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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師公會 (英語: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創建於1948年,為 香港 唯一的法定 訴訟律師 (或稱大律師) 專業團體 。 現任 主席 為 杜淦堃 ,副主席為 毛樂禮 及 陳政龍 。 職能 [ 編輯]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一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的宗旨詳列於大律師公會的「規例與規條」內,當中包括: 一、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 二、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 三、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 四、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及良好關係。 歷任主席 [ 編輯] 換屆改選 [ 編輯]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主要執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名譽秘書及財政秘書、和副名譽秘書,都是於會員週年大會內選出。
香港大律師公會 (英語: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創建於1948年,為 香港 唯一的法定 訴訟律師 (或稱大律師) 專業團體 。 現任 主席 為 杜淦堃 ,副主席為 毛樂禮 及 陳政龍 。 職能.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一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的宗旨詳列於大律師公會的「規例與規條」內,當中包括: 一、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 二、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 三、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 四、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及良好關係。 歷任主席. 換屆改選.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主要執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名譽秘書及財政秘書、和副名譽秘書,都是於會員週年大會內選出。
本頁以列表形式介紹和排列 在 香港 設有辦公室的 律師事務所 。 根據《 法律500強 (英语:Legalease Ltd.) 》的研究顯示,香港法律業界於過往十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隨著中國大陸市場的價值日益增長,不少律師事務所都打算分一杯羹,尤其是香港擁有與中國大陸共同的語言和社會文化的先天優勢,因此不論是事務所的內部結構或業界文化上都出現了變化,以調整和開拓業務範疇 [1] 。 圖中的 中環 是其中一個最多大型香港律師事務所選址的地方。 而在香港,健康的市場活動例如 併購 、 IPO 和大額交易能為法律界帶來一定數量的工作機會,也促使事務所擴展規模和開拓更多新的市場業務 [2] 。 隨著通過健全的競爭法,不少律師事務所亦開始通過合伙人跳槽和相互挖角來提升自身的競爭力 [3] 。
關於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是香港律師的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具有法定權力規管律師行及律師執業操守。 詳情
在香港常見的免費或資助法律支援服務 » D. 大律師公會法律義助服務計劃(由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供) 「大律師公會法律義助服務計劃」旨在為有需要的市民於訴訟中提供免費法律意見,或代表申請人出庭應訊。 一般來說,申請人必須 (1) 未能取得法律援助; (2) 沒有經濟能力聘請私人律師;以及 (3) 有充分理據進行訴訟或抗辯。 該計劃由一組私人執業大律師義務為符合申請資格的市民提供免費法律意見或免費代表出庭應訊。 該組大律師各有不同資歷和訴訟專長,並會為計劃提供每年三天或二十小時的免費服務。 義務大律師或會 (1) 就申請人的法律問題提供書面或口頭意見;或 (2) 代表申請人於法院或審裁處出庭應訊。 有關計劃並無政府資助。
關於律師會 香港律師會是香港律師的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具有法定權力規管律師行及律師執業操守。 詳情
香港大律師公會 (英語: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創建於1948年,為 香港 唯一的法定 訴訟律師 (或稱大律師) 專業團體 。 現任 主席 為 杜淦堃 ,副主席為 毛樂禮 及 陳政龍 。 Quick Facts 成立時間, 類型 ... Close. 職能. 香港大律師公會是一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的宗旨詳列於大律師公會的「規例與規條」內,當中包括: 一、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 二、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 三、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 四、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及良好關係。 歷任主席. 換屆改選.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主要執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名譽秘書及財政秘書、和副名譽秘書,都是於會員週年大會內選出。
2024年1月22日 · 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法律年2024開幕禮上致辭時稱,港府將就第23條立法,無疑會引發新一輪爭論,立法可能會受到攻擊。 他認為新法例必須清晰準確,諮詢過程必須透明徹底,以駁斥指稱港府對民意充耳不聞的說法。 律師會主席陳澤銘則指,過去一年再有外部勢力企圖透過威脅制裁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官、檢控人員及政府官員, 藉此進行施壓,這些行爲顯然是對司法、檢察和政府管治誠信的干預, 違背法治的每一個核心價值。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稱,23條確實對許多人帶來擔憂。 (夏家朗攝) 岑子杰同性婚姻及蔡玉玲案說明法院裁決獨立. 杜淦堃首先總結過去一年中,全球經濟出現顯著不穩定趨勢、持續國際軍事衝突等,值得欣慰的是,香港去年擺脫疫情,並能再與外界重新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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