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1年3月11日公布的《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 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舉委員會增加至由1500人組成,分五個界別: 工商、金融界. 專業界. 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回到頁頂. 具體組成. 選舉委員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為五大界別: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 300人. 第二界別:專業界 300人. 第三界別: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300人.

  3. 組成. 按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之基本法附件一 ,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委員組成,由不同提名機構產生的委員156人,當然委員362人,選舉產生的委員982人。 基本法附件一第四條 (一)第二段規定除第五界別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可在其有密切聯繫的選委會其他界別分組登記為委員。 如有上述情況,該界別分組,當然委員的數目或相應增加而選舉產生的席位或相應減少。 在該屆選舉委員會任期內,各界別分組的當然委員名額,以及由提名或選舉產生的委員名額均維持不變。 界別分組及其席位分佈如下: [3] [4] 資格. 選委候選人資格.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參選選委的人如令選舉主任信納他/她與擬出選的界別有「密切聯繫」,或者本身為該界別選民,就合資格成為候選人 [5] 。

  4. 第三界別: 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第四界別: 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第五界別: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 - 委員會組成.

  5. 1990年4月4日,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決定》),基本法附件一訂明行政長官(第一任除外)由一個具有廣泛 ...

  6.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

  7.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3月1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

  8. 2021年9月20日 · 香港在新選舉制度下舉行的首場選舉結束,周日(9月20日)選舉結束後,連同早前經提名、自動當選等方式產生的委員組成新一屆香港選舉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