延長期間不得逾 3

  6. 2024年2月27日 · 外國人遭禁止入國,如何申請解除或縮短管制?. 一、 申請書:可自行於移民署網站下載填寫,網址: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317/其他/148656/)。. (一) 當事人護照影本。. (二) 申請人身分證件影本。. (三) 親屬關係或婚姻關係證明文件。. (與 ...

  7. 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者之 父母規定請者 ,不得 請延期,每年請來臺次 數不得逾二次。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請人為臺灣地區人民 之父母或繼父母,得核 給一個月至三個月停留 期間並得 請延期,每 次延期不得逾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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