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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早前公布施政報告發表取消強積金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機制對沖機制的新資助方案對於坊間擔心取消對沖會引起炒人浪潮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10日於網誌表示僱主於法例修訂生效前遣散員工不會帶來任何利益反之更

  2.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表示強積金對沖機制原方案涉及兩項不確定因素分別是與僱主專項儲蓄戶口掛鈎惟僱主難以掌握是否足夠支付以及需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亦難以計算故推行新方案以解決僱主疑慮

  3. 香港強積金MPF制度自2000年底推行至今多年來被質疑不足夠保障市民退休後基本生活需要以及存在計劃回報不理想等問題被坊間戲稱為強迫金」、「強輸金」。 人力資源顧問美世Mercer的一份報告顯示在全球47個國家和地區的退休金排名中香港的退休金排名今年再跌兩位至21位得分亦倒退至64分遠遠跑輸同區位列第7的新加坡。 這份由美世夥拍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協會的《2023年美世CFA Institute全球退休金指數》顯示,香港退休金制度的總分較2022年低0.7分。 評級則維持在「C+」,與美國、阿聯酋、哥倫比亞、法國一樣,在這個評級的退休制度「既有優點,也有主要風險或缺點需要解決;倘若情況未能改善,其成效及可持續性或受質疑」。

  4. 立法會周四(9日)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宏利副總裁兼香港及澳門退休業務部主管吳清發稱取消對沖安排適用於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計劃標誌着香港在加強就業人口的退休保障方面向前邁進一大步

  5. 強積金是一項長線投資善用平均成本法和複合效應退休儲備一般可隨着投資時間愈長而逐步滾大然而若強積金計劃成員已決心移民將會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大可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法例規定要年滿65歲才可提取的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資產。 提取後不論是作為日常生活開銷、儲蓄起來或參與其他投資,你都有話事權;但缺點是若個人欠缺紀律和長遠規劃,致最終退休儲備不足,屆時又會衍生其他煩惱。 保留積金有機會被徵稅. 移民人士亦可因應移民目的地稅務條例,來決定提取強積金的合適時機。 例如全球徵稅的英國,會把退休金視作海外收入而課稅,但因香港與英國有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所以移英後才提取與工作相關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也不需要向英國政府交稅 (額外的自願性供款則有可能會被徵稅)。

  6. 新冠肺炎疫情重創香港經濟以致失業率近月高企於6%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就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政府正全力推展籌備工作及草擬賦權法例

  7. 立法會早前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發表網誌表示有信心強積金制度在積金易平台和落實取消對沖雙劍合璧下配合其他優化措施定能為打工仔的退休保障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