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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产代理监管局 (英文: Estate Agents Authority),简称"地监局",是根据香港法例中的《地产代理条例》第511章,在1997年11月成立的香港政府法定机构。 其主要职能 包括 规管香港地产代理的执业;推动业界行事持正、具备专业能力;以及鼓励行业培训,提升从业员的水平和地位。 监管局举办资格考试、审批个人和公司牌照、处理对持牌人的投诉、执行巡查工作,以及对违反《地产代理条例》的地产代理从业员施行纪律处分。 监管局亦为业界举办专业发展活动,并推动消费者教育。 它的目标是改善香港地产代理业的服务素质 [1]。 地监局的地址: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8楼。 该局上址设有资源中心供业内 参考 。

  2. 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置地控股、置地公司、香港置地,为亚洲具领导地位的物业投资、管理及发展集团之一,其优质商用及住宅物业遍布亚洲各地。公司历史可追溯至1889年,为亚洲历史最悠久的地产集团之一。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于百慕大注册成立,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拥有高级上市地位,并在 ...

  3. 1 部门介绍. 2 历史资料. 3 隶属. 4 合作伙伴. 部门介绍. 播报. 编辑. 屋宇署 (英文:Buildings Depart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的部门,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提供楼宇安全贷款计划、监管建筑环境 (地盘)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楼宇及危险斜坡、排水渠的损毁和招牌安全等。 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过“1823政府热线”举报。 现任屋宇署署长为张孝威。 [1] 历史资料. 播报. 编辑. 屋宇署前身为1986年4月地政署与前工务司署辖下建筑物条例执行处合并而成的屋宇地政署。 1994年起独立为一政府部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部门的总称,可简称为香港特区政府。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时成立,取代原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港英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只是指香港的行政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中华 ...

  5. 香港地政总署简称地政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辖下的部门,成立于1982年4月1日。现任地政总署署长是甯汉豪女士。地政署专责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及行政,工作包括土地测量及绘制(数码地图资料库)、斜坡维修、寮屋管制及清拆、土地征用、法律咨询及土地转易、契约 ...

  6. 香港房屋署(简称房署;英语:Housing Department,HD)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辖下的部门,专责管理香港公共房屋。 该部门会从独立的法定机构香港房屋委员会收集意见以定出政策路向,再加以执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辖的决策之一。前身为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房屋科。2022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审议并通过重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的建议方案,以期于7月1日起实行。2022年6月15日,香港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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