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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案由一:有關本小組新任委員吳嘉麗女士之簡介一案。 說明:本小組外聘委員陳曼麗女士,因自105年2月1日 起出任立法院第9屆不分區立法委員,並辭任本小 組外聘委員,爰經本局徵詢「淡江大學化學系榮譽 教授」與「臺灣女科技人學會監事」吳嘉麗女士同

  2. 案由:有關本局提「交通部性別平等推動計畫(108年 -111 年 )」 一案。 說明:交通部為訂定未來4 年期性別平等推動計畫,請所 屬各機關依業管事項提報目標內容,該部將於彙集 及審議所屬各單位列管項目後,另行陳報行政院性

  3. 陳本小組進行討論並持續修正,並預計於108年5月 底或6月完成定版作業。 決議: (一)洽悉。 (二)建議編製教材可多採用民眾較有感之氣象服務或實 質案例內容,以貼近民眾生活。 案由三:有關本局提陳「性別業務亮點案例」一案。

  4. 依據公共建設計畫及科技計畫提報期程,若需在111年執行之接續計畫,本局應於109年底前完成性別影響評估者,查有「強地動觀測第五期計畫-強震即時警報於防災之應用」、「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農漁業健康環境形塑-運用客製化天氣與氣候資訊」3項。 惟據業務單位表示,前揭接續計畫是否提報或計畫名稱均未定案。 因此,為填報前揭建議事項分辦表該項目內容,擬先以108年底前已完成之性別影響評估,並銜接110 年執行之業務計畫( 含預算經費)提報,經查有海象測報中心「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中長程個案計畫,及地震測報中心「海陸地震聯合觀測網計畫(II) 」中長程個案計畫2項,請局長圈選擇一報部。

  5. 檢視各單位提陳表件,並請各單位就提內容補 充說明後後,初步推薦可由地震測報中心(將幼 兒園納入本局強震即時警報接收單位),或氣象

  6. 說明:本局主計室為陳報交通部有關本局性別預算相關資 料,業彙編上述表件,考量陳報資料之時效與緊迫 性,爰先行完成陳報作業,提請本次會議核備。

  7. 說明:本案日前因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本局107年預算時,建議本局比照行政院《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運作原則》中「外聘民間委員3 至7人」之規定,以加強本局性別平等工作小組運作機制;為強化本局性別業務多面向之推展,經本局人事室徵詢「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女士同意後,新任為本局外聘委員,任期自106 年12 月1 日至108 年6 月30日。 決議: 洽悉。 案由二: 有關吳委員麗推薦本局參閱「性別主流化:臺灣經驗與國際比較」書籍一案。 說明: 吳委員麗於本小組第31次會議之臨時動議提案,推薦本局可添購「性別主流化:臺灣經驗與國際比較」書籍供同仁參閱;本局人事室於106 年12 月1日購置,並業請本局氣象科技研究中心協助存放於本局圖書室供各單位同仁參考運用。 決議: 洽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