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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公共屋邨(音:cūn,亦作“屋村”,“邨”乃“村”的异体字),简称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

  2. 职责. 播报. 编辑. 香港房屋署主要工作如下: 为有需要的香港市民提供租住公共房屋. 审核各类公共房屋资助计划的资格准则. 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其辖下小组委员会,提供秘书处以及行政方面的支援. 隶属.

  3.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委会)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是根据《房屋条例》于1973年4月成立的法定机构。 负责制定和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计划,以满足无法负担私营租住楼宇人士的住屋需要,从而达至政府的政策目标。

  4. 公共房屋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中国大陆称为廉租房,中国香港称为公共屋邨(简称公屋),中国澳门称为社会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简称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也叫合租房。

  5. 香港公共房屋可分为:出租永久房屋、出租临时房屋、资助出售房屋数种。 2007年,居住在各类型公共房屋的香港市民占全香港人口的49%[1][2]。 新手上路

  6.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根据《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第六届政府架构重组》的第8、9条的说明,房屋局的职责是: 1.将全力处理重中之重的房屋政策,特别是增建公营房屋,让市民尽快上楼; 2.更广泛应用创新和科技(创科)以缩短建屋时间; 3.善用现有屋资源惠及有需要市民; 4.支援轮候屋多时的住户; 5.丰富置业阶梯,令上车更可负担;及. 6.密切监察私人住宅市场情况等。 房屋局局长将专注督导 香港房屋委员会 和 房屋署 制订、落实、适时检视和调整各项房屋措施,并与私营机构密切联系,确保有关各方与特区政府行动一致,并同时借助私人市场力量,增加建屋量。 房屋局向 财政司司长 负责。 参考资料 [4]

  7. 房屋租赁价格指数的编制,应按房屋档次(高档、中档、低档)、房屋区位(一般以地段等级来划分)、房屋结构(钢混、砖混,砖木较少可忽略不计)、房屋环境( 物业管理、公建配套、景观环境、便捷程度等),选取几百个乃至上千个房屋代表项目作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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