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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容許部門按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指引,以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短期合約及靈活的聘用條件,聘請公務員隊伍以外的僱員。 部門可以更有效地聘請僱員,應付不時出現的短期、非全職或不斷改變的服務需求。 當局的政策是,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整套聘用條件不會遜於《僱傭條例》,亦不應優於職級相若的公務員,並須符合其他對政府具約束力的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可循公開招聘,申請其他政府職位,與其他申請人一起競逐。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如獲聘任為公務員,會與其他新入職公務員般,由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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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可循公開招聘申請其他政府職位與其他申請人一起競逐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如獲聘任為公務員會與其他新入職公務員般由聘任為公務員當日起計算他們的聘用期過往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年資將不會用作計算公務員附帶福利之用。 參考資料. 《 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第57章) 《 僱員補償條例 》(香港法例第282章) ,,

  3. 2023年7月5日 ·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目的是為部門首長提供靈活的方式僱用人員以應付各局部門不時轉變的運作及服務需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一般用以應付有時限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的工作又或者是涉及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此外如果有關工作所需的人手的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的工作時數又或需要從市場招攬具備最新或特定專業知識的人才時各局部門也可考慮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以應付有關工作需要。 因此,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均不宜直接比較。 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服務條件方面,公務員事務局一直有提醒各局/部門應作良好僱主的示範,在善用公帑的前提下盡可能給予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較佳的服務條件,而各局/部門亦會定期檢討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及聘用條件。

  4.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是全包式」,他們的僱傭合約列明僱員不會享有薪酬以外的津貼但部門會全面考慮工作需要市場相若職位薪酬等相關因素以制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就香港郵政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加班補償安排據本局了解由於郵政業務的性質郵件量時有變化香港郵政難以避免不時需要安排員工逾時工作而香港郵政日薪及時薪制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實際工資一般會按其工作日數時數計算。 而月薪制受聘的合約僱員的超時工作,會以補假作償。 至於交通津貼,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空缺位於偏遠地區,例如赤鱲角空郵中心,香港郵政會在招聘廣告中清楚列明有關的工作地點,求職者可因應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申請該職位。 如空缺涉及多個地區,香港郵政會盡可能根據獲聘用者所選擇的工作地區安排工作崗位。

  5. 合約僱員崗位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有關崗位所應付的運作及服務需求是有時限屬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的; 有關工作所需的人手的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工作時數; 當局需要從市場招攬在特定範疇具備最新專業知識的人才應付;. 涉及的服務方式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在某些情況下,聘用合約僱員是由於政府架構內並無負責執行有關工作的相關公務員職系,因此適宜聘用合約僱員執行該等工作。 指導原則. 3. 公務員和合約僱員的聘用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聘任形式,他們的聘用目的和情況各異,聘用條款和薪酬調整機制亦有所不同。

  6. 由於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是要讓部門首長更靈活應付服務需求有關僱員是以定期合約形式聘用而薪酬條件乃是全包式」,並無其他附帶福利現時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的適用範圍涵蓋政府僱員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因此他們已受到有關條例規定的保障包括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死亡的補償。 (雖然僱傭條例對政府並無約束力但政府的現行政策是政府僱員的聘用條件整體不會遜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因此,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聘用條件,是參照《僱傭條例》的條文而釐定,而聘用條件亦訂明於僱傭合約內,而這些合約對政府是有法律約束力的。 公務員事務局在提供予部門首長有關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詳細指引內,已清楚訂明這項政策。

  7. www.legco.gov.hk › yr2022 › chineseLegislative Council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 2. 合約僱員計劃在1999年推出,旨在為部門首長提供靈活的方式僱用人手,以便能應付各政策局/ 部門(“ 局/ 部門”)不斷轉變的運作和服務需求。 這些需求: 有時限、屬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 只須僱用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工作時數的人手應付; 需要從勞工市場招攬在特定範疇具備最新專業知識的人才應付;或. 涉及的服務方式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 3. 合約僱員的聘用條款與公務員的聘用條款各自獨立及各有分別。 部門首長有全權按就業市場的狀況、招聘結果、生活費用及其他相關的考慮因素,酌情為屬下合約僱員釐定適當的聘用條款,惟合約僱員的服務條款和條件整體上不得遜於《僱傭條例》( 第57 章)所訂明的條款,亦不得優於適用於職級或職責相若的公務員的條款。 4.

  8. www.legco.gov.hk › yr20-21 › chineseLegislative Council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 計劃的涵蓋範圍. 2. 合約僱員計劃在1999年推出,旨在為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 部門首長")提供靈活的方式僱用人手,以便能更迅速回應各政策局/ 部門/ 辦公室(" 政策局/ 部門")不斷轉變的運作和服務需求。 這些需求: 有時限、屬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 只須僱用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工作時數的人手應付; 需要從勞工市場招攬在特定範疇具備最新專業知識的人才應付;或. 涉及的服務方式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 3. 合約僱員的聘用條款與公務員的聘用條款各自獨立及各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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