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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5日 · 林寶兩次被判死刑,更被調往精神病院。 服刑期間,他找到信仰,成了人生的心靈寄託;還請求精神病院院友教導,習得一手好書法。 寶叔出獄後,輾轉開始售賣福音字畫。 在油麻地設店8年,如今面對業主在半年內不再續租,寶叔正在減價清貨,並積極尋找新舖位。 傳說鷹必須自行去喙拔爪,才可以再次飛翔,但寶叔所經歷的何嘗不是一場又一場考驗? 攝:陳穎然. 寶叔除了喜歡寫福音字畫,也愛雋永的古代詩詞。 寶叔一臉和氣,笑起來時,眼睛瞇成線,難以將他與殺人拉上關係。 寶叔自24歲偷渡來港,日夜拼搏,從侍應做到辦館老闆。 後來,他誤信朋友合夥做生意,卻被騙得血本無歸。 時為1970年,寶叔36歲,家有嬌妻和三個小孩,最年幼的只有半歲。 心有不甘的寶叔找人收數,對方卻把合伙人殺了。 警察尋找根源,把寶叔拘捕。
2014年6月2日 · 78歲的林寶,兩度因謀殺被判死刑,數年前患上腹膜炎,徘徊鬼門關過後又奇蹟地康復。 三度走過死蔭的幽谷,這個「非一般」的人,或許比孔子更有資格談生論死;從前那雙沾滿鮮血的手,今天卻寫出一句句讓人平靜安穩的聖言。 是因為經歷過「人之將死」,故「其言也善」? 還是親身體會到置之死地而後生的道理? 「天無絕人之路,絕處也能逢生;活着不存希望,其實跟死人沒有分別。 我不怕死,因為已經死過翻生,依家做得一日得一日……如果有日畫廊休息,就代表我已經返回天家。 廿三年後的好漢. 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中國人自古流傳的這個觀念,於當今社會十居其九也用來形容那些即將入冊的重犯;之不過刑期達十八年的犯人,就算並非十惡不赦,又有多少真的能夠在十八年後再做好漢?
2011年11月13日 · 林寶 (寶叔) 兩度被判死刑,兩度均獲特赦的釋囚,香港著名福音字畫書法家。 原來寶叔先於1971年初被判「買凶殺人」而定罪入獄,判處死刑。 後於1972年底在獄中因情緒失控,搶去囚友的刀子,瘋狂刺死對方,第二次被判死刑。 在各種打擊底下,萬念俱灰,他決心自殺來終結這注定無望的一生。 就在他悉心計劃了結生命的那天,還在默想行動路線時,忽然被書架上的一本黑色書吸引住,在好奇心驅使下,取來一看。 殘舊的封面,燙上金色的「聖經」兩個字。 順手一翻,寫著詩篇二十三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奇妙地,詩中的一字一句都深深的震撼着他的心靈,當下的自殺念頭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是釋放和平安。
其他人也問了
林寶曾在三個監獄服刑嗎?
保羅在哪些書信中被稱為「被囚的」?
林書緯是誰?
死者之書是什麼?
2018年11月15日 · 林寶在作供自辯時說:「我是一個無用之人,請求法官與陪審團將我吊死。 庭上的人以為他對自己所犯罪行感到極端後悔,所以才「求死贖罪」,豈料他隨後所說的一番話,卻表示出他毫無悔意。 林寶說:「1971年,警方收買證人指控我犯罪,我就因此被判死刑。 「我其後寫了一封『千字文』給港督,我說我是冤枉的,我沒有向他要求特赦,但他竟未經我同意就將我特赦,判我坐三十年監,自此就麻煩多多。
2017年1月20日 · 曾被判兩次死刑的死囚,委屈、絕望 正要尋死之日,竟因一本「黑皮書」生命完全改寫,奇蹟出獄後透過福音字畫,將喜樂訊息傳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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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NHK
7月21日,五男二女陪審團,一致裁定林寶、趙汝華縱火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死刑。 陪審團以五比二大多數裁定潘民縱火罪名成立,六比一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潘民犯案時未滿十八歲,法官等候收到感化官調查報告才宣判。 陪審團一致裁定余朗輝,縱火及謀殺罪名不成立,六比一裁定陳藻翔縱火罪名不成立,一致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余朗輝及陳藻翔當庭獲得釋放。 法官感謝陪審團數星期耐心協助聆訊,特令每名陪審員在審訊期間,可獲每日最高酬金五十元,免役六年,法官又讚揚破獲此案的警務人員。 8月11日,潘民因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六年。
2010年8月13日 · 1. 2. 3. 4. 5. 6. 7. 8. 9. 771 views 13 years ago. 林寶,一個絕處逢生的傳奇人物:曾經兩次被判死刑,在香港坐牢二十四個寒暑,飽受痛失自由及被人凌辱的監獄生涯,林寶以為一生就此告吹。 但今天的他,竟然擁有自己的字畫店,以墨寶將福氣與盼望的信息傳開,林寶與你親述他於絕處逢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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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雨之聲 香港 SOBEM 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