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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7日 · 衝立會案最長囚82月 反修例最重 官:最嚴重暴動 「重責」者按區院上限7年量刑. 案情顯示,當晚示威者佔領及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內破壞,包括塗鴉區徽、噴寫字句及撕毁《基本法》小冊子。. 暫委法官李志豪稱,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及大肆破壞大樓設施 ...
2024年3月27日 · 原審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稱,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以挑戰政府,立法會具獨特憲制地位與意義,故該次暴動屬最嚴重級別,量刑起點定於7年也不為過。 李官將案中12名被告的暴動罪刑責分成3個級別,當中孫曉嵐在場鼓勵,刑責較輕,判囚57個月;畢慧芬帶領一小撮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又手持鐵枝,刑責屬中等,判囚59個月7天。 【案件編號:CACC 63/24】 (反修例風暴)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涉民主派初選案至今還押逾3年,其母親早前離世,昨傍晚設靈。 胡志偉昨獲准外出奔喪,由囚車送往鑽石山殯儀館,短暫逗... 詳情. 【明報專訊】警方前日在牛頭角拘捕一名15歲輟學女生,涉及7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涉款共175萬元。 其中被騙126萬元金額最大的事主為81... 詳情.
2024年2月2日 · 【明報專訊】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立法會首次發出「紅色警示」要求所有人撤離大樓,示威者繼續佔領及闖入會議廳大肆破壞。 事後警方起訴14人暴動等罪 (見表),藝人王宗堯與另外5男不認罪受審,區院法官昨日裁定王與另外3人暴動等罪成立,判辭提及王在會議廳擁抱示威者及拍向對方肩膊,行為意圖明顯;另外兩男案發時分別是城大學生記者及網媒記者,法官以不能否定兩人是在立法會採訪而裁定罪脫。 案件押後求情,定於3月16日判刑。 王宗堯在定罪後一度雙眼通紅及低首拭淚,其後向旁聽席上女友舉拇指及作擁抱手勢。 他與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被下令還押;黃家豪與馬啟聰只被裁定「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而獲准保釋,黃家豪在庭外就暴動罪脫稱「我諗其實一開始都就清白,只係件事擾攘咗4年幾」。
2024年3月17日 · 衝立會案最長囚82月 反修例最重 官:最嚴重暴動 「重責」者按區院上限7年量刑. 案情顯示,當晚示威者佔領及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內破壞,包括塗鴉區徽、噴寫字句及撕毁《基本法》小冊子。. 暫委法官李志豪稱,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及大肆破壞大樓設施 ...
2023年5月30日 · 【明報專訊】2019年7月1日反修例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另涉民主派初選案的劉頴匡等13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日在區院開審。 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共7人承認暴動等罪;王宗堯與另一被告承認違反《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條例》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但否認暴動 (見另稿),與其餘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 案情顯示當晚示威者直闖立法會會議廳,塗鴉主席台後的香港區徽,將港英旗覆蓋主席台,並拉起一幅寫有「沒有暴徒祇有暴政」的黑底白字橫額,而大樓內多處被破壞,導致立法會要斥資約3600萬元維修 (見表2)。 案發2019年七一 認暴動7人6還押. 認暴動罪7名被告為羅樂生、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沈鏡樂、劉頴匡及范俊文。
2024年3月12日 · 劉 匡稱案發當晚,他想避免立法會內爆發流血衝突,明知犯法及要坐牢都赴現場,希望勸喻示威者撤離,又稱「畀我揀一百次,我都會入去」;又稱原想寫「立場鮮明」的求情內容,最終放棄,知道會令他的支持者感失望。
2024年2月7日 · 【明報專訊】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中部分被告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在庭上稱「我決定認罪係因了解法律條文嘅字面含義」,她在立法會沒有破壞,基於對他人的重視而沒使用暴力,但仍觸犯「定義寬鬆的暴動罪」,並稱「政權眼中真正罪名係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 暫委法官李志豪一度中斷她的陳辭,指出法庭不是孫曉嵐表達政見的舞台。 案件押至3月16日判刑。 案件共涉及14名被告,當中6人昨日先求情,分別是黃家豪 (20歲,案發時,下同)、羅樂生 (19歲)、畢慧芬 (24歲)、孫曉嵐 (23歲)、馬啓聰 (30歲)及沈鏡樂 (23歲);其餘8名被告將於2月21日求情。 除了黃家豪和馬啓聰被裁定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外,其他被告承認或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