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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 · 01偵查. 收緊查冊|董事身份證號碼後四位變「*」 住址全變通訊地址. 撰文:李穎霖. 出版: 2022-11-04 14:14 更新:2022-11-04 17:23. 3. 政府去年初提出收緊公司查冊,雖遭到多個界別反對,但同年6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仍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推出收緊公司查冊「三部曲」。 《香港01》記者實測發現,近日董事的身份識別號碼最後四位數皆被「*」號取代,公眾查閱董事索引時,亦只可輸入部份身份識別號碼,以作檢索,而董事登記的住址,亦全變成「通訊地址」。 收緊查冊・專頁|限查董事、車牌 詳解對新聞、工商界深遠影響. 舊文件暫未變.
2021年4月1日 · 01觀點. 收緊公司查冊 小心衡量影響.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 2021-04-01 06:40 更新:2021-04-01 06:40. 7. 政府接連收緊公眾查冊權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計劃逐步禁止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以減少當事人被「起底」和受滋擾。 的確,個人資料必須受保障,但政府必須兼顧公眾知情權。 財庫局的建議不只未顧及新聞報道的需要,亦阻礙商界和各專業界別的查證工作,未知會否削弱外界對港營商聲譽,局方必須通盤考慮。 政府曾於2013年提出收緊公司查冊,遭傳媒、商界和專業界別反對後擱置。 財庫局日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因應公眾日益關注個人資料保障,故重推收緊查冊安排,分三階段減少可供公眾查閱的公司資料。
2024年5月3日 · 註冊處分批通知相關資料當事人及致歉. 公司註冊處指,調查結果顯示,受影響的當事人約為11萬人,涉及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完整護照號碼、完整身份證號碼、通常住址、電話號碼及電郵,已開始分批通知相關資料當事人,向他們解釋有關情況和致歉。 公司註冊處稱十分關注個人資料外泄的風險,正徵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意見,全面檢視事件及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的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私隱專公署籲受影響人士提高警惕. 私隱專公署已即時就事件展開調查,並已建議公司註冊處盡快通知受影響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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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公司註冊處如何落實新查冊安排?
公司註冊處為何限制公眾人士查閱公司董事資料?
土地註冊需要什麼資料?
公司註冊處對受影響的當事人有何影響?
2021年7月5日 · 政府早前刊憲修訂公司查冊安排,新安排下,以往供所有查冊人士查閱的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將被列為「受保護資料」,只供7類「指明人士」申請閱覽,包括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因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或機構、律師、會計師、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 立法會今 (5日) 首次召開與新查冊安排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由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擔任主席。 會上有議員關注,新安排或對工會處理勞資糾紛造成不便;另亦有議員關注修訂後應要求所有公司董事提供的姓名,須與身份證文件上相同,以便識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將要求公司註冊處嚴格執行新安排,確保所有公司董事姓名要與身份證文件相同,若不依照處方會要求申請人更新,仍不跟從就有機會違反《公司條例》。
2021年6月16日 · 若相關董事的全名和部分身份證號碼完全相同,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將會提供身分證號碼中的額外數字,確保查冊人士可有效地識別董事的身分,以及會將屬同一董事的資料整合,包括有個別董事的姓名以不同格式顯示於公司登記冊上的情況,當局形容有關情況屬「極少數」。 + 6. 記者做調查報道未獲豁免查閱「受保護資料」 可獲取受保護資料的「指明人士」,除了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外,亦涵蓋審查客戶以防範洗黑錢及恐怖分子集資等專業人士,包括有關公司成員、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根據法例獲委任或擔任負責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機構、律師、會計師、金融機構和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進行調查報道的記者卻依然未被納入「指明人士」之列。
2021年10月25日 · 撰文:李穎霖 勞顯亮. 出版: 2021-10-25 15:12 更新:2021-10-25 20:43. 23. 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今日(25日)突然公布,再收緊查冊安排。. 11月1日起,查冊必須申報查冊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土地註冊處更列明,機構查冊須提供獲授權的職員辨識身份資料 ...
2021年3月29日 · 首先,第一階段將即時實施《公司條例》的相關條文,讓公司可不提供其登記冊上載有的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予公眾查閱。 第二階段方面,則將於2022年10月實施《公司條例》的相關條文,此階段開始登記的所有文件,如載有「受保護資料」、公司註冊處,將不提供該些資料予公眾查閱。 第三階段方面,將於2023年12月實施餘下的《公司條例》條文,容許在第二階段實施前,已載列於公司註冊處的「受保護資料」,亦可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不提供予公眾查閱。 現時階段,任何人士於登記冊上查冊時,需要就其查冊目的作出聲明,及確認查冊所得的個人資料,只能作其所聲明的用途。 (資料圖片/鄧柏良攝) 料今年5月向立法會提交 先訂立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