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放債人業務必須領取放債人牌照。 放債人的領牌事宜及放債交易受香港法例第163章 《放債人條例》 規管。 牌照法庭. 負責就放債人牌照申請作出裁定及發出牌照。 放債人註冊處處長 (現由公司註冊處處長兼任) 負責處理放債人牌照,牌照續期及在牌照上簽註的申請;並備存放債人登記冊以供公眾查閱。 警務處處長. 負責執行《放債人條例》,包括審查放債人牌照、牌照續期及簽註的申請,以及調查有關放債人的投訴。 分享.

  2. 放債人牌照申請名單 (截至 2024年5月31日) List of Applications for Money Lenders Licences (as at 31 May 2024) 已屆滿的放債人牌照名單 (截至 2024年5月31日)

  3. 申請放債人牌照及續期. 由2016年10月3日起, 所有交付公司註冊處的放債人牌照或牌照續期的申請,除所須的申請文件外,亦必須連同有關的補充資料頁一併交付。. 詳情請參閱下列資料小冊子:. 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 (pdf格式) 如何申請放債人牌照續期 (pdf格式 ...

  4. 放債人牌照的牌照條件. 根據《放債人條例》 (香港法例第163章)牌照法庭所發給的放債人牌照,須受牌照法庭所施加的條件規限。. 持牌人必須遵從對該牌照所施加的牌照條件。.

  5. 政府優化持牌放債人牌照條件. 政府今日(三月十六日)公布放債人註冊處處長已尋求牌照法庭的批准,自二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起,向所有新發出或續發的放債人牌照,施加經優化的牌照條件。. 經優化的牌照條件,內容包括新增在訂立任何無抵押個人貸款協議 ...

  6. Incorporated in December 1999, The Hong Kong S.A.R. Licensed Money Lenders Association Ltd. (LMLA) is a self-regulatory association for the money lending business with longest history in Hong Kong.

  7. 香港財務公司所領有的一般屬《放債人牌照》。 《放債人牌照》由牌照法庭裁定及發出;放債人註冊處處長 (由公司註冊處處長兼任)則處理申請、續期及簽註, 並備存放債人登記冊以供公眾查閱;警務處負責牌照相關的執法工作,例如處理及調查有關以非法手段追債、收取過高利息等投訴個案。 《放債人條例》規管多個貸款範疇,例如列明如貸款方收取超過60%實際年利率,即屬違法;此外,條例對放債人業務範圍、貸款廣告、追討還款方法、還款及提前還款安排等,以至持牌放債人違反條例的罰則,亦有所規定。 截至2022年6月,香港持牌放債人數目達超過2,400個。 如果你有意申請貸款,但不知貸款方是否持牌,可 到公司註冊處網站查看放債人牌照持牌人名單 。 🎁【WeLab Bank限時優惠】獨家送高達HK$21,888獎賞!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