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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7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7日)於高院續審。 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今續接受答辯方盤問,被問及當年江被指與他發展婚外情,江感到十分痛苦,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痛苦」,江於旁聽席一邊拭淚一邊奪門而出離開法庭。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林小明今繼續接受答辯方盤問,答辯方指由2008年開始出現不實報道,指江與林之間有婚外情,同一時間,江尚未就其2007年發行的唱片《Innocent》收到任何收入,因此她當時很淒慘,有如過街老鼠。 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慘」。 答辯方再問「你知唔知佢當時好痛苦」。 林指出「我都好痛苦喎,我有同佢傾過,安慰吓佢囉」。
- 【涉違合約】曾向林小明指「狐狸精嘅嘢唔關我個女事」 江若琳母親指林回應「呢單新聞3000萬都買唔到 ... - TOPick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 ...
- 【涉違合約】被傳介入林小明婚姻 江若琳形容是「一生最大侮辱」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江若琳今續作供,其代表律師複問提及2008年6月中,傳媒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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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8日 · 寰宇主席林小明作供時稱藝人與經理人公司向以夥伴關係經營,藝人要負擔個人開支,他指江若琳發明星夢,又「大洗」和「反骨」,會花八萬元買一條只穿一次的裙,出席不必要的場合;江反指當時工作愈多,欠下公司的墊支費亦愈多,她被傳與捲入林的婚姻時感到侮辱,但公司未有幫她就緋文澄清,她感到待遇不公,又沒有收入,曾想過到石澳自殺。 高等法院法官今 (18日)裁定,江與寰宇的合約,在2014年5月已完結,而江在其音樂產品上,在扣除必要支出後,亦可獲全部的收益,但實質金額,則有待進一步聆訊處理。 原告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江玲、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 · 同林小明合約糾紛案今結案陳辭 江若琳方強調合約苛刻. 撰文:林通賢. 出版: 2022-01-21 15:30 更新:2022-01-21 17:19. 4. 江若琳今沒有出席。 (資料圖片)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糾紛案在去年10月份開始於金鐘高等法院審訊。 經過多個月的審訊之後,今(21日)江若琳方同原告方會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辭。 案件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辦人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代表律師余思穎大狀現身。 (葉志明攝) 今晨在開庭之前未見江若琳同寰宇老闆林小明現身,約10:05分左右代表江若琳的律師余思穎大狀現身,而林小明的代表律師劉大狀同馬大狀亦一早在庭上準備就緒,待進行結案陳辭。 上午開庭時段先由江若琳代表律師進行結案陳辭。
2021年10月8日 · 寰宇主席及董事林小明供稱,江若林由始至終都知道雙方是簽15年約,「由Day 1已經講好係簽15年。 」若他們不是認為江簽約15年,又怎會在首十年的約快約滿前,仍為安排工作,包括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開拍《巾幗大將軍》捧江。 辯方質疑林在走光事件未保護江. 代表江若琳的大狀卻稱,江在2014年被拍下裙底春光,江感到十分痛苦,林表示他從新聞得知此事,但不知道江感到痛苦,他承認未有跟進事件。 大狀即指林可就走光時件作出跟進,並保護藝人,林只重複只認未有跟進事件。 江墊支費用超過利潤. 大狀又指出,林不斷向傳媒塑造江「大使」形象,卻未有提及她要自行負擔音樂製作費,指林的說法誤導及偏頗,林稱江確是「大使」,又透露江10年來其實可獲分賬約700萬元,但因為她要公司所墊支的費用超過利潤,所以才「無錢剩」。
2021年10月20日 ·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2014年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爆出合約糾紛,案件今日(20日)於金鐘高等法院續審。. 江若琳與丈夫蕭唯展(前名蕭潤邦)於早上9時45分手拖手抵達法院。. 江若琳於2005年滿18歲時,與前公司簽新合約代替舊約。. 江若琳表示2008至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