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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4日 · 當破產後破產主任會要求你列出一份支出表,如支出後人工有餘款便需要給破產管理處扣除作還款之用。 現列出一份支出表給大家作參考之用: 食飯錢 - $2900-$3100 (通常預$100一日,多數都批)
至於破產人破產後的收入(包含工資與其他收益),只能留下一小部分家庭基本開支,以應付生活中包括基本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及稅款等的支出,具體金額會由受託人來制定。
破產人獲得入息後,有權保留其中款項以應付其本人及其家庭的合理家庭需要,包括﹕. 住所開支,例如﹕租金、公用設施費用等 (必須為合理並與該家庭的需要相稱)﹔. 膳食開支﹔. 衣服開支﹔. 教育開支﹔. 交通開支﹔. 醫療開支﹔. 入息稅開支﹔. 法例規定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以及. 在家庭需要的範疇內任何其他被認為合理的家庭開支。 如有任何收入盈餘,可能要繳付予受託人。 根據《破產條例》 (第6章)第43E條,受託人可向法院申請,作出一項收入付款令,規定破產人或破產人的僱主,把破產人收入的一部份繳付予受託人。 破產人有權就有關申請向法院提出反對。
法庭發出破產令後,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會根據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批出每月可用的生活費用。開支項目則包括:住屋,例如﹕租金、公用設施費用等;膳食;衣服;教育;交通;醫療;入息稅;法例規定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以及任何其他被認為合理的家庭
表格一. 本人及家庭每月之收入與支出需要如下: 由(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始,本人願意每月還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破產人簽署:姓名: 日期: 注意. 破產人應申報實際數額,化作每月平均數填報。 支出需要只限於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 如果破產人的配偶有收入,亦需分擔家庭開支需要。 如果破產人沒有提交以上資料,或故意隱瞞任何資料或提交虛假資料, 或欺詐地移走其財產,會影響其破產的解除,亦可能受到刑事檢控。 -轉後頁 - 表格二. 收入與支出需要證明. -接前頁 - 現附上有關本人及家庭每月收入與支出需要之證明文件副本: 工作入息證明 ( 職位: ) 其他收入證明. 租單. 差餉單. 管理費單. 水費單.
2024年10月3日 · 破產管理署會要求提供詳細的開支報告,以確保破產人不會在生活中進行奢侈消費。但破產有甚麼不能做的事?破產後要還錢嗎?《經一》為你整合破產資訊,一文看清申請破產的方法、後果及注意事項等資訊...
破產期生活費用. 法庭發出破產令後,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 (Official Receiver) 會根據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 (法例說的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家庭需要 Reasonable Domestic Needs of a Bankrupt and his Family) ,批出每月可用的生活費用,破產人士在破產期內,便靠薪水過正常 ...
根據2022年資料,破產人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8.58%;接近75%個案的破產原因是無業/失業,以及收入未能應付基本開支,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賭博、投資失利等。 資料來源:破產管理署. 破產後的債務安排. 從機制上說起,破產並不代表可以大安旨意「走數」,破產人的收入,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 如果破產人仍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如屬聯名持有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署方或受託人會調查破產人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其所有資產。
破產管理署署長於2023年12月29日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破產條例》(“破產條例”)第122A條所授予的權力指明由2023年12月29日就破產條例可供使用的指明格式。
在你被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暫行受託人,有權安排將你(在香港及其他地區)的財產分配予債權人。 若你的資產總值不足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擔任暫行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