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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3月5日 · 林寶兩次被判死刑更被調往精神病院服刑期間他找到信仰成了人生的心靈寄託還請求精神病院院友教導習得一手好書法。 寶叔出獄後,輾轉開始售賣福音字畫。 在油麻地設店8年,如今面對業主在半年內不再續租,寶叔正在減價清貨,並積極尋找新舖位。 傳說鷹必須自行去喙拔爪,才可以再次飛翔,但寶叔所經歷的何嘗不是一場又一場考驗? 攝:陳穎然. 寶叔除了喜歡寫福音字畫,也愛雋永的古代詩詞。 寶叔一臉和氣,笑起來時,眼睛瞇成線,難以將他與殺人拉上關係。 寶叔自24歲偷渡來港,日夜拼搏,從侍應做到辦館老闆。 後來,他誤信朋友合夥做生意,卻被騙得血本無歸。 時為1970年,寶叔36歲,家有嬌妻和三個小孩,最年幼的只有半歲。 心有不甘的寶叔找人收數,對方卻把合伙人殺了。 警察尋找根源,把寶叔拘捕。

  2. 2014年6月2日 · 78歲的林寶兩度因謀殺被判死刑數年前患上腹膜炎徘徊鬼門關過後又奇蹟地康復三度走過死蔭的幽谷這個非一般的人或許比孔子更有資格談生論死從前那雙沾滿鮮血的手今天卻寫出一句句讓人平靜安穩的聖言。 是因為經歷過「人之將死」,故「其言也善」? 還是親身體會到置之死地而後生的道理? 「天無絕人之路,絕處也能逢生;活着不存希望,其實跟死人沒有分別。 我不怕死,因為已經死過翻生,依家做得一日得一日……如果有日畫廊休息,就代表我已經返回天家。 廿三年後的好漢. 正所謂「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中國人自古流傳的這個觀念,於當今社會十居其九也用來形容那些即將入冊的重犯;之不過刑期達十八年的犯人,就算並非十惡不赦,又有多少真的能夠在十八年後再做好漢?

  3. 2011年11月13日 · 林寶 (寶叔) 兩度被判死刑兩度均獲特赦的釋囚香港著名福音字畫書法家。 原來寶叔先於1971年初被判「買凶殺人」而定罪入獄,判處死刑。 後於1972年底在獄中因情緒失控,搶去囚友的刀子,瘋狂刺死對方,第二次被判死刑。 在各種打擊底下,萬念俱灰,他決心自殺來終結這注定無望的一生。 就在他悉心計劃了結生命的那天,還在默想行動路線時,忽然被書架上的一本黑色書吸引住,在好奇心驅使下,取來一看。 殘舊的封面,燙上金色的「聖經」兩個字。 順手一翻,寫著詩篇二十三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 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奇妙地,詩中的一字一句都深深的震撼着他的心靈,當下的自殺念頭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是釋放和平安。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18年11月15日 · 林寶在作供自辯時說:「我是一個無用之人請求法官與陪審團將我吊死庭上的人以為他對自己所犯罪行感到極端後悔所以才求死贖罪」,豈料他隨後所說的一番話卻表示出他毫無悔意。 林寶說:「1971年,警方收買證人指控我犯罪,我就因此被判死刑。 「我其後寫了一封『千字文』給港督,我說我是冤枉的,我沒有向他要求特赦,但他竟未經我同意就將我特赦,判我坐三十年監,自此就麻煩多多。

  6. 2017年1月20日 · 曾被判兩次死刑的死囚委屈絕望 正要尋死之日竟因一本黑皮書生命完全改寫奇蹟出獄後透過福音字畫將喜樂訊息傳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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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7月21日五男二女陪審團一致裁定林寶趙汝華縱火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死刑陪審團以五比二大多數裁定潘民縱火罪名成立六比一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潘民犯案時未滿十八歲法官等候收到感化官調查報告才宣判陪審團一致裁定余朗輝縱火及謀殺罪名不成立六比一裁定陳藻翔縱火罪名不成立一致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余朗輝及陳藻翔當庭獲得釋放。 法官感謝陪審團數星期耐心協助聆訊,特令每名陪審員在審訊期間,可獲每日最高酬金五十元,免役六年,法官又讚揚破獲此案的警務人員。 8月11日,潘民因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六年。

  8. 2010年8月13日 · 1. 2. 3. 4. 5. 6. 7. 8. 9. 771 views 13 years ago. 林寶一個絕處逢生的傳奇人物曾經兩次被判死刑在香港坐牢二十四個寒暑飽受痛失自由及被人凌辱的監獄生涯林寶以為一生就此告吹但今天的他竟然擁有自己的字畫店以墨寶將福氣與盼望的信息傳開林寶與你親述他於絕處逢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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