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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3月11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涉嫌於2016年仍為立法會議員時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他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 辯方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對於議員的言論及辯論,賦予了法律豁免權,而梁國雄當時搶去文件,只是象徵式行為、加強抗議,屬於辯論的一部分。 控方則指,條例賦予議員特權是基於立法會議員職責包括質詢和詢問政府,而梁當時行為明顯超出立法目的。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排期3月29日裁決。 65歲被告梁國雄,被票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2. 2022年1月20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涉嫌於2016年仍為立法會議員時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他否認控罪,案件今日 (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案件的控罪表證成立後,梁選擇不作自辯。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待雙方.

  3. 2022年3月29日 · Tweet. 「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案件在2018年被法庭無限期擱置,後來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案件今天(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 原審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的行為引起騷亂,令會議需要暫停,裁定他罪名成立,判他入獄14日,與他正在服刑的刑期分期執行。 現年66歲被告的梁國雄,被票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令該立法會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被告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被判囚共23個月,現時正在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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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8月31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而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他被控藐視立法會罪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將案件無限期擱置。 律政司至去年上訴得直,指議員在本案中不受特權條例保障,案件須發還進行正式審訊。 不過,梁國雄不服上訴庭的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案件今午(31日)在終院進行聆訊,5名終院法官聽取雙方大律師的陳詞後,擇日頒布裁決。 上訴人是梁國雄,答辯人為律師司司長。 大律師彭力克代表上訴人陳詞,指《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條(言論及辯論的自由)及第4條(有關法律程序的豁免權)保障議員在會議上的發言不受法律制裁。

  6. 2021年10月7日 · 20211007. Tweet. 已於今年8月宣布解散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在去年申請於7月1日舉辦遊行。 警方雖發出反對通知書惟當日港島區仍有未經批准遊行事後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長毛梁國雄陳皓桓曾健成朱凱廸等共8人就當日的遊行被控。 除了前區議員陳榮泰擬不認罪外,其餘7人在案件提訊階段已表明打算認罪,今天(7日)區域法院開庭聽取這7名被告的答辯。 他們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及舉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法官游德康聽罷辯方求情後,押後至明天(8日)下午判刑。 期間除了曾健成及鄧世禮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均因另案繼續還押或服刑。 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今天承認,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7. 2021年11月26日 · 因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而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 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理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擱置。 其後律政司與梁就此決定反覆上訴,至今年9月終審法院作出定論,駁回梁國雄的上訴,裁定議員就藐視立法會罪並不享有檢控豁免權,法庭並非不能對該控罪行使司法管轄權。 案件今日(26日)發還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原審裁判官、現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處理。 梁國雄表示「議員無罪,抗爭其罪」,並否認控罪。 控方透露將傳召2名控方證人作供,辯方則表示仍會就立法會議員言行是否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而作法律爭議。 案件現排期至明年1月19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天。

  8. 2021年7月25日 · 社民連今日 (25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決定提前進行行政委員會換屆主席和外務副主席一職分別由副秘書長前議員梁國雄的太太陳寶瑩和周家發接任剛卸任主席的黃浩銘表示由於包括他在內有6名核心成員正在囚或有案在身故決定提前換屆。 黃浩銘涉及前年10.20非法集結案,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案件已排期在下月19日聆訊。 他亦涉及去年7.1非法集結案,同案另外7名被告當中,包括上屆擔任內務副主席的前議員「長毛」梁國雄、擔任常務委員的前東區區議員曾健成,以及擔任常務委員的陳皓桓等,案件仍在處理階段。 此外,梁國雄因前年8.18和10.1非法集結案等被判囚,合共被判監禁22個月;而陳皓桓和上屆擔任秘書長的吳文遠亦同涉10.1案,分別被判囚18個月和14個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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